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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执行主体的基本构成及其相应的功能进行分析,明确国防工业企业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其主体性主要表现为企业是自主创新的决策主体、研发主体和应用主体,而国防科研院所和高校处于辅助性地位;其次,对各创新主体的内在连接机制进行分析,明确各创新执行主体通过技术连接,构成了产学研有机结合的国防科技自主创新执行主体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