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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高等教育文献通常使用共同治理(shared governance)表达高校治理理念和制度。这种理念大部分源于1966年美国大学教授协会(AAUP)与美国教育理事会(ACE)、美国大学董事会协会(AGB)共同构想,最后由AAUP发布的《学院与大学治理声明》(The Statement on Government of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其时正值美国从二战后的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向普及化阶段演进,对高校治理研究和思潮泛起,各方也有争议。在这种背景下,ACE和AGB认为《声明》在明晰董事会、教授群体、学校管理者三方在学校治理中的不同角色职责方面具有重要推动意义,所以声明一经发布,两个组织立即推荐给各自的成员单位——大学和大学董事会,并号召积极实践实施。
——内涵与原则。《声明》将 “大学治理”定义为“基于教师和行政部门双方特长的权力和决策的责任分工,以代表教师和行政人员共同工作的承诺”,一般理解为大学董事会、行政管理部门、教师、学生等大学各类成员共同参与大学治理。其中可以用两条原则来规定“共同治理”,即“大学组织重大事情的决策既需要首创能力,也需要全体人员的参与;大学各组成群体在决策中的地位有所不同,谁对具体事务负有首要责任,谁就最有发言权”。显然,《声明》中的大学治理是要体现利益相关者的广泛性原则,以及大学治理过程中参与决策时需要遵循“首要能力首要责任”原则。
——权力和职责分配。有关大学使命的决策、战略导向、宏观规划,预算、资金分配,建立学部、系、学院教学机构,选举和评价校长和院长等重大事项,由董事会和行政机构负首要责任,但是应该与教师代表协商。有关课程、学生教育过程、教师能力标准、伦理行为、招生政策、学生能力,教师对此类标准、学习适应环境等事务的决策具有首要权力,董事会和行政机构应同意教师的决定,除非极少数的情况和强制性原因,并列表表述细节。
——实施途径。为了保障教师广泛参与管理的权利,《声明》要求学院和大学制定保障教师参与治理的组织原则与制度,建立学院、大学的各级教师代表机构,通过教师选举组成各级教师委员会以及教师评议会、教授会,充分保障教师履行民主管理的权利。建议学院和大学建立教师、董事会、校长之间的长期协商机制,包括实行三方谅解备忘录的机制,建立特别联合委员会和常设联络委员会,以及扩大学校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中的教师代表等方面的措施,保持交流渠道的畅通,共同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中国教育报》2014年8月12日第3版
——内涵与原则。《声明》将 “大学治理”定义为“基于教师和行政部门双方特长的权力和决策的责任分工,以代表教师和行政人员共同工作的承诺”,一般理解为大学董事会、行政管理部门、教师、学生等大学各类成员共同参与大学治理。其中可以用两条原则来规定“共同治理”,即“大学组织重大事情的决策既需要首创能力,也需要全体人员的参与;大学各组成群体在决策中的地位有所不同,谁对具体事务负有首要责任,谁就最有发言权”。显然,《声明》中的大学治理是要体现利益相关者的广泛性原则,以及大学治理过程中参与决策时需要遵循“首要能力首要责任”原则。
——权力和职责分配。有关大学使命的决策、战略导向、宏观规划,预算、资金分配,建立学部、系、学院教学机构,选举和评价校长和院长等重大事项,由董事会和行政机构负首要责任,但是应该与教师代表协商。有关课程、学生教育过程、教师能力标准、伦理行为、招生政策、学生能力,教师对此类标准、学习适应环境等事务的决策具有首要权力,董事会和行政机构应同意教师的决定,除非极少数的情况和强制性原因,并列表表述细节。
——实施途径。为了保障教师广泛参与管理的权利,《声明》要求学院和大学制定保障教师参与治理的组织原则与制度,建立学院、大学的各级教师代表机构,通过教师选举组成各级教师委员会以及教师评议会、教授会,充分保障教师履行民主管理的权利。建议学院和大学建立教师、董事会、校长之间的长期协商机制,包括实行三方谅解备忘录的机制,建立特别联合委员会和常设联络委员会,以及扩大学校管理委员会和董事会中的教师代表等方面的措施,保持交流渠道的畅通,共同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中国教育报》2014年8月12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