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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团组织是公民社会的主要构成单位,为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管理、实现社会交往提供平台。社团在城市中蓬勃发展,而农村的社会情况与城市又有着诸多差别。如何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培育发展社团组织,促进公民社会的发展,是当今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通过江门农村联谊会的研究,对江门农村联谊会实践成功的经验进行分析总结,以期为中国农村社团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农村联谊会 公民社会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0-0054-02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国社会也在发生着急剧的变化。公民社会正在形成或者已经形成,这已成为中国学界对中国社会发展趋势的一个基本判断。虽然对于公民社会的概念等问题存在着分歧,但是已经有了基本的共识:在政治权力之外存在着一个社会领域,需要通过非政治权力来管理。郁建兴教授认为:“经济体制改革直接推进了社会自治领域的发展。社会拥有了更多可以利用的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出了独立于国家的物质生产和交往形式。”在这个社会领域,基本的组成单位则是非营利性团体和非行政化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在中国广大的农村,这样的社团也在纷纷兴起,推动农村社会的发展。本文通过对江门农村联谊会的试点的研究,探索中国当下公民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农村社团发展的一些鲜明特点和成功经验。
一、江门农村联谊会概况
2008年,江门市鹤山市宅梧镇靖村的村民自发成立了一个帮扶组织。成立之后,该组织定期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聚会,协调帮助解决村里关于发展经济和村民矛盾纠纷等问题。随后,在江门统战部门和镇政府的帮助下,该组织制定了自己的工作章程,明确了社团性质,完善了工作制度。
宅梧镇靖村联谊会的实践非常成功,成效显著,其工作得到了镇委、镇政府的高度赞扬。随后,这一经验做法在政府的主导下,在江门市辖下七个市(区)推广试点。而这个经验被推广试点之后也在所在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社会管理上,由于联谊会的协调,农村中的很多矛盾纠纷在扩大之前被成功化解,将一些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处理于萌芽状态;联谊会的出现,也帮助村民提高了他们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民主的能力,并为村民提供了参与渠道;同时,联谊会也推动了农村慈善事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丰富了村民的日常文化生活。
二、联谊会出现的社会基础
从农村联谊会的实践来看,联谊会的雏形是农村自发成立的一个帮扶组织,是一个自发产生的民间组织。它的出现看似偶然的情况,但却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必然性。
改革开放后,计划经济逐渐退出农村社会。在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农村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获得了农业的自主经营权,并且也获得了独立兴办企业的权利;农村中民营企业大量出现,搞活了农村经济,带动了农民致富;农村经济日趋多元化,不仅有集体经济,还有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等多种形式;经济主体日趋多元化,不仅有从事传统种植业的农民,还有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再是以集体为单位来进行,而是以分散的家庭为单位来实施……这些变化使得农村生活不再是整齐划一的一个模式,也就导致了社会生活和需求也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而乡镇政府和村两委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过于单一和有限,不能满足日益增多和丰富的农村社会的需求,这个不足的部分可以由社会来提供。而经过这些年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农村社会也培养了一些有能力同时又愿意为公共事业服务的人员。
经济生活的变化导致了农村社会的交往方式的多样化,生活空间更复杂化,社会关系日趋多样化,社会矛盾也更多样。因此,社会管理的内容更加多样化,管理的成本增加。随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行政职能发生转化,逐渐从社会领域中淡出。而社会领域的正常运行需要管理,非营利性社团应运而生。但是这些新兴的组织往往欠缺经验,获取资源的能力也相对较弱。政府行政部门的帮助恰恰可以弥补这一问题。而行政部门在这个过程中也是减少了直接管理社会的成本。行政部门对非营利性社团进行帮助,这对于双方而言都是有益的。
三、农村联谊会成功实践的经验探析
(一)适当的政治方向
社团是公民社会的主要构成单位,其性质和发展目的决定了这一社团在公民社会发展中的性质和作用。中外历史上存在过的类似社团组织有的是社会稳定的积极建设者,也有的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毒瘤”。中国正在建设法治社会,农村社团的存在和发展也必须具有合法性,有益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法制健全的社会中,社团发展的目的(主要体现在其宗旨中)正确与否,也是社团能否存在的首要因素。
“共同促进本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靖村联谊会的宗旨,它体现了江门农村联谊会发展的基本目标,这是与政府对发展农村的目标相一致的。这是江门农村联谊会能获得政府认可和帮助的一个关键因素,使得农村联谊会能有一个宽松的存在和发展环境。
在实践中,靖村联谊会也在积极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以靖村为例,靖村社会情况比较复杂,有14个较大的姓氏,宗族观念较强,影响较大,还有不同的宗教信仰。过去在靖村中,由于宗族和宗教的矛盾引起的群众矛盾比较常见,甚至出现打斗和纠纷现象。一些大的宗族甚至和政府对着干。所以,过去靖村一直是宅梧镇乃至鹤山市维稳工作的重点地方。但是联谊会成立后,通过联谊会的协调与沟通,该村的打斗案件明显减少,因宗族、宗教问题而产生纠纷的情况基本消失。联谊会工作的效果良好。
(二)积极寻求政府的帮扶
从联谊会的发展过程来看,联谊会最初是一个民间的自发组织,其影响力有限,而且仅限于靖村一地。直到江门统战部对其进行引导,为其制定了工作章程、明确了工作宗旨、规范了工作程序,才使得靖村的联谊会的工作由自发逐渐走向自觉,成为一个实现自我管理的社团组织。并且,也正是在江门市统战部等政府部门的推广下,靖村联谊会的经验和做法才在江门市其他农村试点实施,使得这一先进经验被广泛实践。在运行过程中,资金来源也是联谊会能得到顺利运转的重要保证之一。正是有了政府的帮助,联谊会运作的初始资金才有了基本保障。政府部门对联谊会的规范化发展有着积极的引导作用,联谊会在运行过程中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能独立地进行决策和开展活动。 (三)善于因地制宜,集中社会中的优质资源
联谊会的成员一般是由当地农村中的优秀人士所构成。总的来看,由以下六类人员构成:一是农村联谊会所在村党支部书记;二是非中共党员的大耕户、专业养殖户、农场场主;三是所在村的侨属、侨眷和侨领;四是在所在村兴办民营、私营企业主;五是在所在村具有群众基础的宗族代表;六是统战志愿者。这些人都是当地农村中某个领域的成功者,在某方面具有代表性和较好的口碑或者较高的威望,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示范性。他们在联谊会这个社团中各尽所能、协调互动,共同推动农村联谊会的良好发展,为当地经济文化的建设发挥作用。
作为一个社团,一个适当的宗旨是其引路灯,但是仅有宗旨还不能保证它能正常前行,执行也是很关键的一环。在农村联谊会的构成人员中,村党支书无疑对联谊会沿着最初设立的宗旨前行,起到监督和引领作用。保证联谊会活动的开展能不偏不倚地沿着恰当的方向,这无疑也是增强联谊会活力和保持其生命力的一个关键。联谊会中除了村党支书外,还有中共党员作为其成员,这对保持联谊会的正确方向起到有益作用。
联谊会中的第二类成员则是在当地农村中,在生产和经营上比较有成就的农民:大耕户、专业养殖户、农场场主和在所在村兴办民营、私营企业主,前者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后者具有丰富的经济资源,他们对于带动农村的生产和富裕具有重要的作用,并能提供现实的帮助。这些人是改革开放以后,在农村中勇于实践、勤劳聪明、能抓住机遇的人,也是搞活农村经济的带头人。他们也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在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优秀的个体户或者民营企业家,他们代表了当下市场经济主体的一部分。这一阶层的成长壮大反映了中国经济社会的主体的多元化。
农村中宗族代表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以亲情血缘为纽带的社会文化传统。在江门的很多农村村民中,遇到事情不是直接诉诸于法律或者政府,而是倾向于寻找族长帮他们出谋划策甚至解决问题,反映了中国农村社会从传统乡村宗族治理到现代民主的一种过渡,对于民主、公民权利、法律等观念和形式还需要一些时间来接受。家族或者宗族对于他们而言有着心理上和文化上的认同感。当然,如今的家族或者说宗族已经不再具有传统意义上比较全面的政治法律、经济、宗教、教育、礼仪以及社会互助等诸多功能,已经不再是农村社会的全能管理实体了。这些族长参与到社团来的时候也是作为一个平等的公民参与进来,只是他们代表了中国农村社会传统的一种凝聚力,“也是一种农民与外部世界的诸多方面建立积极联系的组织行为”。可见,在当今农村社会的公共管理中,如果能将家族宗族凝聚性作用充分发挥,而将其封建性和专制性避免的话,那将能为农村公共管理提供极大帮助。
由于历史原因,祖籍江门的华人华侨约有500万,被誉为中国第一侨乡。绝大部分华人华侨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浓烈的眷念,他们对家乡的建设也是不遗余力地进行支持和帮助。这股巨大的力量加入到农村联谊会中来,对于联谊会实现服务社会将大有裨益,也加强了中国社会同世界的联系。
这些代表不同利益和意志的团体在联谊会中通过协商的方式来介入农村的公共事务的管理,农村中代表各种利益和需要的精英们坐在一起以协商的方式来处理问题,一方面充分表达了各自的利益诉求和意愿,同时还能通过协商对各种利益诉求和各方意愿进行综合协调,利用社会中的有限资源,达到利益的最大化,既节约了资源,又兼顾了社会各方利益的诉求和意愿,对于稳定社会和发展经济具有积极的作用。这种工作方式本身也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一个民主的模范。
【参考文献】
[1]郁建兴,周俊.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新进展[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03):40.
[2]高丙中,夏循祥.作为当代社团的家族组织——公民社会的视角[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0):152.
责任编辑:张丽
[关键词]农村联谊会 公民社会
[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0-0054-02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国社会也在发生着急剧的变化。公民社会正在形成或者已经形成,这已成为中国学界对中国社会发展趋势的一个基本判断。虽然对于公民社会的概念等问题存在着分歧,但是已经有了基本的共识:在政治权力之外存在着一个社会领域,需要通过非政治权力来管理。郁建兴教授认为:“经济体制改革直接推进了社会自治领域的发展。社会拥有了更多可以利用的自由流动资源和自由活动空间,并以此为基础发展出了独立于国家的物质生产和交往形式。”在这个社会领域,基本的组成单位则是非营利性团体和非行政化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在中国广大的农村,这样的社团也在纷纷兴起,推动农村社会的发展。本文通过对江门农村联谊会的试点的研究,探索中国当下公民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农村社团发展的一些鲜明特点和成功经验。
一、江门农村联谊会概况
2008年,江门市鹤山市宅梧镇靖村的村民自发成立了一个帮扶组织。成立之后,该组织定期与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聚会,协调帮助解决村里关于发展经济和村民矛盾纠纷等问题。随后,在江门统战部门和镇政府的帮助下,该组织制定了自己的工作章程,明确了社团性质,完善了工作制度。
宅梧镇靖村联谊会的实践非常成功,成效显著,其工作得到了镇委、镇政府的高度赞扬。随后,这一经验做法在政府的主导下,在江门市辖下七个市(区)推广试点。而这个经验被推广试点之后也在所在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社会管理上,由于联谊会的协调,农村中的很多矛盾纠纷在扩大之前被成功化解,将一些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处理于萌芽状态;联谊会的出现,也帮助村民提高了他们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民主的能力,并为村民提供了参与渠道;同时,联谊会也推动了农村慈善事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丰富了村民的日常文化生活。
二、联谊会出现的社会基础
从农村联谊会的实践来看,联谊会的雏形是农村自发成立的一个帮扶组织,是一个自发产生的民间组织。它的出现看似偶然的情况,但却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必然性。
改革开放后,计划经济逐渐退出农村社会。在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农村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获得了农业的自主经营权,并且也获得了独立兴办企业的权利;农村中民营企业大量出现,搞活了农村经济,带动了农民致富;农村经济日趋多元化,不仅有集体经济,还有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等多种形式;经济主体日趋多元化,不仅有从事传统种植业的农民,还有个体户、私营企业主等;农村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再是以集体为单位来进行,而是以分散的家庭为单位来实施……这些变化使得农村生活不再是整齐划一的一个模式,也就导致了社会生活和需求也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而乡镇政府和村两委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过于单一和有限,不能满足日益增多和丰富的农村社会的需求,这个不足的部分可以由社会来提供。而经过这些年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农村社会也培养了一些有能力同时又愿意为公共事业服务的人员。
经济生活的变化导致了农村社会的交往方式的多样化,生活空间更复杂化,社会关系日趋多样化,社会矛盾也更多样。因此,社会管理的内容更加多样化,管理的成本增加。随着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行政职能发生转化,逐渐从社会领域中淡出。而社会领域的正常运行需要管理,非营利性社团应运而生。但是这些新兴的组织往往欠缺经验,获取资源的能力也相对较弱。政府行政部门的帮助恰恰可以弥补这一问题。而行政部门在这个过程中也是减少了直接管理社会的成本。行政部门对非营利性社团进行帮助,这对于双方而言都是有益的。
三、农村联谊会成功实践的经验探析
(一)适当的政治方向
社团是公民社会的主要构成单位,其性质和发展目的决定了这一社团在公民社会发展中的性质和作用。中外历史上存在过的类似社团组织有的是社会稳定的积极建设者,也有的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毒瘤”。中国正在建设法治社会,农村社团的存在和发展也必须具有合法性,有益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法制健全的社会中,社团发展的目的(主要体现在其宗旨中)正确与否,也是社团能否存在的首要因素。
“共同促进本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靖村联谊会的宗旨,它体现了江门农村联谊会发展的基本目标,这是与政府对发展农村的目标相一致的。这是江门农村联谊会能获得政府认可和帮助的一个关键因素,使得农村联谊会能有一个宽松的存在和发展环境。
在实践中,靖村联谊会也在积极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以靖村为例,靖村社会情况比较复杂,有14个较大的姓氏,宗族观念较强,影响较大,还有不同的宗教信仰。过去在靖村中,由于宗族和宗教的矛盾引起的群众矛盾比较常见,甚至出现打斗和纠纷现象。一些大的宗族甚至和政府对着干。所以,过去靖村一直是宅梧镇乃至鹤山市维稳工作的重点地方。但是联谊会成立后,通过联谊会的协调与沟通,该村的打斗案件明显减少,因宗族、宗教问题而产生纠纷的情况基本消失。联谊会工作的效果良好。
(二)积极寻求政府的帮扶
从联谊会的发展过程来看,联谊会最初是一个民间的自发组织,其影响力有限,而且仅限于靖村一地。直到江门统战部对其进行引导,为其制定了工作章程、明确了工作宗旨、规范了工作程序,才使得靖村的联谊会的工作由自发逐渐走向自觉,成为一个实现自我管理的社团组织。并且,也正是在江门市统战部等政府部门的推广下,靖村联谊会的经验和做法才在江门市其他农村试点实施,使得这一先进经验被广泛实践。在运行过程中,资金来源也是联谊会能得到顺利运转的重要保证之一。正是有了政府的帮助,联谊会运作的初始资金才有了基本保障。政府部门对联谊会的规范化发展有着积极的引导作用,联谊会在运行过程中也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能独立地进行决策和开展活动。 (三)善于因地制宜,集中社会中的优质资源
联谊会的成员一般是由当地农村中的优秀人士所构成。总的来看,由以下六类人员构成:一是农村联谊会所在村党支部书记;二是非中共党员的大耕户、专业养殖户、农场场主;三是所在村的侨属、侨眷和侨领;四是在所在村兴办民营、私营企业主;五是在所在村具有群众基础的宗族代表;六是统战志愿者。这些人都是当地农村中某个领域的成功者,在某方面具有代表性和较好的口碑或者较高的威望,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示范性。他们在联谊会这个社团中各尽所能、协调互动,共同推动农村联谊会的良好发展,为当地经济文化的建设发挥作用。
作为一个社团,一个适当的宗旨是其引路灯,但是仅有宗旨还不能保证它能正常前行,执行也是很关键的一环。在农村联谊会的构成人员中,村党支书无疑对联谊会沿着最初设立的宗旨前行,起到监督和引领作用。保证联谊会活动的开展能不偏不倚地沿着恰当的方向,这无疑也是增强联谊会活力和保持其生命力的一个关键。联谊会中除了村党支书外,还有中共党员作为其成员,这对保持联谊会的正确方向起到有益作用。
联谊会中的第二类成员则是在当地农村中,在生产和经营上比较有成就的农民:大耕户、专业养殖户、农场场主和在所在村兴办民营、私营企业主,前者具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后者具有丰富的经济资源,他们对于带动农村的生产和富裕具有重要的作用,并能提供现实的帮助。这些人是改革开放以后,在农村中勇于实践、勤劳聪明、能抓住机遇的人,也是搞活农村经济的带头人。他们也是在改革开放之后,在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成长起来的优秀的个体户或者民营企业家,他们代表了当下市场经济主体的一部分。这一阶层的成长壮大反映了中国经济社会的主体的多元化。
农村中宗族代表体现了中国传统社会以亲情血缘为纽带的社会文化传统。在江门的很多农村村民中,遇到事情不是直接诉诸于法律或者政府,而是倾向于寻找族长帮他们出谋划策甚至解决问题,反映了中国农村社会从传统乡村宗族治理到现代民主的一种过渡,对于民主、公民权利、法律等观念和形式还需要一些时间来接受。家族或者宗族对于他们而言有着心理上和文化上的认同感。当然,如今的家族或者说宗族已经不再具有传统意义上比较全面的政治法律、经济、宗教、教育、礼仪以及社会互助等诸多功能,已经不再是农村社会的全能管理实体了。这些族长参与到社团来的时候也是作为一个平等的公民参与进来,只是他们代表了中国农村社会传统的一种凝聚力,“也是一种农民与外部世界的诸多方面建立积极联系的组织行为”。可见,在当今农村社会的公共管理中,如果能将家族宗族凝聚性作用充分发挥,而将其封建性和专制性避免的话,那将能为农村公共管理提供极大帮助。
由于历史原因,祖籍江门的华人华侨约有500万,被誉为中国第一侨乡。绝大部分华人华侨对自己的家乡有着浓烈的眷念,他们对家乡的建设也是不遗余力地进行支持和帮助。这股巨大的力量加入到农村联谊会中来,对于联谊会实现服务社会将大有裨益,也加强了中国社会同世界的联系。
这些代表不同利益和意志的团体在联谊会中通过协商的方式来介入农村的公共事务的管理,农村中代表各种利益和需要的精英们坐在一起以协商的方式来处理问题,一方面充分表达了各自的利益诉求和意愿,同时还能通过协商对各种利益诉求和各方意愿进行综合协调,利用社会中的有限资源,达到利益的最大化,既节约了资源,又兼顾了社会各方利益的诉求和意愿,对于稳定社会和发展经济具有积极的作用。这种工作方式本身也为农村居民提供了一个民主的模范。
【参考文献】
[1]郁建兴,周俊.中国公民社会研究的新进展[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6(03):40.
[2]高丙中,夏循祥.作为当代社团的家族组织——公民社会的视角[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40):152.
责任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