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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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迅猛发展加剧了各经济体对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权的争夺。作为数字贸易大国,我国应积极提升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的议程设置能力,在议题选择上尽量获得其他经济体的支持,在场所选择上以双边和区域为切入点,并积极参与数字贸易诸边谈判。我国在完善国内法时,应借鉴美欧成熟经验,在数据跨境流动上维持自由与规制的平衡,在源代码保护上坚持网络安全与开放的平衡,在电子传输关税和数字服务税上实现审慎与包容的平衡;在
【基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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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青年培育基金项目“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的最新态势及中国的因应策略研究”(项目批准号:20sk1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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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贸易迅猛发展加剧了各经济体对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权的争夺。作为数字贸易大国,我国应积极提升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的议程设置能力,在议题选择上尽量获得其他经济体的支持,在场所选择上以双边和区域为切入点,并积极参与数字贸易诸边谈判。我国在完善国内法时,应借鉴美欧成熟经验,在数据跨境流动上维持自由与规制的平衡,在源代码保护上坚持网络安全与开放的平衡,在电子传输关税和数字服务税上实现审慎与包容的平衡;在对外谈判时,应联合与自身诉求接近的发展中经济体并加强与发达经济体的协作,推出数字贸易国际规则的中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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