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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是公司法人制度的两大基石,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损害债权人及社会公共利益,实际已使公司丧失独立人格,因此在必要时就应当在特定案件中对公司人格予以否认,由滥用公司人格的股东承担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