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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前言1.“城市公共危机”,泛指发生在城市的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性灾难事件。既有城市位于一定的地质地理位置和气候环境等自然条件造成的“天灾”,也有城市社会和经济活动经常遭遇的“人祸”,更有“天灾”与“人祸”交织,致使城市灾难漫延扩大的危机事件。总的来讲,引发城市公共危机的灾害大致可归纳有十类:地震灾害、气象灾害(洪涝、热浪、雷电、浓雾等)、地质灾害(泥石流、滑坡、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火灾与爆炸(意外事故或蓄意破坏)、交通事故(以与气象灾害和地震灾害交织一起的交通事故和轨道交通安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