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药品造假规模不断增大,造假手段日益隐蔽,造假品种更加尖端,假药向大品牌、高效益的趋势发展,成为社会公害。制假售假呈现族群化、职业化、网络化、隐蔽化等特点,必须依靠行刑衔接、专案协作、督办督导加以有效治理。
关键词:药品 制假 售假 治理
一、当前食品药品制假现状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公布的全国假药十大典型案件看,造假规模不断增大,造假手段日益隐蔽,造假品种更加尖端,假药向大品牌、高效益的趋势发展,成为社会公害,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在于监管手段滞后,经济利益推动,宣传教育不深入,执法打击力度不够等。
(一)假劣食品药品的生产对象
一是合法药品生产企业
合法生产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存在主观故意造假。在投料时弄虚作假,用人工牛黄冒充天然牛黄,蛇胆川贝液中不投蛇胆,用松香冒充乳香,用中药中间体提取物冒充原来药直接生产等。
合法药品生产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原料、辅料采购环节出现失误,购进不符合食品、药品标准的产品,如中药材中含有苏丹红成分等。
二是不法分子
不法分子利用各种违法手段造假,这种情况是当前造假的主要行为,是打击制假售假的重要对象。
(二)当前假药生产的特点
制造假药品种以高价格,市场畅销品种为主。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在2014查办的案值十亿余元的任某团伙生产假药为例,该团伙生产的假药包括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复方丹参滴丸、阿托伐他汀钙片(立普妥)、卡培他滨片(希罗达)等成品、半成品,货值金额4亿余元;查获罗氏、赛诺菲、拜耳、辉瑞、诺华、阿斯利康、天津天士力等7家外资企业和2家国内知名企业药品的包装盒、说明书、电子监管码等包材,包装成品货值金额将达6亿元。
存在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成分现象。近年来查办的假药降糖宁胶囊非法加入了格列苯脲,黄柏胶囊加入了四环素,活血止痛片非法加入了松香酸,有补肾功能的药品中加入了西地那非等。
制造假药科技含量高。造假者利用先进的设备、采购高质量的包材进行生产,造假技术、防伪手段、电子监管码等不断更新,造成假药的外观、包装等與真品十分接近,给日常监管和群众辨识带来较大难度。
利用药品标准缺陷制造假药。不法人员出于主观故意,利用药品标准的滞后性和设定时存在的缺陷,在处方和标准上打擦边球,用检验要求去选择应对办法,即检什么就加什么,其他成分可少加或不加,为了谋取暴利,视药品质量于不顾。如,假药活血止痛片,虽然检验结果符合规定,但是事实上就是用松香冒充乳香投料,因为检验方法中没有检验“松香酸”这一项,且药品成分专属性不强。又如很多中成药中的人工牛黄,标准未规定含量测定,制造时只有少量加入,在检验中即可符合标准。红药片标准中无三七的定量要求,加入三七或三七根均能在检验中符合规定,生产成本存在较大差异,也严重影响到了药品质量。
二、当前假药销售的特点
通过情报分析和研判发现, 在全国各地,特别是在北京市、天津市等大城市从事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活动十分频繁,而且呈现了“职业化”、“族群化”、“网络化”和“隐蔽化”等,代表着当今制售假药团伙的主要特点。
假药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等级分明,呈现了“职业化”的特点。假药犯罪团伙有数个层级,有的负责在医院回收旧药品包材,有的负责制作假冒商标标识和包材,有的负责生产假药药片或药粒,有的负责对假药进行二次包装后对外批发,有的负责在互联网上以医药公司名义对外销售,还有的负责在不同地区担任代理对外零售。假冒的印度易瑞沙、印度格列卫等抗肿瘤药,要经过至少6个犯罪程序才能最终到达患者手中。
假药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关系紧密,呈现“族群化”特点。犯罪团伙成员基本都是亲属或同乡的关系,由于看到家里或村里一些人通过生产、销售假药快速地致富,起到了不良的带头作用,就形成“亲带亲,邻帮邻”互相地传授生产、销售技术到各大城市进行假药违法犯罪活动。由于团伙成员的这种紧密关系,一旦有人案发被抓获,办案人员很难从其口中得知同案的情况,如制售假抗肿瘤药品案中主犯谭某某,直至案件移送起诉也没有正面回答过一个问题,甚至连自己的身份信息都矢口否认,亲兄弟对面更是“互不相识”,这就给侦查办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假药犯罪团伙利用QQ群、贴吧、境外网站等网络便利工具对外销售假药,呈现“网络化”特点。售卖假药的网站伪造或假冒北上广等地国家级医疗、科研单位来欺骗消费者,更有甚者伪造国家部委、世卫组织等政府部门或组织机构的名义,通过虚假宣传推介某种“药品”。不少假药犯罪团伙成员使用服务器在国外的网站宣传推介,以逃避打击处理。
由于假药犯罪量刑过轻,犯罪团伙成员很多都经过打击处理,呈现“隐蔽化”的特点。团伙成员都是在互联网上发布销售药品信息,通过QQ或电话联系销售,通过物流发货,货款由货站代收直接打到犯罪分子制定的银行账户上。犯罪分子每人最少使用3个号码,一个为生活号码,另两个分别跟上线和下线联系;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件发物流;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件开设银行账户,药款到账马上取现提走。如果犯罪嫌疑人的上线或者下线有一方被抓,所有的联系方式、银行、物流信息全部换掉以逃避打击。
三、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的对策
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必须瞄准重点,注重找案源、查案件、办铁案,突出查处大案要案。
一是必须依靠行刑衔接。为了破解药监部门在打击假药团伙和窝点案件中孤军奋战、侦查手段不足的困局,破解公安机关在办理假药案件中缺乏专业法规知识和检验技术支持的困局,需要建立省级层面的食药监部门与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制度,并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共建大案要案情报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双方对联合打假重要性的认识,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巩固和扩大打假成果。深入研究制假售假方式方法的新变化,研究打假新措施,抓源头、抓终端、抓巩固,形成了密切协作、联合打假、齐抓共管的好局面。
二是必须加强专案协作。联合专案组能够做到步调统一,分工明确,使案件能够长线经营,实现端窝打点的目标。通过联合办案,确定打击重点,集中力量打源头、打网络、办铁案。在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案件上实现全省联动。找到打击的切入点,做到人赃俱获,破解过去办成孤案,无法发动战役集群的情况,实现由打掉案件、摧毁网络、净化市场的目标。
三是必须做好督导督办。对于涉及全省范围的重大案件,必须要有省级监管部门全过程跟踪督察指导,提供办案支持,加大办案力度,加快破案速度、加大打击深度。要切实树立“有大案必有网络”的打假理念、“见物、见人、见网”的案件经营理念和“打源头、抓主犯、重实刑”的办案质量理念,将案件办成铁案。
关键词:药品 制假 售假 治理
一、当前食品药品制假现状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年公布的全国假药十大典型案件看,造假规模不断增大,造假手段日益隐蔽,造假品种更加尖端,假药向大品牌、高效益的趋势发展,成为社会公害,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在于监管手段滞后,经济利益推动,宣传教育不深入,执法打击力度不够等。
(一)假劣食品药品的生产对象
一是合法药品生产企业
合法生产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存在主观故意造假。在投料时弄虚作假,用人工牛黄冒充天然牛黄,蛇胆川贝液中不投蛇胆,用松香冒充乳香,用中药中间体提取物冒充原来药直接生产等。
合法药品生产企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原料、辅料采购环节出现失误,购进不符合食品、药品标准的产品,如中药材中含有苏丹红成分等。
二是不法分子
不法分子利用各种违法手段造假,这种情况是当前造假的主要行为,是打击制假售假的重要对象。
(二)当前假药生产的特点
制造假药品种以高价格,市场畅销品种为主。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稽查局在2014查办的案值十亿余元的任某团伙生产假药为例,该团伙生产的假药包括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复方丹参滴丸、阿托伐他汀钙片(立普妥)、卡培他滨片(希罗达)等成品、半成品,货值金额4亿余元;查获罗氏、赛诺菲、拜耳、辉瑞、诺华、阿斯利康、天津天士力等7家外资企业和2家国内知名企业药品的包装盒、说明书、电子监管码等包材,包装成品货值金额将达6亿元。
存在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成分现象。近年来查办的假药降糖宁胶囊非法加入了格列苯脲,黄柏胶囊加入了四环素,活血止痛片非法加入了松香酸,有补肾功能的药品中加入了西地那非等。
制造假药科技含量高。造假者利用先进的设备、采购高质量的包材进行生产,造假技术、防伪手段、电子监管码等不断更新,造成假药的外观、包装等與真品十分接近,给日常监管和群众辨识带来较大难度。
利用药品标准缺陷制造假药。不法人员出于主观故意,利用药品标准的滞后性和设定时存在的缺陷,在处方和标准上打擦边球,用检验要求去选择应对办法,即检什么就加什么,其他成分可少加或不加,为了谋取暴利,视药品质量于不顾。如,假药活血止痛片,虽然检验结果符合规定,但是事实上就是用松香冒充乳香投料,因为检验方法中没有检验“松香酸”这一项,且药品成分专属性不强。又如很多中成药中的人工牛黄,标准未规定含量测定,制造时只有少量加入,在检验中即可符合标准。红药片标准中无三七的定量要求,加入三七或三七根均能在检验中符合规定,生产成本存在较大差异,也严重影响到了药品质量。
二、当前假药销售的特点
通过情报分析和研判发现, 在全国各地,特别是在北京市、天津市等大城市从事生产、销售假药犯罪活动十分频繁,而且呈现了“职业化”、“族群化”、“网络化”和“隐蔽化”等,代表着当今制售假药团伙的主要特点。
假药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等级分明,呈现了“职业化”的特点。假药犯罪团伙有数个层级,有的负责在医院回收旧药品包材,有的负责制作假冒商标标识和包材,有的负责生产假药药片或药粒,有的负责对假药进行二次包装后对外批发,有的负责在互联网上以医药公司名义对外销售,还有的负责在不同地区担任代理对外零售。假冒的印度易瑞沙、印度格列卫等抗肿瘤药,要经过至少6个犯罪程序才能最终到达患者手中。
假药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关系紧密,呈现“族群化”特点。犯罪团伙成员基本都是亲属或同乡的关系,由于看到家里或村里一些人通过生产、销售假药快速地致富,起到了不良的带头作用,就形成“亲带亲,邻帮邻”互相地传授生产、销售技术到各大城市进行假药违法犯罪活动。由于团伙成员的这种紧密关系,一旦有人案发被抓获,办案人员很难从其口中得知同案的情况,如制售假抗肿瘤药品案中主犯谭某某,直至案件移送起诉也没有正面回答过一个问题,甚至连自己的身份信息都矢口否认,亲兄弟对面更是“互不相识”,这就给侦查办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假药犯罪团伙利用QQ群、贴吧、境外网站等网络便利工具对外销售假药,呈现“网络化”特点。售卖假药的网站伪造或假冒北上广等地国家级医疗、科研单位来欺骗消费者,更有甚者伪造国家部委、世卫组织等政府部门或组织机构的名义,通过虚假宣传推介某种“药品”。不少假药犯罪团伙成员使用服务器在国外的网站宣传推介,以逃避打击处理。
由于假药犯罪量刑过轻,犯罪团伙成员很多都经过打击处理,呈现“隐蔽化”的特点。团伙成员都是在互联网上发布销售药品信息,通过QQ或电话联系销售,通过物流发货,货款由货站代收直接打到犯罪分子制定的银行账户上。犯罪分子每人最少使用3个号码,一个为生活号码,另两个分别跟上线和下线联系;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件发物流;使用他人的身份证件开设银行账户,药款到账马上取现提走。如果犯罪嫌疑人的上线或者下线有一方被抓,所有的联系方式、银行、物流信息全部换掉以逃避打击。
三、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的对策
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必须瞄准重点,注重找案源、查案件、办铁案,突出查处大案要案。
一是必须依靠行刑衔接。为了破解药监部门在打击假药团伙和窝点案件中孤军奋战、侦查手段不足的困局,破解公安机关在办理假药案件中缺乏专业法规知识和检验技术支持的困局,需要建立省级层面的食药监部门与公安机关的“行刑衔接”制度,并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共建大案要案情报体系。进一步提高了双方对联合打假重要性的认识,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巩固和扩大打假成果。深入研究制假售假方式方法的新变化,研究打假新措施,抓源头、抓终端、抓巩固,形成了密切协作、联合打假、齐抓共管的好局面。
二是必须加强专案协作。联合专案组能够做到步调统一,分工明确,使案件能够长线经营,实现端窝打点的目标。通过联合办案,确定打击重点,集中力量打源头、打网络、办铁案。在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案件上实现全省联动。找到打击的切入点,做到人赃俱获,破解过去办成孤案,无法发动战役集群的情况,实现由打掉案件、摧毁网络、净化市场的目标。
三是必须做好督导督办。对于涉及全省范围的重大案件,必须要有省级监管部门全过程跟踪督察指导,提供办案支持,加大办案力度,加快破案速度、加大打击深度。要切实树立“有大案必有网络”的打假理念、“见物、见人、见网”的案件经营理念和“打源头、抓主犯、重实刑”的办案质量理念,将案件办成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