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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在建设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及探索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非常重视农村合作社这一经济组织形式,新中国成立前后他撰写了大量的文稿来阐述农村合作社的性质、功能、目的、意义等,概括来讲主要有:合作社是"半社会主义性质";合作社具有"两大历史使命";合作社是经济上组织农民的"枢纽";发展供销合作社"是一个关键";使合作社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制度"等。刘少奇的这些思想对当时迅速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对今天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仍有积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