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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建设成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广州市政府以城市规划为蓝本,大力进行城市改造、园区建设及招商引资等,城乡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笔者在审计中也发现,当前广州市城市规划实施中还存在重视不够、执行不严、执法不力等问题,应当引起当地政府重视。本文结合审计实践,探讨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宏观掌控能力、依法审批和监督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分析广州市城市规划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突出对策和建议,以促进广州市城市规划的健康运行。
【关键词】城市规划;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1、目前广州市城市规划的现状和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城市规划的现状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州市的城市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问题:①城市规划随意性,很多城市规划都不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这样会给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带来巨大的隐患。②城市规划急功近利,有的城市规划为了追求所谓的经济效益,从而忽视了城市发展的整体效益,这种急功近利的现象在我国城市规划中是比较普遍的,一些城市为了所谓的良好形象,都是做面子工程,最终导致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严重浪费。③城市规划缺乏必要的前瞻性,主要是由于目前城市人口大量的增长,很多城市规划没有良好的前瞻性,造成城市建设满足不了人们的实际需求。
1.2 广州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①缺乏城市建设管理的手段。主要体现在城市规划建设的审批管理不到位,没有按照相关的规范和要求来进行;同时管理职能不够健全,规划管理的经费不到位,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不足等。②城市建设管理的机制不健全,很多城市在处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问题时,往往都会把它当作政府事务来进行处理,并没有充分发挥出公众的力量,同时在对城市规划建设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价时,也没有健全的评价机制,这些都会导致城市建设管理中出现很多问题,影响到城市建设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对城市的发展也带来巨大的影响。③规划监察执法不严,违法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体现在执法以罚代管,刚性不足。对擅自加建、扩建等违法行为虽处以罚款,但未依法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予以拆除或没收实物,违法行为未经纠正,仅以罚款后予以验收合格。
2、解决广州市城市规划实施中存在问题对策及建议
2.1 健全规划决策机制,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多规合一”
城市规划委员会应吸收专家、学者及非公职人员代表,共同参与决策规划事务,重在解决地方领导随意决策、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以强化城市规划重大问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要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积极学习试点经验做法,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有效科学配置资源,实现城市规划的前瞻性、连续性,将城乡统筹、土地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各行业规划整合,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2.2 加强理論实践研究,增强决策管理水平
一方面通过短期培训、专题交流等多种方式,使政府相关决策领导更新城市规划理念,增强城市规划意识,提高宏观统筹规划、建设、管理能力决策水平。另一方面,加强规划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逐步建立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将取得注册规划师资格作为从业人员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不断提升城市规划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行政水平。同时,要健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和办法,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2.3 强化规划执行监督,统筹优化执法力量
由地方人大成立规划监督委员会,负责规划决策实施监督,实行与规划委员会并行机制。强化审计部门与规划督查部门双向监管,将规划监督工作提升到与规划科学决策同等高度。建立健全社区管理网络治理机制,依托基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促进网络化、责任制管理和监督,堵塞监管盲区。健全城市治理机制,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统筹整合城市执法力量,将规划执法统一纳入到城市综合执法中,规划、执法部门采取定期联合巡察的形式,加大对建设项目管控,做到违规必查、查处必严,严肃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将屡罚屡犯企业列入“黑名单”,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2.4 拓展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实施途径
在拓展城市规划实施途径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着手:首先,在城市规划方案确定之后就应该将其信息及时进行发布,并且规划部门还应该对公众所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的反馈;其次,在对规划方案进行选择的时候,专家、公众、规划管理部门成员还有政府官员都应该参与投票,同时还应该将投票结果及时公布,并对规划方案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正。
2.5 完善建设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法制
在对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进行修订的过程中应该做到:1.在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一定要对公众参与进行充分的考虑,只有这样才能将规划法规进行很好的体现,从而使得城市规划可以有法可依;2.在城市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应该让公众具有更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3.应该对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工作进行法律保护,并对规划程序进行不断地完善。
2.6 完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度体系
在对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应该做到:首先,相关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对具体的规划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同时还应该不断完善监督提示;其次,政府部门和管理部门应该进行有效的协调和合作管理;再次,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到城市规划工作中的积极性。
本文结合审计实践,探讨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宏观掌控能力、依法审批和监督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分析城市规划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突出对策和建议,以促进广州市城市规划的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1]冯雅君.城市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研究,2017(10):74-75.
[2]郑海涛.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研究[D].武汉大学,2005.
【关键词】城市规划;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1、目前广州市城市规划的现状和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城市规划的现状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州市的城市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但是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也面临着许多问题:①城市规划随意性,很多城市规划都不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这样会给城市的规划和建设带来巨大的隐患。②城市规划急功近利,有的城市规划为了追求所谓的经济效益,从而忽视了城市发展的整体效益,这种急功近利的现象在我国城市规划中是比较普遍的,一些城市为了所谓的良好形象,都是做面子工程,最终导致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严重浪费。③城市规划缺乏必要的前瞻性,主要是由于目前城市人口大量的增长,很多城市规划没有良好的前瞻性,造成城市建设满足不了人们的实际需求。
1.2 广州市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①缺乏城市建设管理的手段。主要体现在城市规划建设的审批管理不到位,没有按照相关的规范和要求来进行;同时管理职能不够健全,规划管理的经费不到位,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不足等。②城市建设管理的机制不健全,很多城市在处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问题时,往往都会把它当作政府事务来进行处理,并没有充分发挥出公众的力量,同时在对城市规划建设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价时,也没有健全的评价机制,这些都会导致城市建设管理中出现很多问题,影响到城市建设管理的水平和效率,对城市的发展也带来巨大的影响。③规划监察执法不严,违法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体现在执法以罚代管,刚性不足。对擅自加建、扩建等违法行为虽处以罚款,但未依法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予以拆除或没收实物,违法行为未经纠正,仅以罚款后予以验收合格。
2、解决广州市城市规划实施中存在问题对策及建议
2.1 健全规划决策机制,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多规合一”
城市规划委员会应吸收专家、学者及非公职人员代表,共同参与决策规划事务,重在解决地方领导随意决策、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以强化城市规划重大问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要加快推进“多规合一”工作,积极学习试点经验做法,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有效科学配置资源,实现城市规划的前瞻性、连续性,将城乡统筹、土地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各行业规划整合,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2.2 加强理論实践研究,增强决策管理水平
一方面通过短期培训、专题交流等多种方式,使政府相关决策领导更新城市规划理念,增强城市规划意识,提高宏观统筹规划、建设、管理能力决策水平。另一方面,加强规划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逐步建立制度化的长效机制,将取得注册规划师资格作为从业人员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不断提升城市规划队伍的业务水平和行政水平。同时,要健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和办法,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2.3 强化规划执行监督,统筹优化执法力量
由地方人大成立规划监督委员会,负责规划决策实施监督,实行与规划委员会并行机制。强化审计部门与规划督查部门双向监管,将规划监督工作提升到与规划科学决策同等高度。建立健全社区管理网络治理机制,依托基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促进网络化、责任制管理和监督,堵塞监管盲区。健全城市治理机制,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统筹整合城市执法力量,将规划执法统一纳入到城市综合执法中,规划、执法部门采取定期联合巡察的形式,加大对建设项目管控,做到违规必查、查处必严,严肃法律责任追究,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将屡罚屡犯企业列入“黑名单”,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2.4 拓展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实施途径
在拓展城市规划实施途径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着手:首先,在城市规划方案确定之后就应该将其信息及时进行发布,并且规划部门还应该对公众所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的反馈;其次,在对规划方案进行选择的时候,专家、公众、规划管理部门成员还有政府官员都应该参与投票,同时还应该将投票结果及时公布,并对规划方案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修正。
2.5 完善建设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法制
在对城市规划法律法规进行修订的过程中应该做到:1.在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一定要对公众参与进行充分的考虑,只有这样才能将规划法规进行很好的体现,从而使得城市规划可以有法可依;2.在城市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应该让公众具有更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3.应该对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工作进行法律保护,并对规划程序进行不断地完善。
2.6 完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度体系
在对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过程中应该做到:首先,相关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对具体的规划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同时还应该不断完善监督提示;其次,政府部门和管理部门应该进行有效的协调和合作管理;再次,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到城市规划工作中的积极性。
本文结合审计实践,探讨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宏观掌控能力、依法审批和监督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分析城市规划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突出对策和建议,以促进广州市城市规划的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1]冯雅君.城市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研究,2017(10):74-75.
[2]郑海涛.城市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研究[D].武汉大学,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