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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以及国防科技投资主体多元化进程的有序推进,国防采购尤其是国防R&D采购已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国国防装备发展的实践之中,在一定的范围内实行国防R&D的市场化运作也已逐步成为促进我国国防科技创新的有效手段和重要选择。因此,开展和加强对国防采购R&D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对促进我国国防科技体制创新,推进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国防采购R&D成本补偿问题进行了研究。通过构建国防采购R&D项目“设计竞争”中的竞赛模型,分析了厂商在国防采购R&D项目“设计竞争”中的策略行为,探讨了比例补偿政策的有效性及动态一致性;结合国防采购R&D实践的最新发展,提出了一种新的国防采购R&D成本补偿方式,并对我国国防R&D成本补偿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首先,论文以国防采购R&D项目的“设计竞争”为背景,构建了基于国防采购R&D成本补偿的竞赛模型。所构建的竞赛模型以生产阶段的垄断性合同为标的物,将参与“设计竞争”的厂商看成是完全理性的参与人,并根据“设计竞争”中厂商对垄断性合同的估价以及厂商在博弈中的行动顺序,将模型分为战略式竞赛模型、扩展式竞赛模型和贝叶斯竞赛模型。这些模型可以对厂商在国防采购R&D项目“设计竞争”中的策略行为进行描述,为研究政府成本补偿政策的有效性及动态一致性奠定了基础。论文着重探讨了政府成本补偿政策的有效性及动态一致性。通过对厂商在国防采购R&D项目“设计竞争”中策略行为的分析,研究了政府实施比例补偿时厂商在竞赛模型中的投资均衡,探讨了比例补偿政策的有效性;通过分析垄断性合同的估价、厂商能力的差异、厂商的行动时序及不完全信息对竞赛模型均衡的影响,给出了确保比例补偿政策有效实施的条件。所得结论表明:在一定的条件下,政府可以通过对国防采购R&D项目投资补偿比例的选择来调控厂商的投资决策。通过构建政府厂商博弈模型,研究了政府对厂商的R&D投资实施比例补偿时,政府承诺的“可信性”对厂商投资均衡的影响,探讨了比例补偿政策的动态一致性。所得结论表明:政府只有对自己调整补偿政策的行为进行限制,使自己的承诺变得可信,才能确保国防采购R&D成本补偿政策具有动态一致性。论文还结合国防采购R&D的最新实践,提出了一种新的国防采购R&D成本补偿方式——基于定额的成本补偿,并对定额补偿方式的有效性进行探讨。通过分析垄断性合同的估价、厂商能力的差异、厂商的行动时序及不完全信息对竞赛模型均衡的影响,给出了确保定额补偿方式有效实施的条件。所得结论表明:定额补偿模型不仅形式简单,具有优良的均衡特性,而且在国防采购R&D实践中,更易控制补偿成本,更具可操纵性。最后,论文对我国国防采购R&D成本补偿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分析了我国国防采购实践及国防科技工业的最新发展,在对我国国防R&D研究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问题并给出相关的对策与建议,为在我国开展国防采购R&D项目的“设计竞争”提供了决策支持。论文的最后还提出了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