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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称新农合)试点县农民的支付能力、支付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为新农舍的个人筹资提供依据。方法: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及计量经济学模型扩展线性支出系统进行分析。结果:试点县农民对新农合完全无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差、有支付能力的农户分别占13.2%、47.6%、39.2%;91%的农民意愿支付人均10元及以上的入保基金;不同县别、支付能力、年龄和文化程度是影响试点县农民参加新农合意愿的因素。结论:山西省试点县农民家庭对新农合的支付能力还较为有限;农户参加的意愿与支付能力比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