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言词原则适用困境之破解

来源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49971659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直接言词原则是直接原则与言词原则的合称,其核心内涵包含了直接审理与口头审理两方面的要求。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以审判为中心”作为刑事司法工作改革的重点,在此背景下,直接言词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直接言词所要求的亲历性是适用该原则的核心要义,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案卷笔录主义”以及证人出庭难现象使得该原则难以发挥其作用。文章通过完善案卷移送制度、加强证人保护和作证方式、弱化审判委员会干预,以保证直接言词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有效应用。
其他文献
傅里叶算法不仅具有滤除整数次谐波的能力,也具有很强的抑制非整数次谐波的能力,在电力系统信号分析中得到了广泛使用,但是传统傅里叶算法会受非周期分量的影响而产生较大的计算误差。在定量分析非周期分量可能造成的计算误差基础上,提出了一种改进傅里叶算法。先通过对两个不同工频周期下的采样值进行积分,计算出非周期分量参数,再从传统傅里叶算法的计算结果中将误差剔除。将泰勒级数的误差计算方法进行了拓展推导,并设置了应用条件以及优化措施,使改进傅里叶算法能够较好地兼顾速度与精度。分别采用静态模型信号和Matlab/Simul
重婚行为是严重违背我国基本婚姻制度的违法行为。虽然我国在民事刑事立法上均对重婚行为进行了相关规制,但由于缺乏专门性立法,现实生活中重婚行为屡禁不止甚至日渐上扬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实际存在的高发率与立法回应措施规制性不足形成了一对相伴而生的矛盾综合体。文章通过对近年三起典型性重婚案例的分析与研判,探究制定我国《反重婚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谐波阻抗扫描是高压直流输电(HVDC)中谐波谐振分析、交流或直流滤波器设计等工作的重要手段。采用电路叠加定理说明了适用于HVDC谐波阻抗扫描的测试信号法。基于测试信号法基本原理及其在HVDC应用研究中的进展,提出测试信号法应用于HVDC谐波阻抗扫描的谐波源幅值选择方法和用于减小谐波源初相位影响的改进扫描方法。最后,以CIGRE First Benchmark模型为例,在PSCAD/EMTDC仿真平台上定量分析了谐波源幅值、谐波源初相位对谐波阻抗扫描的影响,以验证所提出的方法可用于进一步提高HVDC谐波阻抗
传统多能流综合能源系统往往面临绿色可再生能源装机比例低、利用率低的问题,同时氢燃料汽车的逐渐普及将增加对氢能的需求,将电能转化为氢能是满足交通部门潜在氢需求的有效途径。针对风光装机比例低、利用率低和氢能需求的问题,提出了一种考虑风光利用率和含氢能流的多能流综合能源系统规划方法。首先,计及氢能流构建了电/热/冷/氢多能流综合能源系统。其次,考虑系统年投资费用、运行费用和风光利用率的多目标,构建双层规划-调度模型,以电、热、冷、氢等4种形式能量平衡和元件工作特性为约束,采用非支配性排序遗传算法和商用求解器结合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已经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迅速演变成全球大流行的疫情。疫情激活了我国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这一刑法条款。为了使新冠肺炎这种乙类甲管的传染病适用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有正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本罪名的罪状表述进行了修正。此次修正意义重大,兼具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的效果,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是一项与时俱进的立法修改。在罪过形式上,应当将此罪的主观方面确定为过失,这既是学界的主流观点,又符合司法实践的态度。在危害后果上,应当依同位解释规则将条文中的“传播严重危险”作出实害化解释,
高职财会类专业《经济法》教材存在不同层次需求雷同化,不同专业需求缺乏针对性,未能体现高职教育发展特点等缺陷,原因是高职院校对于《经济法》课程定位的认知错误,高职财会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专业师资匮乏、课程建设边缘化。教学与考证相结合的高职财会类专业《经济法》教材设计思路是重新构建教材体系、编排教材章节、取舍教材内容,这就需要对高职财会类专业《经济法》课程进行准确定位、提升师资的专业水平、加强课程建设,逐步构建完整的高职经济法知识体系。
通过对高压交流输电系统的区内、区外故障的仿真计算和分析发现:交流输电线路阻波器和母线对地电容形成的实体物理边界对高频信号具有衰减作用,使得区外故障时量测端的故障电压高频分量含量低,在不同时间段内质量分布概率相对均匀。而区内故障时,量测端的故障电压高频分量含量高,在不同时间段内质量分布概率不均匀。因此利用短时窗内线路单侧故障相电压计算每次分割形成的多重分形集上各个子集质量概率分布的不均匀程度Δα来识别区内外故障。该方法仅利用单端电压就可以实现区内、外故障的判别,不受通道的影响,可靠性高,具有较大的工程意义。
在智慧法院中应用大数据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我国司法实践中较为突出的案多人少、卷宗庞杂与诉讼效率较低等问题所采取的信息化应对策略。然而,大数据对案件隐私的侵犯以及电子数据自身存在的脆弱性、易篡改性等特征,致使大数据技术在智慧法院建设中出现应用困境和法律风险,其可能造成大数据应用悖离司法规律和扭曲司法活动的恶果。为实现智慧法院的建设目标,应当从运用理念和建设策略方面对其给予规范和完善。
罪错未成年人,既是社会的危害者,也是不良环境的受害者。关于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一直是域外少年司法制度研究的前沿问题。我国探索与完善此项制度,应立足国情,借鉴域外少年司法制度,坚持保护为主、惩罚为辅的罪错未成年人处遇理念,强化提前干预,完善非刑事化处遇措施的程序正当性,并构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干预措施转处程序。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检察机关作为重要的法律监督机关,积极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任务和使命。随着上海黑恶犯罪隐蔽性和手法不断翻新,为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带来难度和挑战,也给检察机关在“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和推进综合治理环节如何更好的发挥作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议应立足本区区域化特征,在加强深挖力度,加强能力提升和加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方面完善检察机关职能发挥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