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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大课题。但是,大众媒体、政府主管部门与一般公众对垄断还存在各种各样的误解,有必要予以澄清。垄断有垄断地位与垄断行为之分,反垄断的重点在于垄断行为。自然垄断与体制性垄断一般既有垄断地位、又有垄断行为;而行为性垄断没有垄断地位,却有垄断行为。不同的垄断类型,应有不同的反垄断对策。自然垄断与行为性垄断的对策应侧重于对垄断行为的管制,体制性垄断是“人为的”垄断,应该打破垄断体制,建立竞争性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