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产业资本、金融资本轮番“争食”上市公司,对于扮演财务投资者的机构,上市公司自然欢迎,也的确可以助力其提高经营质量。但是,打着财务投资者旗号的“野蛮人”终归不在少数。那么,如何理顺上市公司和举牌方的关系,将恶意举牌方纳入合理管控轨道?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向《红周刊》记者表示:“中国资本市场的两大问题是大股东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中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些敌意收购并不一定是坏事。
但就南玻A这个例子来说,宝能系需要反思自身。南玻A原高管层团队走人,会伤害到股东利益,尤其是宝能系自身的利益。宝能系作为一家保险企业,是否有足够的管理实业企业的能力,由市场来检验。”
刘纪鹏建议,“应该从法律法规层面对举牌方做出一定的约束。比如在宝能这种险资成为第一大股东后,是否有更换管理团队的打算、是否有完整的企业发展规划,都需要法律的关注,并应对举牌方的股权做特别处理。你可以作为财务投资人,但是能不能去主导企业治理结构和正常经营,这个需要监管层做出规定”。
记者还采访了资深财务专家陈绍霞,他表示:“从宝能系和南玻A的关系来说,宝能系的主营业务是地产和保险,和南玻A主营产业完全没关系。在原有管理层离任后,宝能系需要重组高管团队,南玻A的未来业务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早有先例,2013年中国平安收购上海家化后,时任董事长葛文耀被逼走、原总经理被开除,之后尽管中国平安组建了新的高管团队,这两年上海家化业绩还在下滑。显然中国平安作为一家金融企业,高估了自己对陌生行业的治理能力。未来南玻A也不排除出现类似的情况。如果因为高管团队离职导致公司业绩恶化,这和宝能举牌的目的是相反的。”
陈绍霞表示,对资金来源的监管是重中之重。“用杠杆资金来获取上市公司股权,不仅上市公司和股东要受影响,也会把举牌资金的债权人拖入风险中。在万宝之争后,管理层也试图从政策层面来改善这种局面,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对举牌资金的监管。”
此前,证监会、银监会曾在6~7月下发修改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利用券商通道和银行资金进行杠杆收购做出了限制。此外,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曾在今年7月表示,少数公司进入保险业后,在经营中漠视行业规矩、无视金融规律、规避保险监管,“将保险作为低成本的融资工具,以高风险方式做大业务规模,实现资产迅速膨胀,完全偏离了保险保障的主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向《红周刊》记者表示:“中国资本市场的两大问题是大股东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中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保护。在这种情况下,有一些敌意收购并不一定是坏事。
但就南玻A这个例子来说,宝能系需要反思自身。南玻A原高管层团队走人,会伤害到股东利益,尤其是宝能系自身的利益。宝能系作为一家保险企业,是否有足够的管理实业企业的能力,由市场来检验。”
刘纪鹏建议,“应该从法律法规层面对举牌方做出一定的约束。比如在宝能这种险资成为第一大股东后,是否有更换管理团队的打算、是否有完整的企业发展规划,都需要法律的关注,并应对举牌方的股权做特别处理。你可以作为财务投资人,但是能不能去主导企业治理结构和正常经营,这个需要监管层做出规定”。
记者还采访了资深财务专家陈绍霞,他表示:“从宝能系和南玻A的关系来说,宝能系的主营业务是地产和保险,和南玻A主营产业完全没关系。在原有管理层离任后,宝能系需要重组高管团队,南玻A的未来业务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早有先例,2013年中国平安收购上海家化后,时任董事长葛文耀被逼走、原总经理被开除,之后尽管中国平安组建了新的高管团队,这两年上海家化业绩还在下滑。显然中国平安作为一家金融企业,高估了自己对陌生行业的治理能力。未来南玻A也不排除出现类似的情况。如果因为高管团队离职导致公司业绩恶化,这和宝能举牌的目的是相反的。”
陈绍霞表示,对资金来源的监管是重中之重。“用杠杆资金来获取上市公司股权,不仅上市公司和股东要受影响,也会把举牌资金的债权人拖入风险中。在万宝之争后,管理层也试图从政策层面来改善这种局面,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对举牌资金的监管。”
此前,证监会、银监会曾在6~7月下发修改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利用券商通道和银行资金进行杠杆收购做出了限制。此外,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曾在今年7月表示,少数公司进入保险业后,在经营中漠视行业规矩、无视金融规律、规避保险监管,“将保险作为低成本的融资工具,以高风险方式做大业务规模,实现资产迅速膨胀,完全偏离了保险保障的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