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阿建交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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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1950年1月12日,阿富汗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表达了建立阿中双边外交关系的愿望和建议,但其后不久却又以国内财政困难为由单方面地搁置了建交进程。当然这里自然有反映其国内实情的一面,而其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值得深究:一方面,当时的阿富汗政府虽继续坚持中立政策,但把加强阿美关系作为其对外政策的重要支柱;另一方面,美国为遏制苏联,加强了对阿富汗的拉拢和渗透。因此,阿关关系日益发展。在美国孤立、封锁、包围新中国的大形势下,阿富汗出于维护其自身国家利益的考量,暂时搁置了中阿建交进程。从1953年下半年开始,阿富汗国内政局的变化和阿美关系出现裂痕、阿苏关系不断改善、中国积极推行睦邻外交政策以及此一时期中印正处于“蜜月期”等综合因素,导致中阿建交进程开始出现转机。经过一系列政治对话和外交谈判,1955年1月20日中阿发表建交公报,正式建立外交关系,成为其后几十年中阿友好合作关系发展的历史起点。
  【关键词】新中国 阿富汗 建交
  阿富汗是中国的陆地邻国之一。1950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久,阿富汗即正式向中国方面表达了建立双边外交关系的愿望和建议,是最早承认新中国的民族主义国家之一。但迟至1955年,两国才正式建交。对这一复杂多变的历史过程,虽有诸多著作提及,但对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却鲜有深入、细致的探寻。笔者拟以近年来中国外交部新解密的相关档案为主要支撑,并辅以其他相关资料,对中阿建交的历史进程重新进行一番梳理和阐释,以期进一步丰富和深化对该问题的研究。
  一、蹒跚起步——阿富汗对新中国的承认与中阿建交的搁置
  阿富汗与中国新疆毗邻。历史上,中国与阿富汗的民族接触早在汉朝时就已载诸史册。自张骞通西域之后,阿富汗就成为著名的“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1747年阿富汗正式建国后,1762年曾向清朝遣使进贡四匹良马。据魏源《圣武记》记载:“爱乌汗(即阿富汗)亦闻中国之盛,未知其道里远近,遂遣使偕来,欲一睹中国广大。二十七年(乾隆二十七年,即1762年)入贡,为中国回疆最西之属国。”19世纪以后,阿富汗沦为英俄“两头狮子之间的一只山羊”,饱受侵略与战争之苦,其外交权一度被英国控制。19世纪末,英俄抛开两个最重要的当事国——中国和阿富汗,私下达成瓜分中国帕米尔的协议,由此确定了阿富汗的东北部边界,并威逼利诱阿富汗接受。1944年3月2日,阿富汗与中华民国的国民政府“为巩固现在两国关系起见,决定订立友好条约”,“建立两国间外交关系”。1945年1月,国民政府任命原驻土耳其公使邹尚友为中国首任驻阿富汗公使。
  新中国成立不久,阿富汗王国政府外交大臣阿里·穆罕默德便于1950年1月12日致电周恩来总理,表示“阿富汗国王陛下政府已承认新中华共和国”,并保证“将永远努力维持和加强我们两国间如此幸福地存在着的友好关系”。阿富汗之所以比较早地承认新中国,与其地缘政治和固有的传统的中立政策密切相关。阿富汗位于亚欧大陆的中央部位,处于东西方陆路的要冲,西屏波斯高原,北控中亚,南瞰南亚次大陆,东临中国。这一独特的地理位置使阿富汗历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面临着随时可能被强国干涉、侵略的危险。因此,阿富汗自1919年独立以后一直奉行中立主义外交政策,与其他国家尤其是大国和周边国家发展友好关系,以确保民族独立和国家安全。二战后,在东西方对抗的两极格局下,阿富汗再次成为美苏觊觎的战略要地。在这一国际形势和历史环境下,作为一个贫穷弱小的内陆国,阿富汗要在东西方两大阵营的夹缝中生存和发展,仍然坚持也不得不坚持传统的中立政策,与所有邻国保持友好的关系。其承认新中国也正是基于这一点。
  1950年1月14日,台湾当局出于驻在国承认新中国及经费困难两大原因关闭了其驻阿富汗的公使馆。1月16日,周恩来复电阿里·穆罕默德,“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表示欢迎之意并向阁下致谢”。随后,1月26日,阿富汗来电询问:“前中国政府使馆代办现正自喀布尔离去,请指示使馆财产应交何人接管。”根据刘少奇的批示,经过与苏联政府商议,中国外交部以周恩来的名义复电阿富汗,“现已征得苏联政府的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阿富汗的使节到达以前,暂请苏联大使馆代为保管”,“并对贵国政府表示之关怀,谨申谢意”。3月28日,阿富汗外交部代理外交大臣阿佰杜·萨马德再次致电周恩来,请求中国政府为前阿富汗使馆代办穆高南出境提供便利,“前阿富汗驻南京代办哥纳姆·莫哈默德·汗(即穆高南)现在上海面遇困难,幸而贵我两国之间具有良好之友邻关系,故愿阁下给他一切旅行便利,则阿富汗外交部至为感谢。”在此前后,穆高南本人也宣称阿富汗已宣布承认新中国,故要求按照外交官待遇让其随身行李在天津出境时免验。但新中国成立初期奉行“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和“一边倒”的三大外交政策,规定“凡属被国民党政府所承认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使馆、公使馆、领事馆及其所属的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在人民共和国和这些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以前,我们一概不予承认,只把他们当作外国侨民待遇,但应予以切实保护。”因此,中国外交部决定,“阿富汗之穆高南出境,不应当外交官看待。”对此,经过中国政府的解释,阿富汗表示认同与接受。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一度要求阿富汗等国出动地面部队入朝参战,但阿富汗“表示抱歉”,拒绝了美国要求出兵的命令。11月15日,在联合国大会政治委员会召开的会议上,阿富汗没有附和美国关于中国“台湾地位未定论”的议案。此后,在联合国召开的多次会议上,阿富汗对有关危害新中国利益的议案几乎都表示弃权或反对。但是,阿富汗虽表态“赞成我国加入联合国”,“愿与我国建立邦交”,但在1950年6月至1951年8月期间,阿富汗驻苏和驻印使节相继向中方表示:“该国因财政困难,不能派使节至我国,两国事务往来,可在莫斯科进行。”中阿正式建交问题就此搁置。是什么原因导致中阿建交搁置呢?
  诚如阿富汗驻苏和驻印使节所言,此时的阿富汗经济极其困难。阿富汗本是个落后的农牧业国家,二战后,阿富汗的经济形势更加恶化。不仅对外贸易锐减,而且国内农业歉收,再加上军费庞大和宫廷用费浩繁,结果导致财政收支的实际赤字由1948年的8000余万阿尼增加到1952年的21000余万阿尼,而且失业增加,物价飞涨,通货膨胀率一度达到30.5%,一些地区甚至因此出现部落起义。但以财政困难为由搁置建交,虽的确反映了其国内的实情,但实则背后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   一方面,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1946年5月,亲美的沙赫·马茂德担任阿富汗首相。马茂德上台后,虽继续坚持中立政策,但把加强阿美关系作为其对外政策的支柱,“把美国当作真正的朋友,希望美国帮助阿富汗在自由民主国家世界中取得它应有的地位,”“其着眼点在于以美国的存在弥补英国留下的真空,并谋求华盛顿的经济军事援助”,企图借助美国的技术经济援助来推行其十年经济发展计划,并平衡苏联的影响,以稳定其政权。
  另一方面,美国出于与苏联在全球进行冷战的考虑,在英国逐步撤出南亚的情况下欲取代英国,成为在阿最主要的外国势力,企图把阿富汗当作进攻苏联的军事基地,至少要把阿富汗变成东西方两大阵营之间的“缓冲国”。1950年美国《现代历史》杂志就曾毫不掩饰地说:“美国关心阿富汗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这个国家在将来会有作为进攻俄国军事基地的重要意义,西方国家是早晚要进攻苏联的,而俄国软弱的部分是它的亚洲部分的回教国家。阿富汗可以充当苏联亚洲部分一切不满分子的集合地。”
  在美国的拉拢下,阿美关系日益发展。在政治方面,1948年阿美关系升格为大使级。美国通过驻阿使馆的活动以及借联合国的名义,和阿富汗的政治联系愈来愈密切。乃至阿富汗政府各部,包括外交部、内政部和军政部等关键部门在内,一度都有美国顾问或“联合国”顾问。在外交政策上,也基本上唯美国马首是瞻。在经济方面,一方面,美国加大了对阿富汗的经济技术援助。1946年3月,美国摩里逊-努德森公司承包了坎大哈地区的预算费用为1750万美元的赫尔曼德河水利工程,由阿富汗在二战期间向美国出售紫羔皮的货款来偿付。该工程全部完成后可灌溉100万英亩土地,并可发电12万千瓦。但后来发现资金不敷使用,1949年和1951年马茂德两次亲自赴美为赫尔曼德工程进一步施工求援,并接受“杜鲁门第四点计划”。于是1949年11月22日美国进出口银行贷给阿富汗2100万美元。④根据杜鲁门的第四点计划,1950年美国在阿富汗设立了“美国驻阿富汗工作代表团”。此后,美阿之间还签订了许多大大小小的“技术援助”之类的协定,美国派遣不少“专家”、“顾问”、“教员”等渗入阿富汗的工矿部、国民经济部、财政部、农业部、教育部、银行和矿山等。另一方面,双方贸易往来密切。阿富汗最主要的出口货物——紫羔皮几乎全部输往美国,仅此一项所换得的外汇一度约占阿富汗全部外汇收入的80%。美国也出口大量物资到阿富汗。仅就喀布尔市而言,市场上不少商品是美国货。美国汽车在阿富汗也占绝大多数。配合着经济活动,美国在阿富汗也大大地加强了文化渗透活动。美国通过“美国国际合作机构”与阿富汗教育部建立技术合作,其活动的主要内容是训练阿富汗的职业青年以及训练小学及中学师资。前一“援助”开始于1952年,由美国怀俄明大学负责;后一工作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承担。通过这些活动,美国控制了阿富汗许多学校的教学活动和行政管理工作。美国还以国际合作署的名义捐助喀布尔大学修建新校舍,设奖学金吸引阿富汗学生赴美留学等。另外,美国驻阿富汗使馆还在喀布尔设立了图书馆、阅览室和英文班等笼络一些青年和职员,并向学校赠送书籍。在军事方面,1951年1月美国正式提出“美阿军事协定”草案:由美国装备阿富汗六个师,整编阿军并允许美国在各重要地点修建机场。尽管马茂德担心此举会威胁到阿富汗的主权和独立而没有接受,但此时阿美关系之良好可见一斑。
  经过多年的活动,美国在阿富汗的影响日益扩大,培植了一批亲美力量,加之贫穷落后的阿富汗对美国的经济援助亦有较大期盼,同时在经济上对美国也有依赖性。这些情况“就形成了美对阿政策一定程度的影响”。再加上美国在资本主义世界的实力与地位,阿富汗这样弱小的国家不愿也不敢得罪美国。因此,在美国政治上孤立、经济上封锁、军事上包围新中国的态势下,阿富汗虽多次在恢复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朝鲜战争及台湾问题上向中国示好,但“阿有顾虑”,中阿建交“存在若干困难”。阿富汗出于维护自身国家利益的考量,就此搁置中阿建交进程。而当时中国考虑阿富汗等“伊斯兰教国家,我们同它们关系较少,影响也小,工作可以逐步进行”,也放缓了中阿建交的步伐。
  二、柳暗花明——中阿建交问题再次提出
  从1953年下半年开始,中阿建交进程开始出现转机。
  第一,阿富汗国内政局发生变化以及阿美关系出现裂痕。马茂德当政六年后,由于其政府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始终相当严重,从而引起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激化。1953年9月,阿富汗国王查希尔的堂兄达乌德发动政变并出任首相。达乌德上台后,最初仍然希望和美国搞好关系,以得到更多的经济和军事援助。但美国对阿富汗的战略兴趣却并不大。美国一度认为:“对美国而言,阿富汗只有很小的或是根本就没有战略重要性。它的地理位置,再加上阿富汗领导人对苏联能力的认识,表明一旦形势需要,苏联就可以控制这个国家。”在美国遏制苏联的“北层计划”中,土耳其、伊朗和巴基斯坦等国处于更重要的地位。和美国源源不断给在普什图尼斯坦问题上与阿富汗有宿怨的巴基斯坦援助相比,阿富汗获得的经济援助非常有限,军事援助几乎一无所获。对此,达乌德公开抨击:“美国对巴基斯坦的军事援助是对和平和阿富汗的安全的双重威压。”对美国策动与巴基斯坦缔结军事同盟的图谋,达乌德也明确表示反对,他指责美巴军事同盟威胁阿富汗的安全,“阿富汗反对美巴军事条约是完全正当的。”在此前后,1953年9月和12月,美国参议员威廉·诺兰和副总统尼克松先后访阿,以提供经济援助诱迫阿富汗加入中东军事集团。1954年1月美国助理国务卿约翰·杰尼干访阿,图谋使阿富汗同巴基斯坦就组织“共同防御”联盟进行秘密谈判。由于这些举措不符合阿富汗的中立外交和不结盟政策,遭到阿富汗拒绝。由此,美国对达乌德极为不满。在1954年甚至传闻美国开始着手进行颠覆达乌德政权的活动。
  阿富汗对美国提供的一些经济技术援助也颇有怨言。不少援助附加了很多苛刻条件,不仅“未能使阿富汗得到多少好处,反而加深了财政经济危机和国内的阶级矛盾,并有受制于美国的危险”。原计划三年完工的赫尔曼德河水利工程由于设计失误,工程进度十分缓慢,不仅一再拖延完工日期,而且耗费了巨额外汇,仅阿富汗政府所聘用的美国专家顾问每年薪金就达700万美元之多,而阿富汗出超所得外汇平均每年不过350万美元。但阿富汗政府如果放弃工程,则前功尽弃;若继续兴建,则财力不足,经济包袱将越来越重,对美国的依赖越来越深。因此该工程成为阿富汗政府骑虎难下的严重负担,在阿富汗官方与民众中被称为“填不满的沟壑”。在万般无奈之下,阿富汗被迫接受极其苛刻的条件,美国才给予了1850万美元的贷款。   在贸易方面,阿富汗对美国也有诸多不满。阿富汗主要出口货物紫羔皮全部为美国垄断,所以美国在阿富汗对外贸易中举足轻重。但美国不仅肆意压低紫羔皮的价格,而且大幅减少紫羔皮的进口量,再加上国际市场的竞争,使阿富汗的紫羔皮出口额大幅减少,从1949年的1600万美元下降到1953年的1050万美元左右。这使本来就很困难的阿富汗经济雪上加霜。这些因素导致阿美两国关系开始出现裂痕。
  第二,阿苏关系不断改善。二战后,美国势力迅速侵入阿富汗,阿苏关系一度较为冷淡。达乌德上台后,尽管阿富汗的外交政策基本上仍然是中立的,但仍把美国作为平衡苏联影响的一个重要砝码,同时希望继续得到美国的援助。但是,其国内严重的经济危机使其迫切地需要外国资金和技术,当然也由于美国在普什图尼斯坦问题上支持巴基斯坦的立场,迫使达乌德不得不转向苏联,和苏联进行更密切的接触和来往并获取帮助。并且,同苏联接近后,可以向美国讨价还价,使美国的援助降低条件,从而不会轻易地落人美国的控制。与此同时,1953年斯大林逝世后,苏联开始推行主动灵活的外交政策,并适时地抓住时机,努力扩大对阿富汗的影响,以期打破美国在中东的包围圈,确保苏联南面的安全。因此,阿富汗和苏联的关系迅速升温。
  在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苏联就给阿富汗提供了诸多技术上和财政上的帮助,且承诺不附加任何条件。1953年12月24日,苏联和阿富汗两国经过谈判,在喀布尔签订了1954年的贸易议定书。“议定书”规定:苏联将输给阿富汗石油产品、金属、糖类、化学品、药品、棉织品、汽车和其他设备;阿富汗将输给苏联羊毛、棉花、皮革、干果和各种含油种子。两国的贸易额由此不断增加,1954年比1950年增加了一倍多。1954年1月,苏联给予阿富汗350万美元的低息贷款,规定由苏联供给建立面粉厂、轧棉厂、油库和架设电报电话线的机器装备和技术援助,阿富汗则以出口货物分五年偿还。1954年1月27日,苏阿两国又在喀布尔签订了一项由苏联政府贷款给阿富汗政府的协定,以帮助阿富汗建设两个设有起卸机装备的谷仓、一家磨粉厂和一家机器面包厂。1954年2月9日,联合国亚洲与远东经济委员会举行会议,讨论亚洲和远东的经济情况。会后,苏联代表邀请阿富汗代表在1954年9月和10月间到苏联进行一个月的访问,了解苏联的经济发展情况,以便发展贸易、缔结互相购货的长期合同和研究给予技术援助的具体要求。1954年10月,苏联又贷款210万美元给阿富汗修筑喀布尔市街,并派专家协助阿富汗建设生产柏油和混凝土的工厂。“苏联大规模的真诚援助给阿富汗很多好处,使阿富汗向社会主义阵营逐渐靠拢。”
  在苏联加大对阿富汗经济技术援助的同时,苏阿之间的文化交流也有所发展。1953年12月,由前喀布尔大学校长阿纳斯率领的阿富汗文化代表团访问了苏联。翌年以苏联科学通讯院士塔利津教授为首的苏联文化代表团亦应邀到阿富汗作友好访问。正是由于“苏、阿关系很好,中阿建交的政治上的障碍不存在”,使中阿建交进程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第三,朝鲜战争结束后,中国积极推行睦邻外交政策,以创造一个和平安定的周边环境。1953年7月朝鲜战争结束后,美国把中国看做是比苏联更危险的敌人,对中国的遏制与孤立更加不遗余力。美国先后通过了一系列双边或多边的“共同防御条约”,形成对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新月形”包围圈。面对这种情况,中国政府加紧了安定周边四邻的外交工作,从而为新中国的经济建设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1953年12月周恩来总理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着眼于发展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1954年,中国与印度、缅甸等国共同倡导并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付诸处理国家关系的实践,并通过出席日内瓦会议,充分展现中国的和平外交政策,加大在处理国际问题当中新中国的分量。此后,中国又屡次表示:“我们也认为上述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应当同样适用于我国同锡兰、巴基斯坦以及亚洲其他国家的关系之中和一般的国际关系之中。”这些举措使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影响不断提高,也赢得了周边国家的好评,获得越来越多的亚非拉国家的支持。由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符合阿富汗的国家利益和中立政策,“阿富汗继印度、缅甸、印尼之后,赞成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从而为双方关系的发展奠定了共同基础,使阿富汗看到了中国妥善处理周边关系的诚意,有利于打消其对华建交的疑虑,而且与新中国建交,也有利于拓展其政治生存空间,提高其国际地位,从而使其对同中国建交抱积极态度。于是,1954年1月30日,阿富汗新任驻巴基斯坦代办阿提克拜访中国驻巴大使韩念龙,声称阿富汗政府拟于当年派使节来中国,和中国商谈建交事宜。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印度的外交政策对阿富汗也有一定影响。因为阿印在南亚有着共同的战略对手——巴基斯坦,因而“阿政府对于国际重大问题的态度,往往先看印度的做法,而后表态。”而这一阶段中印正处于“蜜月期”,这更进一步坚定了阿富汗与中国建交的决心。
  三、乘风破浪——中阿顺利建交
  在1954年1月阿富汗对中国驻巴大使韩念龙表达了正式建交意愿的试探之后,由于美国一度加紧对阿富汗的拉拢,此后阿方数月中从未提及此事。而中方考虑到中国和阿富汗是邻国,历史上有着长期的友好往来,从无利害冲突;而在反殖民主义的斗争中,彼此又曾互相支持;新疆毗邻阿富汗,许多风俗习惯相同,新疆的建设和进步对阿富汗人民有很大的影响;同时为打破美国对中国的孤立和封锁,故决定主动采取措施,争取尽早实现中阿建交。1954年2月中国外交部接到中国驻巴大使韩念龙的报告后,即于当月和8月,两次致电中国驻印大使袁仲贤、中国驻巴大使韩念龙,要求他们同阿富汗外交人员进行接触,对中阿建交问题进行探询、研究。经过接触,袁、韩均认为“与阿建交有必要有可能”。而且韩念龙向外交部建议“由于苏、阿关系很好”,中阿建交谈判“在莫斯科进行似更方便”。
  9月10日,中国外交部“鉴于目前和阿建立正常外交关系,有重大战略意义,且有一定的可能”,指示中国驻巴大使韩念龙、驻苏联使馆临时代办温宁和驻印大使袁仲贤即与阿富汗商谈交换使节的问题,准备“三管齐下”尽早解决中阿建交问题,并决定派韩念龙拜访阿富汗驻巴代办,向其表示,“奉我国政府指示,我国愿与阿富汗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并就此问题与阿富汗政府进行谈判。请他报告政府,并予答覆。”而谈判的地点,“我可提出喀喇蚩,征求阿方意见,如阿方提出其他有我使馆的地方,亦可同意。”其时,考虑到阿富汗与国民党当局早已断绝关系以及“阿在联合国有关我国问题上,均未采取与我敌对的态度”,符合新中国谈判建交的基本原则——“凡与国民党反动派断绝关系、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友好态度的外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可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之谈判,建立外交关系”。因此中国外交部决定“原则上简化关于建交的谈判,直接提出我国愿与阿富汗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派使节”。   接到中国外交部的指示电报后,9月13日韩念龙即拜访阿富汗驻巴代办,说明来意后,阿富汗代办“即对我提议表示欣悦与感谢。并称:彼将报告其政府,希望能于短期内建立外交关系。”对于谈判地点,阿富汗代办个人表示可在卡拉奇进行,并准备在9月17日阿富汗外交大臣路过卡拉奇赴联合国开会时商谈此事。此后恰逢阿富汗代办回国休假,其间曾就中阿建立正式外交关系问题请示其首相达乌德和副首相阿里及其他大臣,他们均十分欢迎中方提议,决定具体磋商事宜等外交大臣纳伊姆自联合国回来向内阁提出并通过后正式通知中国政府。不久,阿富汗外交部通知其驻巴使馆,让其通过中国驻巴使馆告知中国政府:“阿政府已接受我建议,同意中、阿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互派使节。”且“阿方意见目前两国互派公使而非大使”。与此同时,“阿政府指令阿驻德里大使与中国驻德里大使具体商谈签约问题”。
  11月30日阿富汗驻巴一等秘书代办访问中国驻巴使馆,将以上阿方态度与决定告知中国驻巴使馆。当日,中国驻巴使馆临时代办郑为之就转报中国外交部和中国驻印使馆。12月9日,中国外交部致电中国驻印使馆临时代办申健和郑为之,决定中国驻印使馆“可主动问阿使节”,“进行商谈”建交事宜,并指示驻印使馆可采取下列步骤:
  (一)对阿方同意和我国建交表示欢迎。同时表示希望此次双方接触即作为正式谈判,征阿方同意。
  (二)阿方在巴已提出互派公使,经部考虑,认为目前中阿互派公使是适当的,可予同意。如阿方提出互派大使,亦可同意。
  (三)此次与阿谈判有结果,因此应向阿方提出此次商妥后,最好发表公报。阿方如同意即商定时间,两国同时发表。
  (四)至于我派去使节人选问题,部正商量,不妨先与阿方谈及,待定后再按照惯例征求阿方同意。
  此后,关于建交事宜的交涉、谈判主要由两国驻印度使馆进行。
  接到12月9日中国外交部的指示,中国驻印使馆即主动与阿富汗驻印大使接触两次,不巧的是阿富汗大使正处病中。18日上午阿富汗驻印使馆一等秘书马可木耳③回访,称“阿内阁已经决定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并互派公使”,“此次接触即作为正式谈判建交程序的开始”。他还询问“关于下一个步骤应如何进行”。对此,中国驻印使馆临时代办申健建议“程序上可以比较简单些”:“第一我们互通照会,拟定建交公报,商定分别在北京及喀布尔公布时间,该公报之草稿如你认为需要我可先拟定供你考虑,第二双方提出使节人选,并征双方政府同意后公布。如阿富汗政府愿意互相互换大使,我们也不反对,对以上步骤你有何意见我们仍愿考虑。”马可木耳表示“愿将此意立即电告阿政府”,并“由信使带书面报告给阿政府,俟得到指示立即告知”。
  12月31日,阿富汗大使馆一等秘书马可木耳告知申健已收到指示,阿富汗政府“决定在一月二十日同时在北京及喀布尔宣布中阿正式建交,并经阿富汗内阁决定中、阿均将成立大使馆”。阿富汗内阁之所以改变成立公使馆之前议而决定互相建立大使馆,“主要因为:第一中国系世界大国;第二中国系阿富汗之友好邻邦。”对此,申健“表示欢迎并即报告政府”。双方还商定1955年1月1日中方送一照会给阿富汗驻印大使提出建交公报内容草稿,阿方由信使送回阿富汗,等阿富汗国内批复后再以正式照会的方式回复中方。1955年1月1日,中国驻印使馆正式照会阿方: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之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程序问题。经过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八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德里两次友好和愉快地商谈,现双方已同意即将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
  至于在两国首都同时发表公报的时间订于1955年1月20日,我已报告我国政府,一俟得到答复,当即奉告。
  兹谨附上该项公报草稿全文,请转告贵国政府。如蒙同意,请即惠覆。
  收到驻印使馆的报告后,1月3日,中国外交部即致电中国驻印使馆:“同意于一月廿日在北京和喀布尔同时发表中、阿建交公报。”1月13日,阿富汗驻印大使来照会称,“两国建交公报内容阿政府完全同意我方所拟草稿,并订于本月二十日同时在北京与喀布尔公布”。1月20日,两国正式发表建交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富汗王国政府基于增进双方关系的共同愿望,双方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之间建立正常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至此,新中国与阿富汗正式建立了外交关系。
  中阿建交后,双方又就大使人选进行了一番磋商。1955年2月15日,中国外交部致电驻印大使袁仲贤:“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决定丁国钰为驻阿富汗大使,请你即约见阿驻印大使,请其转达阿政府征求同意。”3月2日,阿富汗驻印大使以备忘录交袁仲贤,同意中国驻阿大使人选,表示阿富汗驻华大使不久当可任命,但未谈及时日或人选。6月,丁国钰大使到任。9月底,阿富汗外交大臣纳伊姆致丁国钰照会,决定“阿富汗现驻巴格达公使阿卜杜尔·沙玛德(Abdul Samad)已被调职并被任命为阿富汗驻北京大使”,“希望你惠将上述决定尽速通知你国政府,以便接纳对他的任命”。10月9日,中方复照表示同意。1956年1月,阿富汗首任驻华大使阿卜杜尔·沙玛德抵达北京。
  结语
  总的来说,中国与阿富汗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过程虽有波折,但还是比较顺利的。尽管阿富汗在承认新中国后有颇多顾虑,但其国内国际的局势变动、美阿关系的松动及苏阿关系改善和中国的积极主动,使两国最终走到了一起,共同开创了两国关系的新局面。不得不提的是,中阿建交还开创了中国建交史上的一个先例。中阿建交后,阿富汗驻印使馆一等秘书马可木耳建议“中、阿两国外长就建交互相通电祝贺,若我同意,通电的时间为一月二十五日”,“若毛主席与阿国王能互通电则更佳”。“为了争取阿对我之友好”,中方同意两国外长互相致电祝贺,而“主席与阿国王互通电似无必要”。1月25日,两国外长互相致电祝贺,开创了中国与他国建交后两国外长互致贺电的先例。中阿两国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不仅完全符合“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愿望,而且将使两国之间的传统友谊和和平合作关系得到发展”,“必将有助于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也再次证明了“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完全可以和平共处,而且能够发展彼此之间的和平合作关系”。从此,中阿两国友好合作关系进入到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编辑 毛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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