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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文书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护理质量高低的标志,是医师观察诊疗效果、调整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同时也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1],是具有法律效应的重要文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实施以及卫生部7个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对护理文书的记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等客观资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