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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认为“失范”就是“与道德规范不一致的社会现象,控制个人行为的道德规范越来越松弛,个人之间的道德制约丧失了”,这就是失范现象。网络道德失范,是指网络社会缺乏一个统一明确的道德规范体系,个人行为丧失是非善恶标准,由不同道德观、价值观相互冲突所造成的道德混乱和无序现象。
一、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主要表现
1.网络言行随意放纵。根据有关社会调查发现,有18.8%的网民在网上聊天或发表自己看法时使用过不文明的语言或符号缩写;有61.8%的网民表示在聊天室或论坛中曾遇到过其他网友使用脏话或带有人身攻击的语言。
2.网络价值观念模糊。在调查“你认为在网上最应该具备哪些基本的道德品质”时,有66.1%的网民没有选择“诚实守信”,有55.1%的网民认为在网上聊天“可以欺骗对方”。有35.1%的学生不认为在网上复制、抄袭文章是不道德的行为。
3.人格冲突突出。调查显示,45.6%的中学生希望自己在网上成为“和现实中不一样的人”,其理由从高到低分别是“放松自己,新鲜、自由、轻松、刺激,有意思、不受限制”、“表现自己另一面,改变自己,完善自己”、“网络是虚拟的,神秘的,不信任、怕受骗、保护自己”、“尝试新的感受”,“体验不同现实生活、寻求另一种感觉”、“逃避现实、对现实不满”、“无聊”等等。
4.色情污染和暴力问题的大量出现。色情污染是指通过互联网上传播黄色淫秽的图片和文字信息,来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侵蚀网民的思想,甚至引起网民道德价值观念的变化。卡耐基梅隆大学的一项调查说,美国多数家庭电脑网络中,有92万件带有不同程度色情内容的图片、文章和录像;电子公告板储存的数据图像有4/5含有淫秽内容。由此可见,网络的色情污染已经无处不在,无奇不有,严重腐蚀着广大青少年的价值观念。另外,暴力信息在互联网的传播也不容忽视,多用户网络游戏存在着严重的暴力倾向,而众多的游戏玩家正是在这种刺激和充满诱惑力的游戏中暴力倾向得到加强。
5.网络欺诈和犯罪的出现。如同现实生活中常会有骗子骗人钱财一样,网络也时刻有陷阱在等着你。网络骗子利用网络技术的不成熟及人们的麻痹心理,从事诈骗活动,你随时有可能成为骗子们的猎物。同时,网络除了钱财的欺诈以外,也存在着情感的欺骗。有些心怀不轨的人利用青少年渴望交往和关爱的心理,设计情感陷阱,让一些无知的少男少女陷入其中,不能自拔。
二、网络道德行为失范的成因
1.网络环境的特殊性为网络道德失范提供了可能。首先,网络的非中心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导致网络道德环境中充满了各种与我国传统道德相冲突的“异质”道德,强烈冲击着现实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其次,网络的隐蔽性、无约束性和虚拟性,弱化了网民的道德信念,导致道德主体感淡漠。网络是一个失去了某些强制“他律”因素的自由空间,是一个淡化了的社会背景、“社会控制因素”的虚拟社会,在网络环境中缺少社会舆论的监督,使“他律”作用下降,容易诱发道德行为的失控。再次,网络中普遍存在的道德失范行为,为大学生提供了不良的榜样示范。而众多负面“榜样”的频繁出现,恶化了网络环境,加剧了网络道德失范。
2.网络德育的滞后是导致网络道德失范的重要因素。首先,网络德育在我国的中小学和高校是“盲点”、“空白”。青年网民特别是大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在中小学时就已“触网”,但多数人在此之前并未接受过网络德育的教育。其次,网络道德教育中教育者丧失了教育优势,缺乏预见性,这就大大增加了网络德育的难度,削弱了网络德育效果。
3.个体自身发展的限制成为网络道德失范的又一成因。大部分网民特别是青年学生,虽然他们在生理方面已完全成熟,但是心理的发展并不同步,这个时期的青年人对新事物特别敏感,感情丰富而不稳定,勇于革新、创造,但也容易受错误观念的影响,从而出现道德失范。在缺乏“他律”的网络环境中,品德结构中的不完善之处不但没有得到弥补,反而有所扩大、滋长。
4.网络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的网络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原来颁布实施的一系列网络法律法规,由于网络应用向纵深发展,已有部分明显滞后,一些关于网络行为的认定过于原则或笼统,缺乏可操作性,且宣传力度不够,使一些网络行为无法可依。
三、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对策
1.确立“以德治网”和“以法治网”并举的指导思想。网络不同于传统媒体,其最大的特点是独立性、开放性、自主性、兼容性。这就使得各种网络信息相互混杂,不同文化相互激荡,失范的道德行为随意发生,因此,要加强网络立法,坚持“以德治网”和“以法治网”并举的指导思想,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基本方针,运用法律的手段对网络进行监管和疏导,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网络法规和规章。
2.坚持网络技术创新,利用网络手段,杜绝不良信息的传播。网络当中存在许多不良网站,恶意传播反动、迷信、黄色内容。要堵住这些不良信息的传播,就要不断开发计算机软件,通过技术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网络道德失范的可能。例如,实行网络身份认证,建立社区道德管理监督中心、设立网络道德法律咨询援助中心、建立网络诚信体系等措施可以大大提高网络道德指数。在电脑中安装反黄软件,加强过滤功能,对不良网站和恶意程序实行举报“封杀”措施,彻底切断它们的传播途径。
3.用先进的道德思想观念占领网络宣传阵地,发挥网络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网络是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是弘扬优秀道德文化的新渠道。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和利用网络优势,用先进的道德思想观念占领网络宣传阵地。通过建立一批重点网站,开设“网络道德教育”栏目,整合大量的网络道德教育资源,有效地进行网络道德教育。
4.加强网络管理,规范网络行为,实施网络行为的自律教育。在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网络行业管理,进行网络行为的自律教育,也是实施网络道德教育的重要举措。进行自律教育,一方面,严格遵守《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的规定,依法行事,自觉维护网络的纯洁性。另一方面,对网民进行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的教育,培养健全人格和高尚情操,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教育网民不做“网虫”,不做“黑客”,不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活动,不访问色情网站,不传播不健康的信息,做到洁身自律。
网络道德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既有赖于网络社会每个人的参与,又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网络主体自觉依照规范和制度来规范自己的网上言行,网络社会的明天才会更和谐与美好。
(作者单位:西安文理学院)
一、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主要表现
1.网络言行随意放纵。根据有关社会调查发现,有18.8%的网民在网上聊天或发表自己看法时使用过不文明的语言或符号缩写;有61.8%的网民表示在聊天室或论坛中曾遇到过其他网友使用脏话或带有人身攻击的语言。
2.网络价值观念模糊。在调查“你认为在网上最应该具备哪些基本的道德品质”时,有66.1%的网民没有选择“诚实守信”,有55.1%的网民认为在网上聊天“可以欺骗对方”。有35.1%的学生不认为在网上复制、抄袭文章是不道德的行为。
3.人格冲突突出。调查显示,45.6%的中学生希望自己在网上成为“和现实中不一样的人”,其理由从高到低分别是“放松自己,新鲜、自由、轻松、刺激,有意思、不受限制”、“表现自己另一面,改变自己,完善自己”、“网络是虚拟的,神秘的,不信任、怕受骗、保护自己”、“尝试新的感受”,“体验不同现实生活、寻求另一种感觉”、“逃避现实、对现实不满”、“无聊”等等。
4.色情污染和暴力问题的大量出现。色情污染是指通过互联网上传播黄色淫秽的图片和文字信息,来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侵蚀网民的思想,甚至引起网民道德价值观念的变化。卡耐基梅隆大学的一项调查说,美国多数家庭电脑网络中,有92万件带有不同程度色情内容的图片、文章和录像;电子公告板储存的数据图像有4/5含有淫秽内容。由此可见,网络的色情污染已经无处不在,无奇不有,严重腐蚀着广大青少年的价值观念。另外,暴力信息在互联网的传播也不容忽视,多用户网络游戏存在着严重的暴力倾向,而众多的游戏玩家正是在这种刺激和充满诱惑力的游戏中暴力倾向得到加强。
5.网络欺诈和犯罪的出现。如同现实生活中常会有骗子骗人钱财一样,网络也时刻有陷阱在等着你。网络骗子利用网络技术的不成熟及人们的麻痹心理,从事诈骗活动,你随时有可能成为骗子们的猎物。同时,网络除了钱财的欺诈以外,也存在着情感的欺骗。有些心怀不轨的人利用青少年渴望交往和关爱的心理,设计情感陷阱,让一些无知的少男少女陷入其中,不能自拔。
二、网络道德行为失范的成因
1.网络环境的特殊性为网络道德失范提供了可能。首先,网络的非中心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导致网络道德环境中充满了各种与我国传统道德相冲突的“异质”道德,强烈冲击着现实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其次,网络的隐蔽性、无约束性和虚拟性,弱化了网民的道德信念,导致道德主体感淡漠。网络是一个失去了某些强制“他律”因素的自由空间,是一个淡化了的社会背景、“社会控制因素”的虚拟社会,在网络环境中缺少社会舆论的监督,使“他律”作用下降,容易诱发道德行为的失控。再次,网络中普遍存在的道德失范行为,为大学生提供了不良的榜样示范。而众多负面“榜样”的频繁出现,恶化了网络环境,加剧了网络道德失范。
2.网络德育的滞后是导致网络道德失范的重要因素。首先,网络德育在我国的中小学和高校是“盲点”、“空白”。青年网民特别是大学生中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在中小学时就已“触网”,但多数人在此之前并未接受过网络德育的教育。其次,网络道德教育中教育者丧失了教育优势,缺乏预见性,这就大大增加了网络德育的难度,削弱了网络德育效果。
3.个体自身发展的限制成为网络道德失范的又一成因。大部分网民特别是青年学生,虽然他们在生理方面已完全成熟,但是心理的发展并不同步,这个时期的青年人对新事物特别敏感,感情丰富而不稳定,勇于革新、创造,但也容易受错误观念的影响,从而出现道德失范。在缺乏“他律”的网络环境中,品德结构中的不完善之处不但没有得到弥补,反而有所扩大、滋长。
4.网络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的网络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原来颁布实施的一系列网络法律法规,由于网络应用向纵深发展,已有部分明显滞后,一些关于网络行为的认定过于原则或笼统,缺乏可操作性,且宣传力度不够,使一些网络行为无法可依。
三、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的对策
1.确立“以德治网”和“以法治网”并举的指导思想。网络不同于传统媒体,其最大的特点是独立性、开放性、自主性、兼容性。这就使得各种网络信息相互混杂,不同文化相互激荡,失范的道德行为随意发生,因此,要加强网络立法,坚持“以德治网”和“以法治网”并举的指导思想,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按照“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基本方针,运用法律的手段对网络进行监管和疏导,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网络法规和规章。
2.坚持网络技术创新,利用网络手段,杜绝不良信息的传播。网络当中存在许多不良网站,恶意传播反动、迷信、黄色内容。要堵住这些不良信息的传播,就要不断开发计算机软件,通过技术手段尽可能地减少网络道德失范的可能。例如,实行网络身份认证,建立社区道德管理监督中心、设立网络道德法律咨询援助中心、建立网络诚信体系等措施可以大大提高网络道德指数。在电脑中安装反黄软件,加强过滤功能,对不良网站和恶意程序实行举报“封杀”措施,彻底切断它们的传播途径。
3.用先进的道德思想观念占领网络宣传阵地,发挥网络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网络是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是弘扬优秀道德文化的新渠道。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和利用网络优势,用先进的道德思想观念占领网络宣传阵地。通过建立一批重点网站,开设“网络道德教育”栏目,整合大量的网络道德教育资源,有效地进行网络道德教育。
4.加强网络管理,规范网络行为,实施网络行为的自律教育。在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网络行业管理,进行网络行为的自律教育,也是实施网络道德教育的重要举措。进行自律教育,一方面,严格遵守《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的规定,依法行事,自觉维护网络的纯洁性。另一方面,对网民进行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的教育,培养健全人格和高尚情操,树立良好的网络道德。教育网民不做“网虫”,不做“黑客”,不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活动,不访问色情网站,不传播不健康的信息,做到洁身自律。
网络道德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困难的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它既有赖于网络社会每个人的参与,又有赖于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网络主体自觉依照规范和制度来规范自己的网上言行,网络社会的明天才会更和谐与美好。
(作者单位:西安文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