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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由于过失没有检查出胎儿有严重的疾病,致使父母误以为胎儿健康而未堕胎生下残疾儿,父母因此可以享有医疗损害赔偿权。赔偿范围应当包括原告母亲及先天缺陷儿的医疗费用,对缺陷儿的人力照顾费用及特殊教育费用。但由于产前诊断存在一些难以避免的误差,某些特殊情况下,不能在错误出生之诉中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