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体解剖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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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年初和岁末,我碰巧办理了两起非常类似的命案,归纳起来有五个共同点:一是都发生在家庭内部;二是因死者家属不同意未解剖尸体且尸体很快被火化;三是事后都出现变故成为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四是死者家属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者重要证人;五是由于没有尸体解剖导致后期诉讼困难甚至“流产”.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会出现这样的结果?表面上看,似乎是办案部门或者法医迁就了家属的意见,没有坚持进行尸体解剖,从而造成后续工作的被动局面.但实际上,我认为根源却在于我们的法律规定不当以及我们对法律规定的解读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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