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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的管理体制和审判运行机制,是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按照法制原则进行审判运作,必须解决好法院内部审判管理权与法官审判权的关系问题。本文以实践中出现的审判管理权与审判权冲突为切入点,对两权的比较研究、冲突调适以及审判管理的范围进行探讨,以期克服和减少因权力越位、交叉、抵触而产生的负面作用,进而建立符合审判规律和中国现状的法院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