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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1月,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金融现代化法案》,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一度成为各国金融立法模式和世界金融分业制度的鼻祖《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揭开了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新纪元。在此之前,以德国等为代表的全能型银行业早已实行混业经营,混业经营已成为当前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