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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2019金融街论坛年会在北京举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论坛上表示,解决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和直接融资问题,是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任务。他还指出,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与相关部门一起,积极配合,确保实现国有大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长30%以上、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降低1个百分点的目标。
我们一直在说国有银行,特别是国有大行的社会责任问题,且都拿出了很多证明自己承担社会责任的案例。其中,如何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也成为国有大行证明的依据。可是,从现实来看,小微企业并没有得到国有大行实实在在的信贷支持,融资成本也没有得到明显下降。
事实上,按照这些年来央行出台的降准降息政策,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早就应当得到解决了,至少矛盾不會这么激烈。但是,事实并没有像政策所展示的那样,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相反,融资规模的扩大、总量的增多,反而让小微企业受到了更大的外在压力。价格上涨、员工收入增长、物流成本高企等,让小微企业运行更加困难,活动空间变得更小。所以,如何才能从根本上体现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如何才能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国有大行真的到了需要好好反思的时候了。
银行能够生存,靠的并不只是自己的经营能力,而是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不错,国有大行的客户大多是大中型企业和融资平台等,是所谓的大客户、优质客户、固定客户,小微企业都是零散客户、具有一定风险的客户。但是,有一点不能忘了,无论是优质客户还是大中型客户,都是从小微客户慢慢演变过来的,都是从青少年成长而来的,而不是天生就是大客户、优质客户、高端客户。国有大行把支持经济的立足点只放在优质客户和大客户方面,而将小微企业完全边缘化,显然是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我们并不否认,小微企业存在一些天然的缺陷和现实的漏洞,譬如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资料不全、信用不是很好等。但是,这并不是国有大行不加强对小微企业支持的理由。小微企业存在的问题,不仅自己要解决,国有大行在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时也可以帮助其解决、帮助其完善、帮助其健全。一旦形成这样的格局,就能够达到两全其美的效果。
笔者曾经遇到过一家小微企业,十多年前,在联系了多家银行都没有给予其支持的情况下,一家国有大行给予了其一定的资金支持。结果,帮助其渡过了难关,这家企业也越做越大,年销售额更是达到了10多亿元。近年来,有无数家金融机构想给这家企业提供贷款,但是企业老板始终只把所有的结算都放在曾经给予过他最大帮助的那家国有大行。即便其他银行通过各种关系打招呼,他也一直没有答应。可见,企业老板是有感恩之心的,是愿意与银行保持长期合作的。
也正因为如此,国有大行应当在这方面做好表率作用,尽最大努力和可能,给予小微企业足够的资金支持。尤其在目前整个内外经济环境都比较复杂、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能够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金融支持,即便有一定风险,也可以从风险中获得更多新的机遇。没有风险,实质也就没有了机遇。
央行既然对国有大行提出了政策上的要求,且明确了支持的具体目标和指标,那么就应当与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密切配合,对国有大行落实央行要求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和考核,确保要求的落实,而不是悬在半空中。更希望看到的是,国有大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支持,不能只局限于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考核,而应当是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提高了,说明支持的力度大了。反之,就说明支持的力度小了。如果小微企业余额增长了,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却下降了,也不能认为是支持力度大了,而是小了。
所以,考核评价的标准、方法、手段必须改革,必须能够实实在在体现国有大行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在此基础上,融资成本一定要降低,要充分体谅小微企业的生存压力和难度。只有这样,才能对就业、居民收入增长、社会稳定等产生积极的支撑作用。
谭浩俊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华中科技大学业界专业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我们一直在说国有银行,特别是国有大行的社会责任问题,且都拿出了很多证明自己承担社会责任的案例。其中,如何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也成为国有大行证明的依据。可是,从现实来看,小微企业并没有得到国有大行实实在在的信贷支持,融资成本也没有得到明显下降。
事实上,按照这些年来央行出台的降准降息政策,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早就应当得到解决了,至少矛盾不會这么激烈。但是,事实并没有像政策所展示的那样,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相反,融资规模的扩大、总量的增多,反而让小微企业受到了更大的外在压力。价格上涨、员工收入增长、物流成本高企等,让小微企业运行更加困难,活动空间变得更小。所以,如何才能从根本上体现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如何才能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国有大行真的到了需要好好反思的时候了。
银行能够生存,靠的并不只是自己的经营能力,而是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不错,国有大行的客户大多是大中型企业和融资平台等,是所谓的大客户、优质客户、固定客户,小微企业都是零散客户、具有一定风险的客户。但是,有一点不能忘了,无论是优质客户还是大中型客户,都是从小微客户慢慢演变过来的,都是从青少年成长而来的,而不是天生就是大客户、优质客户、高端客户。国有大行把支持经济的立足点只放在优质客户和大客户方面,而将小微企业完全边缘化,显然是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我们并不否认,小微企业存在一些天然的缺陷和现实的漏洞,譬如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资料不全、信用不是很好等。但是,这并不是国有大行不加强对小微企业支持的理由。小微企业存在的问题,不仅自己要解决,国有大行在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时也可以帮助其解决、帮助其完善、帮助其健全。一旦形成这样的格局,就能够达到两全其美的效果。
笔者曾经遇到过一家小微企业,十多年前,在联系了多家银行都没有给予其支持的情况下,一家国有大行给予了其一定的资金支持。结果,帮助其渡过了难关,这家企业也越做越大,年销售额更是达到了10多亿元。近年来,有无数家金融机构想给这家企业提供贷款,但是企业老板始终只把所有的结算都放在曾经给予过他最大帮助的那家国有大行。即便其他银行通过各种关系打招呼,他也一直没有答应。可见,企业老板是有感恩之心的,是愿意与银行保持长期合作的。
也正因为如此,国有大行应当在这方面做好表率作用,尽最大努力和可能,给予小微企业足够的资金支持。尤其在目前整个内外经济环境都比较复杂、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能够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金融支持,即便有一定风险,也可以从风险中获得更多新的机遇。没有风险,实质也就没有了机遇。
央行既然对国有大行提出了政策上的要求,且明确了支持的具体目标和指标,那么就应当与相关职能部门和机构密切配合,对国有大行落实央行要求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评估和考核,确保要求的落实,而不是悬在半空中。更希望看到的是,国有大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金支持,不能只局限于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考核,而应当是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提高了,说明支持的力度大了。反之,就说明支持的力度小了。如果小微企业余额增长了,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却下降了,也不能认为是支持力度大了,而是小了。
所以,考核评价的标准、方法、手段必须改革,必须能够实实在在体现国有大行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在此基础上,融资成本一定要降低,要充分体谅小微企业的生存压力和难度。只有这样,才能对就业、居民收入增长、社会稳定等产生积极的支撑作用。
谭浩俊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华中科技大学业界专业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