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外国法不能查明”的认定

来源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wer9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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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司法实践中,“外国法不能查明”的现象频繁出现,其根源是中国法院在认定“外国法不能查明”问题上缺乏具体的标准。基于对75件涉外案件判决理由的探究,剖析了中国法院不当适用“外国法不能查明”的原因。目前学界对外国法性质的认识仍处于混乱的状态,法院应当从实用主义出发,将重心放在诉讼成本、查明效率、实践需求上,理性认定“外国法不能查明”,并且应采用相对平衡的证明标准。根据当事人和法院两种查明模式,分别探究法院认定“外国法不能查明”所要考量的各项因素。当事人负责查明时,法院应考量“外国法内容”“查明途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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