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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吏部侍郎为重要职事官,已有研究显示其职能大体能一以贯之得以发挥,从兼任官角度来考察则可以管窥更多的问题。唐代吏部侍郎中有兼任官的情况不到其可考总数的三分之一,此点基本反映出该职官以专注于本职职能发挥为特征。仍占一定比例的兼任官的情况则反映出一些问题:这些兼任官整体并未限制到吏部侍郎这一官职的特定职能,反而增强了其本职权限,有助于职权发挥,亦有部分兼任官体现了担任者的特定才能在特定时期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