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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月28日,三菱公司向中国消费者协会递交了《三菱汽车公司在中国召回--对消费者的赔偿方案》,向用户和消费者作出5项承诺:无论是从正规渠道还是其他渠道购买的,均免费修理;更换部位保修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对食宿、租车和交通费给予补偿;3小时内不能修复的,给予租用替代车补偿;导致人身伤害的,依法赔偿.就在三菱公司终于低头的时候,业内外人士再一次将目光聚焦在了"汽车召回"这一话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