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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时代,新鲜事物层出不穷,不法分子也从中嗅出了商机,嘉定检察院近期办理了一起关于买卖网络关键词的合同诈骗案。2016年年底,一位名叫王丽(化名)的女士来到嘉定公安分局报警称,她于2015年3月购买网络关键词“××客户端”后,一家信息技术的公司与她联系,称有客户要向其购买该关键词。当王丽被该公司以软件开发为名支付了15万余元之后发现“买家”并不存在。警方立案后发现,该公司的两名主要经营负责人孙某、陈某已因涉嫌合同诈骗在本市奉贤区落网,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同年12月19日,这两人被奉贤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在宣判当天,嘉定公安分局民警将二人从奉贤看守所接收后执行刑事拘留。今年4月,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对孙某、陈某提起公诉,建议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撤销前罪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案情回放】
2015年3月,王丽在一次展览上花重金买了一个名为“××客户端”的网络关键词,在这之后,她就收到很多公司的电话,让其转让这个网络关键词,王丽再三考虑之后选择了上海的鹿信息技术公司。王丽说,该公司向她表示,有个老板有意向花费1.2亿元来购买她手上的关键词,并向她保证对方老板很有诚意,这单买卖一定能成。该公司的承诺让王丽很放心。见王丽也有意向做这单买卖,这家公司邀请王丽来上海详谈。王丽来到上海之后,公司员工小吕告诉她,对方老板虽然对这个关键词很感兴趣,但同时他也提出了需要“再加工”的要求,希望能把关键词做成相关应用平台,而公司正好可以代办这些业务。王丽与他们签订了服务合同并当场支付了2万8千元的现金。之后,该公司又以客户提出新要求为由要求王丽支付款项,王丽分两次支付了10万元和2万6千元。
此后,王丽却等不到小吕的回音。她询问小吕,小吕表示,对方老板的资金出了问题。但小吕保证一定会帮她找到新的买家。王丽无可奈何,因为在此期間,该公司已经帮她做好几个应用平台,她只能等着这家公司找到新买家,把她手上的应用平台买走。小吕承诺找到新买家就会与王丽联系,但是一年多过去了,王丽始终没等到回音,她这才意识到受骗。
【以案说法】
嘉定公安分局立案后发现,这家信息技术公司的主要经营者孙某、陈某因为涉嫌合同诈骗罪已在上海奉贤区落网了。原来,因为王丽报案时距离她被骗已经一年多了,在此期间,孙某、陈某用同样的手段陆续骗了多人,涉案金额达到30多万。在奉贤法院宣判的同一天,孙某、陈某被嘉定警方带回嘉定看守所。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述,王丽是他们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位“客户”,小吕是负责接待的“业务员”。
陈某交代道,他曾经做过买卖关键词的生意,知道里面利润大,于是就想自己开公司。正好有朋友申请到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但因故并未营业,于是他们便把营业执照拿过来,经营起了公司,之后又陆续拉进来一些合伙人和“业务员”。
业务员通过网络搜索到一些持有网络关键词的人,电话联系这些持有者,询问他们是否有出卖手中关键词的意向,等确定了对方的意向和价格,他们就会假装去联系买方客户。之后胡编出一个买家将客户约到公司。此时业务员会“适时”提出“买家”的要求,例如需要配套的相关软件开发,并趁此机会表示他们公司可以代办这项业务,以此收取费用。轻信他人的王丽正是中了这个套路。如果遇到稍微谨慎的客户时,孙某、陈某就会冒充买家,业务员当着客户的面给他们打电话谈论要收购关键词的事情,以此打消客户的疑虑。
案发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陈某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取得谅解。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孙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数额较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此案审查之前,两人已被奉贤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但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又发现漏罪,因此,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建议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撤销前罪缓刑,实行数罪并罚。
【案情回放】
2015年3月,王丽在一次展览上花重金买了一个名为“××客户端”的网络关键词,在这之后,她就收到很多公司的电话,让其转让这个网络关键词,王丽再三考虑之后选择了上海的鹿信息技术公司。王丽说,该公司向她表示,有个老板有意向花费1.2亿元来购买她手上的关键词,并向她保证对方老板很有诚意,这单买卖一定能成。该公司的承诺让王丽很放心。见王丽也有意向做这单买卖,这家公司邀请王丽来上海详谈。王丽来到上海之后,公司员工小吕告诉她,对方老板虽然对这个关键词很感兴趣,但同时他也提出了需要“再加工”的要求,希望能把关键词做成相关应用平台,而公司正好可以代办这些业务。王丽与他们签订了服务合同并当场支付了2万8千元的现金。之后,该公司又以客户提出新要求为由要求王丽支付款项,王丽分两次支付了10万元和2万6千元。
此后,王丽却等不到小吕的回音。她询问小吕,小吕表示,对方老板的资金出了问题。但小吕保证一定会帮她找到新的买家。王丽无可奈何,因为在此期間,该公司已经帮她做好几个应用平台,她只能等着这家公司找到新买家,把她手上的应用平台买走。小吕承诺找到新买家就会与王丽联系,但是一年多过去了,王丽始终没等到回音,她这才意识到受骗。
【以案说法】
嘉定公安分局立案后发现,这家信息技术公司的主要经营者孙某、陈某因为涉嫌合同诈骗罪已在上海奉贤区落网了。原来,因为王丽报案时距离她被骗已经一年多了,在此期间,孙某、陈某用同样的手段陆续骗了多人,涉案金额达到30多万。在奉贤法院宣判的同一天,孙某、陈某被嘉定警方带回嘉定看守所。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述,王丽是他们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位“客户”,小吕是负责接待的“业务员”。
陈某交代道,他曾经做过买卖关键词的生意,知道里面利润大,于是就想自己开公司。正好有朋友申请到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但因故并未营业,于是他们便把营业执照拿过来,经营起了公司,之后又陆续拉进来一些合伙人和“业务员”。
业务员通过网络搜索到一些持有网络关键词的人,电话联系这些持有者,询问他们是否有出卖手中关键词的意向,等确定了对方的意向和价格,他们就会假装去联系买方客户。之后胡编出一个买家将客户约到公司。此时业务员会“适时”提出“买家”的要求,例如需要配套的相关软件开发,并趁此机会表示他们公司可以代办这项业务,以此收取费用。轻信他人的王丽正是中了这个套路。如果遇到稍微谨慎的客户时,孙某、陈某就会冒充买家,业务员当着客户的面给他们打电话谈论要收购关键词的事情,以此打消客户的疑虑。
案发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陈某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取得谅解。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孙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数额较大,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此案审查之前,两人已被奉贤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但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又发现漏罪,因此,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建议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均撤销前罪缓刑,实行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