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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是农民。当今时代农民中有不少人站出来、走出去,到外面去闯荡,到市场上去竞争,因此有的农民成了“老板”。一个“老板”的形成,致富了一个家庭,同时他的亲戚、朋友、邻居等也可能在他的带动下聚合在一起创业致富,这就是一个“老板”的影响力。众多的“老板”加“企业”,在一个地区则会形成一片产业。从泰兴的实际情况看,应当说,已经具备了培育“老板群体”、加快建设新农村的基础。从面上看,全市已拥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0多家、登记注册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50多个、农民经纪人上万人、农村各种协会几十个。从点上看,凡是具有二、三产业特色的村,凡是形成了“一村一品”的村,大多已经形成了“老板群体”的雏形。当前,认真研究、正确引导、努力促进这种“老板群体”的不断生成和壮大,对于推动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以大力发掘地方特色产品为重点,着力培育“两支队伍”。
我们在乡镇调查时发现,有的企业的产品既适应在工厂生产,也适合在千家万户加工。如曲霞的金属钮扣,技术要求不高,一台车床的投入较低,完全可以抓住这个特色产品,加快培育“两支队伍”。一支队伍为“加工队伍”。改企业组织生产为千家万户加工,凡有投资能力的农民可以自购车床,由工厂负责培训加工技术,把好产品质量关,制定加工标准和加工费标准,由农户在家中生产半成品,再由工厂组装、包装成产品。尽管一个金属钮扣价格很低,加工收入更低,但只要销量大到一定程度,也照样收入不菲。所以,必须同时培育另一支“销售队伍”。工厂组装、包装后的产品不必由工厂自己销售,而是采用推行买卖制、规定销售指导价、划定销售区域的办法,发动社会上有能力、有一些资本的能人去销售。这种销售模式与这种加工模式配套使用,极有可能使企业迅速扩张规模,增加效益。企业只要研究开发新品种、新技术,培养更多的加工和销售能人就行。这些能人一旦进入这样的产销“链条”,很快就会成为老板。而一个产品、一个产业后面的“两支队伍”就是两支“老板群体”。在我市类似的还有牛仔布、服装、大米等产销,都可以采用这种运作方法。为此,地方政府应当帮助这些企业制定运作流程,并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扶持“两支队伍”。这样,既可培育特色产品形成块状经济,又能培育众多的大小不等的老板,进而富裕一方百姓。
二、以大力发展农村民间组织为抓手,着力培育“两种力量”。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公司+农户”就可以带动农民创业致富。但问题是,由于农民太“散”,龙头企业对这么多的无组织的农民,往往会无所适从,无从做起。这就是龙头企业虽多但带动力不强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组织农民走向市场,在目前情况下,单纯依靠行政推动有时会无济于事。在大多数情况下,农民自己组织起来,加上行政力量的服务引导,会事半功倍。因此,重视并抓好农村民间组织建设,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只有建立以村党组织为核心、以村委会和农村民间组织为两翼的组织体系,才能构建起一种新型的农村生产关系。
农村民间组织,从性质上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居于政府、农民之后的“第三种力量”,即各种由政府引导而组建成的经济合作组织、协会等。这种组织在政府的指导、引导和帮助下,辅助农民进行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它作为经济合作组织,还有自我组织经济发展、促进创业致富的功能。此外还有一股“第四种力量”,这就是农民自发形成的一种“团体”、一种组合。他们自动结合在一起,为了某一目的、某一利益进行最低层次的联合。这种力量政府往往看不到,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但在农村确实存在着。因此,如果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以大力发展民间组织为抓手,把这两支力量都引导到新农村建设中去,引导到“生产发展”中去,就能既推进新农村建设,又培育一大批“老板”。作为政府部门,关键是制定政策,开闸放水,拆除篱笆,降低门槛,把“第三种力量”的作用发挥到极致,把“第四种力量”从“地下”发掘和焕发到“地上”,并帮助他们转变成为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等民间组织。一句话,政策引导,服务优先,培育好这“两种力量”,农民就可以更好地组织起来。
三、以大力推进市场服务工程为手段,着力培育“两个产业”。
在农村,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的“第一产业”仍然是农民生存的最低保障。泰兴人多地少,尽管不少人都外出打工,但主动让出承包田的却极少。如某镇3.6万人,其中劳动力1.6万多人,有1.5万多人已外出打工,在家的劳力只有1000多人,且大多是妇女和老人。打工者要到年底才能捧上辛苦钱回家,家里老人孩子日常过日子还得靠土地,因此谁也不会主动让出承包田。但是,靠几亩几分地永远发不了财,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重点,仍然要放到“第二产业”和“服务业”上。而培育这两个产业的重要手段,就是大力实施“市场服务工程”,让农民融入其中,由打工者变成经营者,由农民变为“农商”。
新农村建设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关键是要求其有能力、会经营,尤需具备抵御市场风险和赢得市场竞争的能力。只有善于经营者,才能成为融入市场经济的新型生产经营者——“农商”。将农民变成“农商”的过程,就是推进农村市场化及其市场服务工程建设的过程。
市场服务工程主要包括:①使农民不仅有技术,而且会经营。具体到工业,就是不仅把农民培养成技术工人,而且使其中的佼佼者成为市场营销人才。因此,必需在对农民培训的目标要求和设计上作调整。②建设专业市场。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如银杏、生猪等;充分利用本地产业特色,如胡庄发展医疗器材、曲霞发展大米加工等;充分利用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以此为基础,规划建设专业市场,吸引周边乡村的农民加入进来成为经营者,同时在一个市场的周边形成配套产品加工区,从这两方面吸引和促使农民成为新时期会经营的“农商”,成为善经营的“老板”。③促进各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专业协会在市场化生产经营中发挥参与、引导和组织作用。
四、以大力培育“老板群体”为主线,着力培育“两种老板”。
培育农民“老板群体”,从字面上看似乎仅仅是一个提法而已。但其实质是农村产业经济之路如何走、农民如何发家致富的大问题。农民富了,新农村建设基础才牢靠。因此,培育农民使之成为“农商”和“老板”,进而形成“老板群体”,是一个亟须深入研究并大力推进的重要问题。我们通过调查发现,现在由于善经营而成为老板的农民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干型老板”,这些老板,或因为产品原因,或因不愿意别人跟着,而由自己“孤家寡人”地“单打独斗”,自个儿创业,自家发财。一种是“带领型老板”,这些人不仅自己做老板,而且身后还带了一批人,形成了一个群体。从共同富裕考虑,我们主要应培育后者,但也不排斥前者。政府部门要正确树立既不“管死”、也不放任,并精心呵护、主动服务的理念,认真研究实行与周边地区相匹配或者是更优惠的有关杠杆性政策,认真研究解决为什么不少企业、不少人到外县市开票等问题。要降低门槛,从低收费,简化程序,周到服务。
我们坚信,只要农民真正感到自己的家乡确实是他们创业致富之“福地”,广大农村的“农商”队伍和“老板群体”就一定会迅速崛起,新农村建设的步子就一定会迈得更好更快!
(作者系泰兴市政协副主席)
责任编辑:袁文
一、以大力发掘地方特色产品为重点,着力培育“两支队伍”。
我们在乡镇调查时发现,有的企业的产品既适应在工厂生产,也适合在千家万户加工。如曲霞的金属钮扣,技术要求不高,一台车床的投入较低,完全可以抓住这个特色产品,加快培育“两支队伍”。一支队伍为“加工队伍”。改企业组织生产为千家万户加工,凡有投资能力的农民可以自购车床,由工厂负责培训加工技术,把好产品质量关,制定加工标准和加工费标准,由农户在家中生产半成品,再由工厂组装、包装成产品。尽管一个金属钮扣价格很低,加工收入更低,但只要销量大到一定程度,也照样收入不菲。所以,必须同时培育另一支“销售队伍”。工厂组装、包装后的产品不必由工厂自己销售,而是采用推行买卖制、规定销售指导价、划定销售区域的办法,发动社会上有能力、有一些资本的能人去销售。这种销售模式与这种加工模式配套使用,极有可能使企业迅速扩张规模,增加效益。企业只要研究开发新品种、新技术,培养更多的加工和销售能人就行。这些能人一旦进入这样的产销“链条”,很快就会成为老板。而一个产品、一个产业后面的“两支队伍”就是两支“老板群体”。在我市类似的还有牛仔布、服装、大米等产销,都可以采用这种运作方法。为此,地方政府应当帮助这些企业制定运作流程,并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扶持“两支队伍”。这样,既可培育特色产品形成块状经济,又能培育众多的大小不等的老板,进而富裕一方百姓。
二、以大力发展农村民间组织为抓手,着力培育“两种力量”。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公司+农户”就可以带动农民创业致富。但问题是,由于农民太“散”,龙头企业对这么多的无组织的农民,往往会无所适从,无从做起。这就是龙头企业虽多但带动力不强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组织农民走向市场,在目前情况下,单纯依靠行政推动有时会无济于事。在大多数情况下,农民自己组织起来,加上行政力量的服务引导,会事半功倍。因此,重视并抓好农村民间组织建设,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只有建立以村党组织为核心、以村委会和农村民间组织为两翼的组织体系,才能构建起一种新型的农村生产关系。
农村民间组织,从性质上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居于政府、农民之后的“第三种力量”,即各种由政府引导而组建成的经济合作组织、协会等。这种组织在政府的指导、引导和帮助下,辅助农民进行自我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它作为经济合作组织,还有自我组织经济发展、促进创业致富的功能。此外还有一股“第四种力量”,这就是农民自发形成的一种“团体”、一种组合。他们自动结合在一起,为了某一目的、某一利益进行最低层次的联合。这种力量政府往往看不到,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但在农村确实存在着。因此,如果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以大力发展民间组织为抓手,把这两支力量都引导到新农村建设中去,引导到“生产发展”中去,就能既推进新农村建设,又培育一大批“老板”。作为政府部门,关键是制定政策,开闸放水,拆除篱笆,降低门槛,把“第三种力量”的作用发挥到极致,把“第四种力量”从“地下”发掘和焕发到“地上”,并帮助他们转变成为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等民间组织。一句话,政策引导,服务优先,培育好这“两种力量”,农民就可以更好地组织起来。
三、以大力推进市场服务工程为手段,着力培育“两个产业”。
在农村,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的“第一产业”仍然是农民生存的最低保障。泰兴人多地少,尽管不少人都外出打工,但主动让出承包田的却极少。如某镇3.6万人,其中劳动力1.6万多人,有1.5万多人已外出打工,在家的劳力只有1000多人,且大多是妇女和老人。打工者要到年底才能捧上辛苦钱回家,家里老人孩子日常过日子还得靠土地,因此谁也不会主动让出承包田。但是,靠几亩几分地永远发不了财,农村发展、农民致富的重点,仍然要放到“第二产业”和“服务业”上。而培育这两个产业的重要手段,就是大力实施“市场服务工程”,让农民融入其中,由打工者变成经营者,由农民变为“农商”。
新农村建设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关键是要求其有能力、会经营,尤需具备抵御市场风险和赢得市场竞争的能力。只有善于经营者,才能成为融入市场经济的新型生产经营者——“农商”。将农民变成“农商”的过程,就是推进农村市场化及其市场服务工程建设的过程。
市场服务工程主要包括:①使农民不仅有技术,而且会经营。具体到工业,就是不仅把农民培养成技术工人,而且使其中的佼佼者成为市场营销人才。因此,必需在对农民培训的目标要求和设计上作调整。②建设专业市场。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如银杏、生猪等;充分利用本地产业特色,如胡庄发展医疗器材、曲霞发展大米加工等;充分利用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以此为基础,规划建设专业市场,吸引周边乡村的农民加入进来成为经营者,同时在一个市场的周边形成配套产品加工区,从这两方面吸引和促使农民成为新时期会经营的“农商”,成为善经营的“老板”。③促进各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专业协会在市场化生产经营中发挥参与、引导和组织作用。
四、以大力培育“老板群体”为主线,着力培育“两种老板”。
培育农民“老板群体”,从字面上看似乎仅仅是一个提法而已。但其实质是农村产业经济之路如何走、农民如何发家致富的大问题。农民富了,新农村建设基础才牢靠。因此,培育农民使之成为“农商”和“老板”,进而形成“老板群体”,是一个亟须深入研究并大力推进的重要问题。我们通过调查发现,现在由于善经营而成为老板的农民分为两种:一种是“自干型老板”,这些老板,或因为产品原因,或因不愿意别人跟着,而由自己“孤家寡人”地“单打独斗”,自个儿创业,自家发财。一种是“带领型老板”,这些人不仅自己做老板,而且身后还带了一批人,形成了一个群体。从共同富裕考虑,我们主要应培育后者,但也不排斥前者。政府部门要正确树立既不“管死”、也不放任,并精心呵护、主动服务的理念,认真研究实行与周边地区相匹配或者是更优惠的有关杠杆性政策,认真研究解决为什么不少企业、不少人到外县市开票等问题。要降低门槛,从低收费,简化程序,周到服务。
我们坚信,只要农民真正感到自己的家乡确实是他们创业致富之“福地”,广大农村的“农商”队伍和“老板群体”就一定会迅速崛起,新农村建设的步子就一定会迈得更好更快!
(作者系泰兴市政协副主席)
责任编辑: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