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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利用“中国农村贫困地区卫生保健筹资与组织”研究30个贫困县的调查数据,对乡村医生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50%的乡村医生家庭人均收入位于本村前18.27%,75%的乡村医生家庭人均收入位于本村前40.48%;略好于村干部和乡村教师家庭;虽稍差于个体医生家庭,但两者在统计学上差异无显著性意义。乡村医生家庭总收入中的56.99%来自于医疗卫生收入。乡村医生从事预防保健工作的时间占全部医疗卫生工作时间的21.38%,而其从中得到的报酬只占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报酬的14.05%。若将政府及村集体对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