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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减轻农民负担为目的的农村税费改革,最根本性的举措就是取消了以"村提留、乡统筹"为代表的各种苛捐杂税,这必然导致原有的自上而下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的解体.原有的供给方式以乡村官员的意志来代替农民的偏好,必然达不到有效率的均衡;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这又为乡村干部中饱私囊提供了一种制度借口,因此我们必须改革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方式,于是"一事一议"应运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