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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索马里海盗频频出现在新闻报道中,也不时耳闻航行于索马里海域的船舶被海盗劫持。船东出于保护船员人质安全,同时也为了船贷安全,不得不向海盗支付大笔赎金,而船东为向船上贷物所有人摊回部分赎金,在船舶抵达下一港口时宣布共同海损,要求贷主提供共同海损担保.否则,船东有权滞留货物。这时,贷主(被保险人)会要求保险公司根据贯运险条款承担保险责任并出具共损担保函,但是保险人对于海盗行为下的海盗赎金是否可列入共同海损分摊存在争议。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双方对该问题存在分歧,形成目前海上保险争论焦点之一,也是保险业界当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