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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共行政重要部门的公安行政,其行政伦理建设对于中国公共行政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从公共行政的角度来讲,制度伦理和契约伦理作为行政伦理规范的制度化形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行政的运作过程中起着一种保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公安行政部门在制度伦理和契约伦理的建设方面进行了艰苦的探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具有深远意义的制度创新措施,为中国公共行政的现代化、法治化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由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矛盾的复杂性,公安行政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应通过制度创新加强公安行政伦理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