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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石漠化土地的形成是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自然因素主要是土壤、气候、地形及降雨等致使特殊区域土壤流失,人为因素主要是人为盲目的耕种及不当的利用致使林木资源减少、水土流失严重。通过对汉源县石漠化现状的调查,对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措施成果进行统计,并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 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四川省汉源县
中图分类号:X17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03--02
石漠化土地的形成是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自然因素主要是土壤、气候、地形及降雨等致使特殊区域土壤流失,人为因素主要是盲目的耕种及不当利用致使林木资源减少、水土流失严重。石漠化主要通过植被恢复、土地整理及水利水保等主要措施,并结合生态移民、转变群众生产生活等方式综合治理。汉源县自2008年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治理中植被恢复成果及问题的分析对石漠化综合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1 石漠化治理现状
1.1 汉源县石漠化概况
汉源县隶属四川省雅安市,位于四川省西部,雅安市南部。东邻眉山市洪雅县和乐山市金口河工农区,南连凉山州甘洛县,西靠甘孜州泸定县和本市石棉县,北接本市荥经县。幅员面积约2 382.06 km2。全县境内最高海拔4 021 m,最低海拔550 m,垂直高差达3 471 m。据2005年《汉源县石漠化监测工作报告》数据,汉源县岩溶面积为91 315 hm2,非石漠化面积80 459 hm2,潜在石漠化4 314.7 hm2,石漠化面积6 541.3 hm2,分别占县国土面积的38.24%、33.69%、1.81%和2.74% [1]。石漠化是汉源县岩溶地区当前严重的生态问题。
1.2 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现状
2007年,汉源县被列入国家100个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县,自2008年汉源县开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四川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国家相关规定,汉源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建设分为3个阶段,期限为3年。目前,汉源县已完成2个阶段的石漠化整治:2008-2010年为第一阶段,2011-2013年为第二阶段。第三阶段2014-2016年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目前,正在实施之中。在汉源县石漠化整治已完成的2个阶段中植被恢复措施主要为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2]。
1.2.1 人工造林
石漠化治理中人工造林主要是指在破坏彻底、深度退化、土壤较少、自然恢复潜力较小的地段进行客土造林。汉源县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本着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的原则,选择生态与经济效益兼顾的树种进行人工造林。目前为止,汉源县石漠化整治中已完成人工造林1 308.00 hm2。
1.2.2 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是指对不能采取人工造林的地段,如石面、石缝、石沟等各小生态环境,采用封山育林的方式恢复植被。对封育区内自然繁育能力不足或幼苗、幼树分布不均匀的间隙地块,按照封育类型成效要求以补植的方式进行人工辅助育林。截止目前,汉源县石漠化整治实施封山育林面积合计4 268.26 hm2。
2 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中存在的问题
2.1 造林成本相对较高但成活率不高
按照汉源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年度实施方案规划,实施人工造林区域树种栽植成本相对较高,如核桃造林成本为380元/667 m2、刺槐造林成本为280元/667 m2,但因实施区域环境条件恶劣致使苗木栽植后难以成活,实际成活率难达到验收合格标准,需加大补植力度,实际造林成本较大。
2.2 管理力度不足
虽然县级主管部门专门成立有领导小组,对石漠化整治从上到下明确了管理责任,县林业局也与施工单位签订有合同,但实际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2.3 技术支撑不足
石漠化综合治理植被恢复措施主要涉及到林业相关技术,需要考虑林业苗木造林技术及社会经济情况分析等方面,需要通过对恶劣生存环境及当地农户经济发展需求确定最适合的造林树种。而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措施实施过程中,林业系统技术人员以编制完成的年度实施方案为依据进行指导,未结合实际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与专家沟通力度不够,未充分发挥林业技术支撑作用。
3 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对策
3.1 高度重视合理规划
按照《汉源县石漠化监测工作报告》,聘请专业设计队编制阶段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当地实际确定树种及栽植方法,确定方案合理的实施成本,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责任,确保综合治理成果。
3.2 加强技术支撑
汉源县应与省内及国家有关科研院校对县域内石漠化相关情况进行科学的分析,如石漠化的形成机理、植被退化与恢复、造林树种筛选及治理模式等,探讨最合理的整治方式,为石漠化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3 加强后期管护
石漠化整治中林业项目植被恢复措施主要是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因石漠化区域土壤气候等条件比较恶劣,对造林苗木生长十分不利,需根据栽植苗木特性加强管护及时抚育以保证新栽植苗木成活率。对未达到国家标准成活率的地块,及时安排补植补造。
参考文献
[1]田雨,谢强.西南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措施和经验[J].四川环境,2012,12(31):103-107.
[2]王荣,蔡运龙.西南喀斯特地区退化生态系统整治模式[J].应用生态学报,2010,21(4):1070-1080.
(责任编辑:刘昀)
关键词 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四川省汉源县
中图分类号:X17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03--02
石漠化土地的形成是自然因素与人为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自然因素主要是土壤、气候、地形及降雨等致使特殊区域土壤流失,人为因素主要是盲目的耕种及不当利用致使林木资源减少、水土流失严重。石漠化主要通过植被恢复、土地整理及水利水保等主要措施,并结合生态移民、转变群众生产生活等方式综合治理。汉源县自2008年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治理中植被恢复成果及问题的分析对石漠化综合治理具有重要意义。
1 石漠化治理现状
1.1 汉源县石漠化概况
汉源县隶属四川省雅安市,位于四川省西部,雅安市南部。东邻眉山市洪雅县和乐山市金口河工农区,南连凉山州甘洛县,西靠甘孜州泸定县和本市石棉县,北接本市荥经县。幅员面积约2 382.06 km2。全县境内最高海拔4 021 m,最低海拔550 m,垂直高差达3 471 m。据2005年《汉源县石漠化监测工作报告》数据,汉源县岩溶面积为91 315 hm2,非石漠化面积80 459 hm2,潜在石漠化4 314.7 hm2,石漠化面积6 541.3 hm2,分别占县国土面积的38.24%、33.69%、1.81%和2.74% [1]。石漠化是汉源县岩溶地区当前严重的生态问题。
1.2 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现状
2007年,汉源县被列入国家100个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县,自2008年汉源县开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按照《四川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国家相关规定,汉源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建设分为3个阶段,期限为3年。目前,汉源县已完成2个阶段的石漠化整治:2008-2010年为第一阶段,2011-2013年为第二阶段。第三阶段2014-2016年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目前,正在实施之中。在汉源县石漠化整治已完成的2个阶段中植被恢复措施主要为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2]。
1.2.1 人工造林
石漠化治理中人工造林主要是指在破坏彻底、深度退化、土壤较少、自然恢复潜力较小的地段进行客土造林。汉源县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基础上,本着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的原则,选择生态与经济效益兼顾的树种进行人工造林。目前为止,汉源县石漠化整治中已完成人工造林1 308.00 hm2。
1.2.2 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是指对不能采取人工造林的地段,如石面、石缝、石沟等各小生态环境,采用封山育林的方式恢复植被。对封育区内自然繁育能力不足或幼苗、幼树分布不均匀的间隙地块,按照封育类型成效要求以补植的方式进行人工辅助育林。截止目前,汉源县石漠化整治实施封山育林面积合计4 268.26 hm2。
2 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中存在的问题
2.1 造林成本相对较高但成活率不高
按照汉源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年度实施方案规划,实施人工造林区域树种栽植成本相对较高,如核桃造林成本为380元/667 m2、刺槐造林成本为280元/667 m2,但因实施区域环境条件恶劣致使苗木栽植后难以成活,实际成活率难达到验收合格标准,需加大补植力度,实际造林成本较大。
2.2 管理力度不足
虽然县级主管部门专门成立有领导小组,对石漠化整治从上到下明确了管理责任,县林业局也与施工单位签订有合同,但实际实施过程中还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2.3 技术支撑不足
石漠化综合治理植被恢复措施主要涉及到林业相关技术,需要考虑林业苗木造林技术及社会经济情况分析等方面,需要通过对恶劣生存环境及当地农户经济发展需求确定最适合的造林树种。而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措施实施过程中,林业系统技术人员以编制完成的年度实施方案为依据进行指导,未结合实际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与专家沟通力度不够,未充分发挥林业技术支撑作用。
3 石漠化治理植被恢复对策
3.1 高度重视合理规划
按照《汉源县石漠化监测工作报告》,聘请专业设计队编制阶段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充分考虑当地实际确定树种及栽植方法,确定方案合理的实施成本,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责任,确保综合治理成果。
3.2 加强技术支撑
汉源县应与省内及国家有关科研院校对县域内石漠化相关情况进行科学的分析,如石漠化的形成机理、植被退化与恢复、造林树种筛选及治理模式等,探讨最合理的整治方式,为石漠化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3.3 加强后期管护
石漠化整治中林业项目植被恢复措施主要是人工造林及封山育林,因石漠化区域土壤气候等条件比较恶劣,对造林苗木生长十分不利,需根据栽植苗木特性加强管护及时抚育以保证新栽植苗木成活率。对未达到国家标准成活率的地块,及时安排补植补造。
参考文献
[1]田雨,谢强.西南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措施和经验[J].四川环境,2012,12(31):103-107.
[2]王荣,蔡运龙.西南喀斯特地区退化生态系统整治模式[J].应用生态学报,2010,21(4):1070-1080.
(责任编辑:刘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