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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999年5月1日发布施行。法规中对 各类生物制品的申报资料要求较原法规有了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定。其中关于治疗用生物制 品的申报资料项目共列有52项,要求按不同的申报阶段(包括申请临床、证书或生产等) 提供相应项目编号的资料,而对于不同种类的制品(如DNA重组产品、单克隆抗体和血液制 品等)《办法》中又有进一步具体的规定。本文以生物技术产品中的DNA重组产品为例,简 要介绍一下申报临床阶段药学方面的资料要求,其内容包括了《办法》中治疗用生物制品申 报资料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