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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乡村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结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也出现了“空心化”的问题,直接危及到我党基层政权的组织与建设。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贵州省威宁自治县率先开展“三级管理、十户一体”的乡村治理建设,已初见成效。本文系统性的总结归纳了其组织架构与特点,梳理了其产生的现实条件、理论根据、历史渊源,希望对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乡村治理提供有益的经验与借鉴。
“三级管理、十户一体”的威宁模式,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现实条件,创造性的吸收了中外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的理论经验,批判性的继承了我国乡村社会发展的历史传统,构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道路。“村委会+自管委+十户一体”三级自治,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一方面以“自管委”建设为基础,加强乡村社会的综合治理;一方面以“合作社”建设为重点,加强乡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在习总书记系列治国理政方略的指导下,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威宁特色、中国特色的乡村发展之路。
一、立足乡村发展的现实条件,创新乡村治理模式
乡村治理一直是我国乡村发展的瓶颈,在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下,乡村治理的难度大、效率低、矛盾多,“村两委+村民小组”的乡村治理模式从1980年沿用至今,已经滞后于我国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无法满足6亿乡村人口的发展需要。
所谓三级自治即“村委会+自管委+十户一体”。同时,配套建立“村党支部+自管委党小组+十户一体党员中心户”村级党组织领导体系。一是村委会。全面提升村委会在“三级自治”中的主體作用,领导自管委、十户一体抱团发展。二是自管委。撤销村民小组长,依托自然村寨建立村民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委”),采取群众直选方式选出3-5人组成“班子”,遵循“一事一议”、民主约定的运行规则,配合村支“两委”,抓好本村寨的公益事业建设、生产生活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治安群防群治自管自治工作。三是“十户一体”。在“自管委”内,把居住相邻、技能相似、产业发展愿望相同的10户左右农户捆绑为一个发展主体,组建 “十户一体”,并选出1名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热心公益的村民作为中心户长,通过“传帮带”等方式,带动内部实现生产联产、卫生联保、公益联合、诚信联建、治安联防。
二、吸收中外社会治理经验,完善乡村治理理论
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三级管理、十户一体” 的三级自治,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自管委”与“合作社”中设党小组,充分体现了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要求。整合了乡村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建设,发展壮大了乡村的经济基础,吸收借鉴了中外社会治理的有益经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治理理论与体系。
三、继承乡村治理的历史传统,挖掘吸收历史智慧
秦汉隋唐时期建立起来的“乡里制”,北宋到民国逐步形成的“保甲制”,建国后的“互助组”“人民公社”,改革开放后“联产承包”,到今天的“三级管理、十户一体”,在传承中发展,在延续中创新,在探索中改进,充分的将历史经验与现实条件相结合。汉代以县辖乡,乡下设亭,里下建立什伍居民组织,形成乡、亭、里、什、伍严密完整的基层管理体系。其具体组织形式是:五家为伍,伍长主之;二伍为什,什长主之;十什为里,里魁为之;十里一亭,亭有亭长,十亭为一乡。北宋时期建立了“保甲制”并一直沿袭到民国时期。宋王朝的“保甲制”具体形式是将乡村民户十家编为一保,设保长;五小保为一大保,设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设都保正和副保正。国民党政府在乡村基层组织体系的建立过程中,也广泛采用了“保甲制”。1932年8月l日,国民党政府在豫、鄂、皖三省颁布《各县编查户口条例》,规定保甲编制要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相邻各保设“联保”,或组成“保长联合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和书记一至两人。
从1958年开始,全国开展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人民公社建设。取消了乡镇政府,乡镇党委改为公社党委,乡镇人民委员会改为公社社务委员会,形成“政社合一”的乡村治理机制。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宪法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工作;同时按乡成立乡党委,并根据生产的需要和群众的意愿逐步建立经济组织。
四、结语
“三级管理、十户一体”的威宁模式充分结合了我国的历史经验与现实条件,充分的结合了国内外乡村治理的相关理论,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是中共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一次大胆的尝试与飞跃。(作者单位为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党校)
“三级管理、十户一体”的威宁模式,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现实条件,创造性的吸收了中外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的理论经验,批判性的继承了我国乡村社会发展的历史传统,构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道路。“村委会+自管委+十户一体”三级自治,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一方面以“自管委”建设为基础,加强乡村社会的综合治理;一方面以“合作社”建设为重点,加强乡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在习总书记系列治国理政方略的指导下,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威宁特色、中国特色的乡村发展之路。
一、立足乡村发展的现实条件,创新乡村治理模式
乡村治理一直是我国乡村发展的瓶颈,在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下,乡村治理的难度大、效率低、矛盾多,“村两委+村民小组”的乡村治理模式从1980年沿用至今,已经滞后于我国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无法满足6亿乡村人口的发展需要。
所谓三级自治即“村委会+自管委+十户一体”。同时,配套建立“村党支部+自管委党小组+十户一体党员中心户”村级党组织领导体系。一是村委会。全面提升村委会在“三级自治”中的主體作用,领导自管委、十户一体抱团发展。二是自管委。撤销村民小组长,依托自然村寨建立村民自我管理委员会(简称“自管委”),采取群众直选方式选出3-5人组成“班子”,遵循“一事一议”、民主约定的运行规则,配合村支“两委”,抓好本村寨的公益事业建设、生产生活服务、矛盾纠纷化解、治安群防群治自管自治工作。三是“十户一体”。在“自管委”内,把居住相邻、技能相似、产业发展愿望相同的10户左右农户捆绑为一个发展主体,组建 “十户一体”,并选出1名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热心公益的村民作为中心户长,通过“传帮带”等方式,带动内部实现生产联产、卫生联保、公益联合、诚信联建、治安联防。
二、吸收中外社会治理经验,完善乡村治理理论
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继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三级管理、十户一体” 的三级自治,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自管委”与“合作社”中设党小组,充分体现了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要求。整合了乡村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建设,发展壮大了乡村的经济基础,吸收借鉴了中外社会治理的有益经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治理理论与体系。
三、继承乡村治理的历史传统,挖掘吸收历史智慧
秦汉隋唐时期建立起来的“乡里制”,北宋到民国逐步形成的“保甲制”,建国后的“互助组”“人民公社”,改革开放后“联产承包”,到今天的“三级管理、十户一体”,在传承中发展,在延续中创新,在探索中改进,充分的将历史经验与现实条件相结合。汉代以县辖乡,乡下设亭,里下建立什伍居民组织,形成乡、亭、里、什、伍严密完整的基层管理体系。其具体组织形式是:五家为伍,伍长主之;二伍为什,什长主之;十什为里,里魁为之;十里一亭,亭有亭长,十亭为一乡。北宋时期建立了“保甲制”并一直沿袭到民国时期。宋王朝的“保甲制”具体形式是将乡村民户十家编为一保,设保长;五小保为一大保,设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设都保正和副保正。国民党政府在乡村基层组织体系的建立过程中,也广泛采用了“保甲制”。1932年8月l日,国民党政府在豫、鄂、皖三省颁布《各县编查户口条例》,规定保甲编制要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相邻各保设“联保”,或组成“保长联合办公室”,设主任一人和书记一至两人。
从1958年开始,全国开展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人民公社建设。取消了乡镇政府,乡镇党委改为公社党委,乡镇人民委员会改为公社社务委员会,形成“政社合一”的乡村治理机制。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宪法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工作;同时按乡成立乡党委,并根据生产的需要和群众的意愿逐步建立经济组织。
四、结语
“三级管理、十户一体”的威宁模式充分结合了我国的历史经验与现实条件,充分的结合了国内外乡村治理的相关理论,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力量,是中共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道路上,一次大胆的尝试与飞跃。(作者单位为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