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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是一段苦难而又辉煌的历程。从昔日嘉兴南湖小红船上的十几名党员,发展至今已有9514.8万名党员,伟大的中国革命精神不断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人奋勇前进,从胜利走向新胜利、从成功走向更大成功。从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再到抗疫精神、脱贫攻坚精神,这些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我们共产党人的力量源泉,激励着我们奋勇前行。
赓续传承的脱贫攻坚精神
1921年8月,中共“一大”转移至浙江省嘉兴市南湖的一艘红船上召开,会议通过了党的第一个纲领和第一个决议,庄严宣告中国共产党的诞生。革命先辈们不怕牺牲,勇于创新创造,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红船精神”,充分展现了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红船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精神之基,也是精神之本。历经百年风雨和沧桑,中国共产党带领亿万中国人民一路披荆斩棘,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伟大的中国梦正逐步实现。
2021年2月,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召开,大会庄严向中国人民和世界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在脱贫攻坚八年艰苦卓绝奋斗的征程里,伟大的脱贫攻坚事业孕育伟大精神,伟大精神引领伟大事业,锻造形成“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
百年后的脱贫攻坚精神与百年前的红船精神一脉相承,它们之间的精神根脉从未间断,都彰显了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凸显了伟大的中国人民的坚强品质,弘扬了伟大的中国民族精神。它们是各自时代里对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的精彩表达,充分体现了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都赓续传承着时代精神和伟大民族精神。
脱贫攻坚精神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道路优势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它是中国共产党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集中体现和表达,也是共产党人不忘初心和牢记使命的灵魂寄语。八年来,我们党始终把脱贫攻坚放在国家治理能力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关键位置,更是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号工程”和首要任务。全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发起开动中国减贫史和人类发展史上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锻造形成出伟大脱贫攻坚精神,依靠的是中国共产党的卓越领导,依靠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依靠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选择。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当中。近年来,通过建立脱贫攻坚责任体系,明确中央、省、市、县、乡(镇)、村各级责任分工,形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负责推进的工作责任机制,为脱贫攻坚战取得成功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依靠。2015年,在贵州省召开的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中西部22个省份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党中央国务院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构建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新格局。脱贫攻坚以来,全国集中投放有生力量到脱贫攻坚主战场,累计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与近200万名乡镇干部和数百万村干部一道奋战在扶贫一线。在脱贫攻坚战场上,我们党的鲜红旗帜在高高飘扬。事实证明,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人民攻坚克难、开拓前进,就一定能够战胜前进道路上一切艰难险阻,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
(二)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初心和使命,是新发展阶段积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八年里,我国不断建立和完善脱贫攻坚投入体系,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强调政府在脱贫攻坚中主导作用,将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重点投向民生领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方面,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据统计,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约1.6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累计投入6601亿元,而2020年全国财政收入约18万亿元。可以窥见,党中央为民办实事的决心和毅力之大,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脱贫攻坚中,我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茬接着一茬干,一座山连着一座山攻克,让广大贫困群众与全国人民同步迈进小康社会,而共同富裕目标不久亦将逐步实现。
(三)彰显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中华民族守望相助、和衷共济、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所在。脱贫攻坚以来,我国积极发挥政府在贫困治理中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建立脱贫攻坚动员体系。例如,构建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机制,聚焦关键环节,重视帮扶质量,强化产业支撑、劳务输出对接、人才流通等合作,闽宁镇模式便是很好的印证;开展定点帮扶,国家各级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军队等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激发社会公益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活力。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建立起全方位、多元化综合帮扶体系,促进了大量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流动,有效改变了脱贫地区经济发展面貌,大幅度提升了脱贫群众生活水平,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集中力量办难事大事与攻克壁垒堡垒的政治优势和能力,充分体现了只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就能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打赢更多的硬仗。 (四)凸显人民群众是历史前进的创造者、推动者。历史证明,中国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人民是中国历史前进的创造者和推动者。在脱贫攻坚中,虽然政府是主导,但贫困群众才是脱贫主体。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实现志智双扶,改变以往“蹲在墙根晒太阳、等着干部送小康”的被动脱贫局面,通过“三讲一评颂党恩”等活动,让贫困群众意识到自身才是脱贫攻坚主体,帮助他们“扶”起脱贫的志气、“挺”起脱贫的腰板,引导他们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鼓足“只要有信心,黄土变成金”的干劲,增强“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的韧性,激发出持久的脱贫致富动力。中国共产党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和秉承发展为了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深入挖掘蕴含于人民群众中的聪明才智和磅礴伟力,将带领人民群众创造出更多令人刮目相看的历史奇迹。
(五)发展才能解决贫困根源,精准扶贫是制胜法宝。在脱贫攻坚之初,贫困人口基数大且绝大多数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形势严峻任务繁重。面对如此大的任务,开展大规模开发式扶贫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始终坚持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題的唯一途径,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根子的关键措施,实现贫困地区由“输血式”帮扶到“造血式”发展重要转变,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经济社会面貌。针对现行标准下的贫困群众,一改以往“大水漫灌式”扶贫模式,建立完善脱贫攻坚精准体系,坚持精准方略和做到“六个精准”,坚持下一番绣花功夫做到真扶贫、扶真贫,防止平均数掩盖大多数,让脱贫举措扶到户上、扶到根上、扶到心坎里。
(六)全面从严治党是脱贫攻坚成功的关键保障。“出水才见两腿泥”,为确保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我党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敢于较真碰钉子,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脱真贫。通过建立并完善脱贫攻坚监督体系和考核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脱贫攻坚每一个环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担当作为,监督各项检查及时跟进,确保党中央各项政策和部署彻底执行,为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地执行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建立最严格考核体系,省级党委政府每年向党中央报告脱贫成效,中央政治局听取成效考核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应用。实施第三方评估和督查巡查,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第三方中立作用,积极运用到脱贫攻坚一线评估领域。开展督查巡查,严查弄虚作假和“面子工程”,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反对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坚决对不严不实的,严肃查处问责,始终把解决贫困群众实际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脱贫成效真正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开启新百年新征程
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小康社会全面建成,脱贫攻坚全面胜利,脱贫攻坚精神锻造形成,这是中国贫困治理理论的升华和结晶,更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在新时代中国的最新成果。脱贫攻坚精神和脱贫攻坚中形成的宝贵经验与重要认识,要长期坚持并予以发展与弘扬,尤其可借鉴运用到乡村全面振兴当中,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一)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乘势而上接续奋斗共同富裕新征程。脱贫攻坚已取得全面胜利,这是我们党带领中国人民在全面小康道路上迈出的关键性一步,但我们离全面共同富裕还有一定差距,全面小康社会水平依然不高,相对贫困也将长期存在。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奔向全面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共同富裕新征程上,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必须真抓实干、苦干,戒骄戒躁、毫不松懈地在胜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必须聚焦当前城乡发展差距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升人的全面进步与人民共同富裕水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实现发展成果人人共享,最终均等化惠及全体人民。
(二)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脱贫攻坚虽然取得全面胜利,但其是在短时期内集中资源弥补经济发展历史欠账和短板,脱贫地区、脱贫群众发展水平与抗风险能力依然较弱,存在返贫致贫隐患风险。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风险,须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重点做实巩固与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接入,突出抓好七个衔接:构建衔接体系,确保有效衔接不留空窗期,做到“四个不摘”;监测预警衔接,实施常态化监测,动态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产业衔接,加大产业发展帮扶和产业提档升级;后续衔接,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及配套,扩大就业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时间衔接,设立5年过渡期;政策衔接,确保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制度衔接,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实现由短期内集中资源攻克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三)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乡村全面振兴不可或缺。当前,乡村全面振兴的冲锋号角已经吹响,但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全面乡村振兴的难度、深度、广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我们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立足三农工作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始终把“三农”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要逐步探索形成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工作体系,汇聚更加磅礴的力量,促进我国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宏伟目标。
作者简介:洪平平、张桔、鄢灵慧,南昌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史慧芳
赓续传承的脱贫攻坚精神
1921年8月,中共“一大”转移至浙江省嘉兴市南湖的一艘红船上召开,会议通过了党的第一个纲领和第一个决议,庄严宣告中国共产党的诞生。革命先辈们不怕牺牲,勇于创新创造,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红船精神”,充分展现了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红船精神”是中国革命精神之源,精神之基,也是精神之本。历经百年风雨和沧桑,中国共产党带领亿万中国人民一路披荆斩棘,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伟大的中国梦正逐步实现。
2021年2月,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召开,大会庄严向中国人民和世界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在脱贫攻坚八年艰苦卓绝奋斗的征程里,伟大的脱贫攻坚事业孕育伟大精神,伟大精神引领伟大事业,锻造形成“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
百年后的脱贫攻坚精神与百年前的红船精神一脉相承,它们之间的精神根脉从未间断,都彰显了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凸显了伟大的中国人民的坚强品质,弘扬了伟大的中国民族精神。它们是各自时代里对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的精彩表达,充分体现了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都赓续传承着时代精神和伟大民族精神。
脱贫攻坚精神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道路优势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這不仅仅是一句口号,它是中国共产党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集中体现和表达,也是共产党人不忘初心和牢记使命的灵魂寄语。八年来,我们党始终把脱贫攻坚放在国家治理能力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关键位置,更是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号工程”和首要任务。全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发起开动中国减贫史和人类发展史上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锻造形成出伟大脱贫攻坚精神,依靠的是中国共产党的卓越领导,依靠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依靠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选择。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当中。近年来,通过建立脱贫攻坚责任体系,明确中央、省、市、县、乡(镇)、村各级责任分工,形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负责推进的工作责任机制,为脱贫攻坚战取得成功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依靠。2015年,在贵州省召开的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中西部22个省份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党中央国务院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构建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扶贫的新格局。脱贫攻坚以来,全国集中投放有生力量到脱贫攻坚主战场,累计选派25.5万个驻村工作队、300多万名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与近200万名乡镇干部和数百万村干部一道奋战在扶贫一线。在脱贫攻坚战场上,我们党的鲜红旗帜在高高飘扬。事实证明,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人民攻坚克难、开拓前进,就一定能够战胜前进道路上一切艰难险阻,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求。
(二)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初心和使命,是新发展阶段积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八年里,我国不断建立和完善脱贫攻坚投入体系,坚持加大投入强化资金支持,强调政府在脱贫攻坚中主导作用,将专项扶贫资金、行业扶贫资金重点投向民生领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方面,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据统计,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约1.6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累计投入6601亿元,而2020年全国财政收入约18万亿元。可以窥见,党中央为民办实事的决心和毅力之大,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脱贫攻坚中,我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茬接着一茬干,一座山连着一座山攻克,让广大贫困群众与全国人民同步迈进小康社会,而共同富裕目标不久亦将逐步实现。
(三)彰显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这是中华民族守望相助、和衷共济、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所在。脱贫攻坚以来,我国积极发挥政府在贫困治理中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建立脱贫攻坚动员体系。例如,构建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机制,聚焦关键环节,重视帮扶质量,强化产业支撑、劳务输出对接、人才流通等合作,闽宁镇模式便是很好的印证;开展定点帮扶,国家各级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军队等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激发社会公益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活力。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建立起全方位、多元化综合帮扶体系,促进了大量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流动,有效改变了脱贫地区经济发展面貌,大幅度提升了脱贫群众生活水平,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能集中力量办难事大事与攻克壁垒堡垒的政治优势和能力,充分体现了只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就能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打赢更多的硬仗。 (四)凸显人民群众是历史前进的创造者、推动者。历史证明,中国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人民是中国历史前进的创造者和推动者。在脱贫攻坚中,虽然政府是主导,但贫困群众才是脱贫主体。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实现志智双扶,改变以往“蹲在墙根晒太阳、等着干部送小康”的被动脱贫局面,通过“三讲一评颂党恩”等活动,让贫困群众意识到自身才是脱贫攻坚主体,帮助他们“扶”起脱贫的志气、“挺”起脱贫的腰板,引导他们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鼓足“只要有信心,黄土变成金”的干劲,增强“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的韧性,激发出持久的脱贫致富动力。中国共产党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和秉承发展为了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广大人民群众历史主体地位,深入挖掘蕴含于人民群众中的聪明才智和磅礴伟力,将带领人民群众创造出更多令人刮目相看的历史奇迹。
(五)发展才能解决贫困根源,精准扶贫是制胜法宝。在脱贫攻坚之初,贫困人口基数大且绝大多数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形势严峻任务繁重。面对如此大的任务,开展大规模开发式扶贫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始终坚持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題的唯一途径,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根子的关键措施,实现贫困地区由“输血式”帮扶到“造血式”发展重要转变,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经济社会面貌。针对现行标准下的贫困群众,一改以往“大水漫灌式”扶贫模式,建立完善脱贫攻坚精准体系,坚持精准方略和做到“六个精准”,坚持下一番绣花功夫做到真扶贫、扶真贫,防止平均数掩盖大多数,让脱贫举措扶到户上、扶到根上、扶到心坎里。
(六)全面从严治党是脱贫攻坚成功的关键保障。“出水才见两腿泥”,为确保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我党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敢于较真碰钉子,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脱真贫。通过建立并完善脱贫攻坚监督体系和考核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到脱贫攻坚每一个环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担当作为,监督各项检查及时跟进,确保党中央各项政策和部署彻底执行,为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地执行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建立最严格考核体系,省级党委政府每年向党中央报告脱贫成效,中央政治局听取成效考核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予以应用。实施第三方评估和督查巡查,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第三方中立作用,积极运用到脱贫攻坚一线评估领域。开展督查巡查,严查弄虚作假和“面子工程”,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反对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坚决对不严不实的,严肃查处问责,始终把解决贫困群众实际问题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脱贫成效真正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开启新百年新征程
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小康社会全面建成,脱贫攻坚全面胜利,脱贫攻坚精神锻造形成,这是中国贫困治理理论的升华和结晶,更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在新时代中国的最新成果。脱贫攻坚精神和脱贫攻坚中形成的宝贵经验与重要认识,要长期坚持并予以发展与弘扬,尤其可借鉴运用到乡村全面振兴当中,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一)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乘势而上接续奋斗共同富裕新征程。脱贫攻坚已取得全面胜利,这是我们党带领中国人民在全面小康道路上迈出的关键性一步,但我们离全面共同富裕还有一定差距,全面小康社会水平依然不高,相对贫困也将长期存在。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奔向全面高质量小康社会和共同富裕新征程上,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必须真抓实干、苦干,戒骄戒躁、毫不松懈地在胜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接续奋斗,必须聚焦当前城乡发展差距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升人的全面进步与人民共同富裕水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实现发展成果人人共享,最终均等化惠及全体人民。
(二)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脱贫攻坚虽然取得全面胜利,但其是在短时期内集中资源弥补经济发展历史欠账和短板,脱贫地区、脱贫群众发展水平与抗风险能力依然较弱,存在返贫致贫隐患风险。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风险,须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重点做实巩固与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接入,突出抓好七个衔接:构建衔接体系,确保有效衔接不留空窗期,做到“四个不摘”;监测预警衔接,实施常态化监测,动态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产业衔接,加大产业发展帮扶和产业提档升级;后续衔接,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及配套,扩大就业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时间衔接,设立5年过渡期;政策衔接,确保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制度衔接,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实现由短期内集中资源攻克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三)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乡村全面振兴不可或缺。当前,乡村全面振兴的冲锋号角已经吹响,但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全面乡村振兴的难度、深度、广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我们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立足三农工作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始终把“三农”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要逐步探索形成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工作体系,汇聚更加磅礴的力量,促进我国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宏伟目标。
作者简介:洪平平、张桔、鄢灵慧,南昌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史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