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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债市场信用违约风险的不断增加,导致部分低信用等级公司债发行人开始利用结构化发行方式提高公司债成功发行的概率。然而,通过对市场上出现的三种主流“公司债结构化发行”模式的深入分析,发现其中存在的各种风险不容忽视。相关风险可能诱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产生。针对这些风险,监管机构应当采取提高质押式回购交易准入门槛、处罚标准,完善公司债发行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管措施来限制公司债发行人、资产管理机构利用结构化发行模式参与公司债的发行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