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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海地区外国人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案件类型大幅扩展,涉及国家地区众多,诉讼权利保障难度不断加大。少数外国被告人国籍认定难、外国企业主体资格认定难、小语种翻译保障难、来自域外的证据认定难、强制措施不适应社会管理现状等问题长期困扰我国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在审查国籍时采用实质原则和协商一致原则相结合的方法;在保障外国被告人翻译权时采取重大案件特别授权,口头与书面告知相结合,以及对翻译问题取证固证的方法;积极探索域外证据的认证、认定手段;积极引导轻微刑事案件中涉案外国人的刑事和解,保障其程序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