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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绩效管理,是国资监管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激发企业活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更是代表地方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充分享受资产收益权、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经营者权的重要体现。宜昌市国资委从2004年以来,大胆探索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绩效管理的新方法,走出了一条施加压力、激发活力、增添动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新路子。
一、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改进,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不断完善
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是指出资人运用经济理论和现代分析技术,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企业实施薪酬和奖惩兑现的过程。近年来,宜昌市国资委围绕“四化”做文章,凭业绩论英雄,按贡献施奖惩,不断完善了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法。
第一,强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在多年的国企改革与实践中,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一直处于探索之中,过去虽然在利益分配格局上作过一些调整,但始终没有实质性突破,朝令夕改,有奖无惩等现象时有发生,激励不够,约束不强。近年来,宜昌市国资委大胆探索,围绕制度管人管事做文章,在外出学习取经,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参考中央和湖北省国资委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了《宜昌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考核实施意见。历经两年运作之后,去年我们又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出台了《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补充意见》。与此同时强化制度刚性,按制度年年签定责任书,年年实施奖惩兑现。从而,使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增强了企业经营者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在制度约束机制的作用下推动了企业改革与发展,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细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法。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是一项探索性工作,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宜昌市国资委立足建立以“考核层层实施,责任层层传递,激励层层连接”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本收益最大化及可持续发展要求,对宜化、安琪等8家生产经营性企业实行经营业绩考核,对夷陵国资公司、城投公司等资产经营性企业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在严格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出资人和出资企业均予以认可的基础上,分别签订责任书。继之,各出资企业通过层层向子公司、分公司分解落实业绩考核目标,从而形成了有效的压力的传递机制,增强了企业经营者责任感、紧迫感。
第三,量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切忌空对空,宜昌市国资委把量化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作为重中之重,年度考核与任期目标考核结合。一方面科学确立年度考核目标值。按照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平均值并参考新增投入后增长因素,综合确立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技改投入总额等目标值;另一方面,细化、实化任期目标考核指标。根据企业实际,确立任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三年主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通过实实在在的数据反映企业经营业绩和水平,为兑现薪酬和实施奖惩打基础。
第四,硬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兑现。有考核必有检查,有激励必有约束,才能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展开。近几年宜昌在实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以“年度管‘票子’、中长期管‘帽子’”为主导,实施“强激励、硬约束”。一方面经营业绩与年度薪酬挂钩,企业经营者在按规定确定基薪的基础上,年底按经营目标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年薪并予以兑现。另一方面,每3年对企业经营者进行一次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其结果作为企业经营者任免的重要依据。通过硬化经营业绩考核兑现,彻底改变了经营者自定薪酬、薪酬与业绩脱节、薪酬增长过快和薪酬只能升不能降等问题,构筑了“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机制,为企业改革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实施经营业绩考核和绩效管理势在必行
企业业绩考评作为一项有效的企业监管制度,已成为国有企业进行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重要手段,在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有利于促进出资人监管的有效到位。实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并与薪酬奖惩挂钩,是出资人管人管事的重要手段和依据,既能有效改善长期以来企业目标多元、导向不清、责任不明、激励约束不到位问题,又能促进出资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提高出资人地位,让出资人和所出资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
二是有利于促进保值增值责任的落实。实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将生产经营目标值通过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进行分解,并与薪酬奖惩挂钩,达到施加压力、激发活力、增添动力之目的,可有效增强企业经营者责任心,让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释放,在科学营运国有资本中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责任制的实现。
三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导向,根据企业潜能科学确定了企业经济效益目标值,要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必须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抓起,通过精打细算,科学运作,确保业绩考核目标责任制的全面完成。
四是有利于促进企业做大做强。要全面完成企业经营考核目标任务,必须建立在以经济效益最大化和经营效率最优化的基础之上,将业绩考核与企业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抓住驱动主业发展的关键绩效指标,不断增强主业盈利能力,这就要求把企业做大做强放在首位,上规模、上档次,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科学实施经营业绩考核必须从四个方面改进
业绩评价是激励机制的前提,激励机制是业绩评价的必然结果,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针对当前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第一,要分门别类,科学合理实施经营业绩考核。由于企业所处行业不同,效益指标各异,发展基础千差万别,不能千篇一律,一个模式“一刀切”,要因企制宜,分门别类设立考核内容,确立考核目标值。对生产经营性企业,主要考核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率、技改投入等;对资本营运性企业(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主要考核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项目建设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对金融性企业主要考核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存款余额增长率、不良贷款率等。考核中既要参考基数,又要在同行业中纵横向比较,方能做到考核严谨科学。
第二,科学合理确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一个全面、明晰的业绩评价体系是建立激励机制的前提。要科学合理确定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必须建立完善基本指标、修正指标、评议指标三个层次的绩效评价体系。基本指标要充分反映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等财务效益状况和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资产营运状况以及销售增长率、资本积累率等发展能力状况指标。修正指标要充分反映资本保值增值率、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不良资产比率、资产损失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等。评议指标要充分反映领导班子基本素质、产品市场占有能力、基础管理水平、员工素质状况、技术装备水平、行业或区域影响力、企业经营发展策略和长期发展能力预测等。只有全面考核这一系列指标,才能使业绩考核更加科学合理。
第三,按《公司法》要求,规范考核层次。在当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出资人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既包括董事会,又包括经理层。董事会成员及经理层是在考核确立主要经营者绩效及待遇的基础上,按一定的比例系数确定待遇,很大程度上不尽科学和严谨。董事会考核、选拔任用经理层是《公司法》赋予董事会的权力和责任,因此,在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将经营层考核交由董事会考核既是形势发展的需求,又是我们在探索改进企业业绩考核中面临的重要课题。
第四、努力实现由经营业绩考核向EVA考核转变。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是在国资监管方式方法探索过渡时期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具有激发企业活力,调动经营者积极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但并非完美无缺,资本成本、股权成本、所有者权益等在一定程度不同上得不到充分体现。按照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必须逐步实现由经营业绩考核向EVA(经济增加值)考核转变。EVA考核是支持股东价值管理或经济价值管理的一个单一财务指标,它把企业各部门连接起来共同创造股东或公司价值最大化。与传统会计利润指标根本区别在于强调了资本成本尤其是股权成本,以及对一些费用处理,以鼓励长期行为,使股东价值持续最大化。从计算公司EVA=税后净利润×资本成本,可以看出,其考核指标不但考虑了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而且充分考虑了资本成本,既能激发和调动经营者积极参与性,又能有效维护所有者权益。
(作者系宜昌市国资委副主任)
一、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改进,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不断完善
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是指出资人运用经济理论和现代分析技术,采用特定的指标体系,对企业实施薪酬和奖惩兑现的过程。近年来,宜昌市国资委围绕“四化”做文章,凭业绩论英雄,按贡献施奖惩,不断完善了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法。
第一,强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在多年的国企改革与实践中,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一直处于探索之中,过去虽然在利益分配格局上作过一些调整,但始终没有实质性突破,朝令夕改,有奖无惩等现象时有发生,激励不够,约束不强。近年来,宜昌市国资委大胆探索,围绕制度管人管事做文章,在外出学习取经,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参考中央和湖北省国资委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了《宜昌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考核实施意见。历经两年运作之后,去年我们又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出台了《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补充意见》。与此同时强化制度刚性,按制度年年签定责任书,年年实施奖惩兑现。从而,使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增强了企业经营者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在制度约束机制的作用下推动了企业改革与发展,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细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法。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是一项探索性工作,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宜昌市国资委立足建立以“考核层层实施,责任层层传递,激励层层连接”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按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本收益最大化及可持续发展要求,对宜化、安琪等8家生产经营性企业实行经营业绩考核,对夷陵国资公司、城投公司等资产经营性企业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在严格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出资人和出资企业均予以认可的基础上,分别签订责任书。继之,各出资企业通过层层向子公司、分公司分解落实业绩考核目标,从而形成了有效的压力的传递机制,增强了企业经营者责任感、紧迫感。
第三,量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切忌空对空,宜昌市国资委把量化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作为重中之重,年度考核与任期目标考核结合。一方面科学确立年度考核目标值。按照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平均值并参考新增投入后增长因素,综合确立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技改投入总额等目标值;另一方面,细化、实化任期目标考核指标。根据企业实际,确立任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三年主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通过实实在在的数据反映企业经营业绩和水平,为兑现薪酬和实施奖惩打基础。
第四,硬化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兑现。有考核必有检查,有激励必有约束,才能有效促进各项工作的展开。近几年宜昌在实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以“年度管‘票子’、中长期管‘帽子’”为主导,实施“强激励、硬约束”。一方面经营业绩与年度薪酬挂钩,企业经营者在按规定确定基薪的基础上,年底按经营目标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年薪并予以兑现。另一方面,每3年对企业经营者进行一次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其结果作为企业经营者任免的重要依据。通过硬化经营业绩考核兑现,彻底改变了经营者自定薪酬、薪酬与业绩脱节、薪酬增长过快和薪酬只能升不能降等问题,构筑了“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机制,为企业改革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实施经营业绩考核和绩效管理势在必行
企业业绩考评作为一项有效的企业监管制度,已成为国有企业进行自我监督、自我约束的重要手段,在推进企业改革与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有利于促进出资人监管的有效到位。实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并与薪酬奖惩挂钩,是出资人管人管事的重要手段和依据,既能有效改善长期以来企业目标多元、导向不清、责任不明、激励约束不到位问题,又能促进出资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提高出资人地位,让出资人和所出资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
二是有利于促进保值增值责任的落实。实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将生产经营目标值通过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进行分解,并与薪酬奖惩挂钩,达到施加压力、激发活力、增添动力之目的,可有效增强企业经营者责任心,让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释放,在科学营运国有资本中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责任制的实现。
三是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导向,根据企业潜能科学确定了企业经济效益目标值,要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必须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抓起,通过精打细算,科学运作,确保业绩考核目标责任制的全面完成。
四是有利于促进企业做大做强。要全面完成企业经营考核目标任务,必须建立在以经济效益最大化和经营效率最优化的基础之上,将业绩考核与企业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抓住驱动主业发展的关键绩效指标,不断增强主业盈利能力,这就要求把企业做大做强放在首位,上规模、上档次,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三、科学实施经营业绩考核必须从四个方面改进
业绩评价是激励机制的前提,激励机制是业绩评价的必然结果,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针对当前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第一,要分门别类,科学合理实施经营业绩考核。由于企业所处行业不同,效益指标各异,发展基础千差万别,不能千篇一律,一个模式“一刀切”,要因企制宜,分门别类设立考核内容,确立考核目标值。对生产经营性企业,主要考核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率、技改投入等;对资本营运性企业(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主要考核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项目建设中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对金融性企业主要考核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存款余额增长率、不良贷款率等。考核中既要参考基数,又要在同行业中纵横向比较,方能做到考核严谨科学。
第二,科学合理确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一个全面、明晰的业绩评价体系是建立激励机制的前提。要科学合理确定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必须建立完善基本指标、修正指标、评议指标三个层次的绩效评价体系。基本指标要充分反映企业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等财务效益状况和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等资产营运状况以及销售增长率、资本积累率等发展能力状况指标。修正指标要充分反映资本保值增值率、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不良资产比率、资产损失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等。评议指标要充分反映领导班子基本素质、产品市场占有能力、基础管理水平、员工素质状况、技术装备水平、行业或区域影响力、企业经营发展策略和长期发展能力预测等。只有全面考核这一系列指标,才能使业绩考核更加科学合理。
第三,按《公司法》要求,规范考核层次。在当前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出资人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既包括董事会,又包括经理层。董事会成员及经理层是在考核确立主要经营者绩效及待遇的基础上,按一定的比例系数确定待遇,很大程度上不尽科学和严谨。董事会考核、选拔任用经理层是《公司法》赋予董事会的权力和责任,因此,在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将经营层考核交由董事会考核既是形势发展的需求,又是我们在探索改进企业业绩考核中面临的重要课题。
第四、努力实现由经营业绩考核向EVA考核转变。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是在国资监管方式方法探索过渡时期行之有效的方法之一,具有激发企业活力,调动经营者积极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但并非完美无缺,资本成本、股权成本、所有者权益等在一定程度不同上得不到充分体现。按照西方发达国家经验,必须逐步实现由经营业绩考核向EVA(经济增加值)考核转变。EVA考核是支持股东价值管理或经济价值管理的一个单一财务指标,它把企业各部门连接起来共同创造股东或公司价值最大化。与传统会计利润指标根本区别在于强调了资本成本尤其是股权成本,以及对一些费用处理,以鼓励长期行为,使股东价值持续最大化。从计算公司EVA=税后净利润×资本成本,可以看出,其考核指标不但考虑了主要经济效益指标,而且充分考虑了资本成本,既能激发和调动经营者积极参与性,又能有效维护所有者权益。
(作者系宜昌市国资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