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合作协议:一种新的公法治理规范

来源 :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aolch01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区域合作协议是我国区域发展与治理实践中出现的一种新的制度形式。对于区域合作协议的属性和效力,尽管可以分别从“是行政契约还是行政合同”、“是硬法还是软法”的理论框架中进行分析,但是区域合作协议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它难以被简单地视为一种行政契约或者具有软法效力。将区域合作协议视为区域发展与治理实践中一种独立的规范形式,更为可取。鉴于区域合作协议包含政府合作与绩效共享的理念,对传统的政府治理模式而言是明显的改变,因此我们可以期待区域合作协议成为一种新型的公法治理规范。
其他文献
全球化、新经济、新技术为会展学术研究提供了新机遇。全球化促使城市区域空间发生演变,现代服务业在城市区域里的功能联系是空间演化的重要机制,会展业是重要的服务业内容,有必
以安徽省2001—2010年为例,利用灰色关联模型考察各行业对能源消费和经济增长的紧密程度。结果表明,能源利用效率已超过能源消费量成为导致安徽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第三产业相
利用宏观经济学是一种乘数效应的假设,推导了描述经济增长和波动的三变量模型:经济周期问隔与年平均增长率的乘积等于乘数1/(1-r)的自然对数,即-Ln(1-r),r为恩格尔系数。在此基础上,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