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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向中央档案馆移交档案,是中央、国家机关的职责和义务。按照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移交档案时间安排》要求,电子工业档案经过近三年的时间,在各级领导的支持、档案馆全体人员的辛勤工作下,2007年10月完成了向中央档案馆移交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机械工业部”(以下简称四机部)机关档案的档案整理及信息化等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