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1999年开始,我国的国有企业利润一直在快速增长,2006年实现的利润已超过了9600亿元。这么多的钱并没有上交给作为产权人的全国人民,而是留在各企业手里任其自由支配。这使国有企业的国有性质名不符实,其社会功能难以实现,造成国家应得财政收入的流失,加剧了社会分配的不公。为此,探讨政府代表国家(人民)对国有企业赢利行使收益权的模式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