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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上午10时,被“特别费案”困扰了一年的马英九听到了“来自法庭正义的声音”。台北地方法院做出了一审无罪的判决,理由是马英九无不法和谋利意图,此外,检方笔录因“断章取义”丧失证据能力。
一个半小时后,马英九在律师事务所召开记者会,表情平静,态度谦恭。他以一句话表达自己的心情:“虚耗应到此为止!”
马英九强调,自己未来一定要为台湾的清廉和正义继续打拼,这个案子攸关台湾数万名在职以及卸任的“首长”,在“特别费案”审理过程中,法官对特别费的设计和历史沿革,包括客观的属性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认知,法院都做了详细的认知和交代,是—个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
几乎是在马英九获判无罪的同时,台湾股市急飙80点。
“特别费”风暴
事件还要追溯到2006年6月。当时,陈水扁家族因为涉嫌贪污“国务机要费”等一系列弊案而遭到全台舆论口诛笔伐。绿营政治人物为了护主,遂以围魏救赵的方式,猛挖马英九的错处。
马英九因“特别费案”遭起诉,当初向检方告发的正是民进党“立委”谢欣霓。谢欣霓称,接到署名“爱台小市民”的书面检举,质疑马英九挪用市长“特别费”使得存款暴涨。8月2日,谢欣霓向台湾“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以下简称“查黑中心”)告发。“特别费案”从此走上了司法途径。
“特别费”可以说是给“首长”的“补助费”,全台有6500名“公务首长”领取。依据规定,“特别费”的一半需发票报销,另一半不需发票报销,只需签署领据即可。“特别费”的用途则相对笼统,只规定用在“因公招待、馈赠及犒赏所需”,至于如何用、何时用、额度多少,属于“首长”的权限,外人无从质疑。
“特别费”既然进入了司法程序,检察部门也就只能“就事论事”“依法执法”了。8月4日,“查黑中心”暂以“查字第18号”立案,交由检察官侯宽仁调查。
侯宽仁与马英九一直关系密切,所以被认为立场偏蓝。马英九出任“法务部长”时,曾在多个案件侦办过程中对侯宽仁表示强力支持,盛赞侯宽仁是位“认真办案”的检察官,甚至主动在他的婚宴中出任“神秘嘉宾”为其证婚。不过,侯宽仁在岛内司法界的名声却并不好。一方面太过于感性;另一方面又过于严厉,“六亲不认”。他经手的许多案件,最终审判结果往往与法官的认定出现严重落差。
调查开始后,侯宽仁的性格明显战胜了同僚之义。他一共传讯证人上百人,同时逐一清查了1万多张发票单据。11月14日,马英九首次以关系人身份到案说明“特别费”使用情形。
当天,形势急转直下。台北市府临时举行记者会,向外界说明马英九“特别费”出现瑕疵:一位秘书贪图方便,自行换发票统一报销,也拿别人的发票核销。第二天,侯宽仁约谈市长秘书余文及10名相关证人。余文承认曾以大面额的发票冲抵小额开销,但强调没有一毛钱流入任何人的私人口袋。
这时,马英九神情沮丧地向社会大众道歉:“一开始完全不知情,直到最近才了解,但不能因为不知情就没有责任。我个人心情当然是非常恶劣,因为我一向是以清廉自持,有涉嫌伪造文书的事情发生,更令我感到非常羞愧。我自己评估呢,这个时候我不需要辞职,因为我本人并没有涉入。”
11月17日,马英九宣布把8年来直接汇入其账户而不需单据核销的1500万元台币特别费,全部捐给公益团体。反马者指责他“欲盖弥彰”。
笔录之争
2007年2月7日,侯宽仁第三度讯问马英九谈“特别费”属性,最后认定“首长特别费”必须用在公务,但马英九把8年市长任内1632万不需单据的“特别费”全部汇进个人户头,甚至还申报个人财产。
至此,马英九成为被告已成定局。
在随后出炉的起诉书中,检方指控马英九涉嫌贪污,“诈领”1100余万元新台币,但因事后多次捐出款项,所以请求法官从轻量刑。
4月3日,“特别费案”首度开庭,马阵营定调诉讼策略,锁定马从未说过“特别费是公款”。庭讯中马英九说:“检察官侯宽仁误导我答话,并扭曲事实。”马英九辩护律师也质疑查黑中心侦查时“诱导式讯问”。
对此,检察官侯宽仁声称,马英九在侦查之初接受侦讯时,确实认为特别费是公款,直到最后一次庭讯时,才改口说特别费是私款,这些都有录音、录像带可以查证。
7月19日,“特别费案”第八度开庭,同时曝出“笔录造假”丑闻。
台北市政府秘书处出纳吴丽洳曾经以重要证人身份,遭侯宽仁侦讯。在对照侦讯当时的录音和笔录记载之后,马英九律师团发现,她的部分关键证词和检察官的笔录明显不同。侯宽仁在秘密侦查庭中,提出许多假设性的问题,对吴丽洳的回答内容不是移花接术就是打断证人回话。甚至吴丽洳明明回答说“这我不清楚”,但检察官的笔录却记成“是,没错”。
台湾《联合报》惊呼:连马英九这种众所瞩目的案件,都会发生“笔录不实”的问题,司法公信力真的会被“玩完了”。
针对这个新着力点,检辩双方激烈交锋,一直持续到最后一次开庭。
7月31日,“马英九案”第十一次庭审上午9时30分开始,晚间11时庭讯才告结束。笔录争执尚未解决,检察官又突然发难,对马英九追加“背信”和“渎职”两条罪。
如果这些罪名成立,将让马英九失去2008的参选资格。
乌云散去了吗?
对于一审无罪判决,国民党高层形容是“头顶乌云散去,马蹄轻纵狂奔的开始”。但更多的分析认为,马英九还没有跨过其政治生涯的最大门槛。
一审判决前,本刊采访了台湾知名学者蔡玮,他预估检察官将会提起上诉。“台湾的司法是不是真正像西方那么独立,显然有很大的讨论空间。法官是独立判案,但检调部门隶属‘法务部’,法务部又归行政院管辖。这就意味当局还有政治操作的可能。”
蔡玮认为检方在最后时刻加入‘背信’罪名,实际暗藏玄机。“依据法律,‘背信罪’二审就可定谳,估计半年内就会有结果。”
明年1月30日是2008选举候选人登记的最后期限,如果那时法庭改变判决,“马英九连反击的机会也没有”。如果二审在选举投票日(即3月22日)前结束,那么或许可能出现最糟糕的情况:马英九被判罪,国民党将被迫缺席大选。
最新的消息,台北检方还没有做出上诉的决定。
另一方面,民进党已经抢在蓝营之前,做好了新一轮选战的准备。
谢长廷原本言之凿凿,15日才会宣布副手人选。出人意料的是,13日大早就抢先宣布“谢苏配”成形。当时,国民党中央推测,谢已经知道了马英九无罪的消息,此举是为了抵销蓝营士气大振的冲击。当初告发马英九的谢欣霓也承认,“很早前就知道会判无罪。”
“谢苏配”确定后,《联合报》的民调显示,马萧支持者转趋观望,支持率降为四成;而谢苏获得两成七支持率,落后差距缩小为13个百分点。更重要的是,只有33%看好马萧当选,说明蓝营支持者存在信心不足的危机。
一般情况下,无罪判决会极大鼓舞蓝营民众士气,马英九的支持率也会出现上升。然而根据以往的经验,民进党会拾起“悲情牌”,予以反击。值得注意的是,在马英九做出回应前,民进党人士就纷纷面对媒体,用的都是“司法已死”“政治破产超过司法审判”之类激烈的言辞。
“每一次在竞选活动的初期,都是国民党大幅领先。绿营一路紧追,到后来就会不相上下,出现所谓的‘死亡交叉’。所以,民调只能做个参考,不能尽信。今天的选举已经割喉到了只差一两个百分点的地步,只要那1%动摇,就能改变选举结果。”蔡玮说。
一个半小时后,马英九在律师事务所召开记者会,表情平静,态度谦恭。他以一句话表达自己的心情:“虚耗应到此为止!”
马英九强调,自己未来一定要为台湾的清廉和正义继续打拼,这个案子攸关台湾数万名在职以及卸任的“首长”,在“特别费案”审理过程中,法官对特别费的设计和历史沿革,包括客观的属性以及当事人的主观认知,法院都做了详细的认知和交代,是—个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
几乎是在马英九获判无罪的同时,台湾股市急飙80点。
“特别费”风暴
事件还要追溯到2006年6月。当时,陈水扁家族因为涉嫌贪污“国务机要费”等一系列弊案而遭到全台舆论口诛笔伐。绿营政治人物为了护主,遂以围魏救赵的方式,猛挖马英九的错处。
马英九因“特别费案”遭起诉,当初向检方告发的正是民进党“立委”谢欣霓。谢欣霓称,接到署名“爱台小市民”的书面检举,质疑马英九挪用市长“特别费”使得存款暴涨。8月2日,谢欣霓向台湾“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以下简称“查黑中心”)告发。“特别费案”从此走上了司法途径。
“特别费”可以说是给“首长”的“补助费”,全台有6500名“公务首长”领取。依据规定,“特别费”的一半需发票报销,另一半不需发票报销,只需签署领据即可。“特别费”的用途则相对笼统,只规定用在“因公招待、馈赠及犒赏所需”,至于如何用、何时用、额度多少,属于“首长”的权限,外人无从质疑。
“特别费”既然进入了司法程序,检察部门也就只能“就事论事”“依法执法”了。8月4日,“查黑中心”暂以“查字第18号”立案,交由检察官侯宽仁调查。
侯宽仁与马英九一直关系密切,所以被认为立场偏蓝。马英九出任“法务部长”时,曾在多个案件侦办过程中对侯宽仁表示强力支持,盛赞侯宽仁是位“认真办案”的检察官,甚至主动在他的婚宴中出任“神秘嘉宾”为其证婚。不过,侯宽仁在岛内司法界的名声却并不好。一方面太过于感性;另一方面又过于严厉,“六亲不认”。他经手的许多案件,最终审判结果往往与法官的认定出现严重落差。
调查开始后,侯宽仁的性格明显战胜了同僚之义。他一共传讯证人上百人,同时逐一清查了1万多张发票单据。11月14日,马英九首次以关系人身份到案说明“特别费”使用情形。
当天,形势急转直下。台北市府临时举行记者会,向外界说明马英九“特别费”出现瑕疵:一位秘书贪图方便,自行换发票统一报销,也拿别人的发票核销。第二天,侯宽仁约谈市长秘书余文及10名相关证人。余文承认曾以大面额的发票冲抵小额开销,但强调没有一毛钱流入任何人的私人口袋。
这时,马英九神情沮丧地向社会大众道歉:“一开始完全不知情,直到最近才了解,但不能因为不知情就没有责任。我个人心情当然是非常恶劣,因为我一向是以清廉自持,有涉嫌伪造文书的事情发生,更令我感到非常羞愧。我自己评估呢,这个时候我不需要辞职,因为我本人并没有涉入。”
11月17日,马英九宣布把8年来直接汇入其账户而不需单据核销的1500万元台币特别费,全部捐给公益团体。反马者指责他“欲盖弥彰”。
笔录之争
2007年2月7日,侯宽仁第三度讯问马英九谈“特别费”属性,最后认定“首长特别费”必须用在公务,但马英九把8年市长任内1632万不需单据的“特别费”全部汇进个人户头,甚至还申报个人财产。
至此,马英九成为被告已成定局。
在随后出炉的起诉书中,检方指控马英九涉嫌贪污,“诈领”1100余万元新台币,但因事后多次捐出款项,所以请求法官从轻量刑。
4月3日,“特别费案”首度开庭,马阵营定调诉讼策略,锁定马从未说过“特别费是公款”。庭讯中马英九说:“检察官侯宽仁误导我答话,并扭曲事实。”马英九辩护律师也质疑查黑中心侦查时“诱导式讯问”。
对此,检察官侯宽仁声称,马英九在侦查之初接受侦讯时,确实认为特别费是公款,直到最后一次庭讯时,才改口说特别费是私款,这些都有录音、录像带可以查证。
7月19日,“特别费案”第八度开庭,同时曝出“笔录造假”丑闻。
台北市政府秘书处出纳吴丽洳曾经以重要证人身份,遭侯宽仁侦讯。在对照侦讯当时的录音和笔录记载之后,马英九律师团发现,她的部分关键证词和检察官的笔录明显不同。侯宽仁在秘密侦查庭中,提出许多假设性的问题,对吴丽洳的回答内容不是移花接术就是打断证人回话。甚至吴丽洳明明回答说“这我不清楚”,但检察官的笔录却记成“是,没错”。
台湾《联合报》惊呼:连马英九这种众所瞩目的案件,都会发生“笔录不实”的问题,司法公信力真的会被“玩完了”。
针对这个新着力点,检辩双方激烈交锋,一直持续到最后一次开庭。
7月31日,“马英九案”第十一次庭审上午9时30分开始,晚间11时庭讯才告结束。笔录争执尚未解决,检察官又突然发难,对马英九追加“背信”和“渎职”两条罪。
如果这些罪名成立,将让马英九失去2008的参选资格。
乌云散去了吗?
对于一审无罪判决,国民党高层形容是“头顶乌云散去,马蹄轻纵狂奔的开始”。但更多的分析认为,马英九还没有跨过其政治生涯的最大门槛。
一审判决前,本刊采访了台湾知名学者蔡玮,他预估检察官将会提起上诉。“台湾的司法是不是真正像西方那么独立,显然有很大的讨论空间。法官是独立判案,但检调部门隶属‘法务部’,法务部又归行政院管辖。这就意味当局还有政治操作的可能。”
蔡玮认为检方在最后时刻加入‘背信’罪名,实际暗藏玄机。“依据法律,‘背信罪’二审就可定谳,估计半年内就会有结果。”
明年1月30日是2008选举候选人登记的最后期限,如果那时法庭改变判决,“马英九连反击的机会也没有”。如果二审在选举投票日(即3月22日)前结束,那么或许可能出现最糟糕的情况:马英九被判罪,国民党将被迫缺席大选。
最新的消息,台北检方还没有做出上诉的决定。
另一方面,民进党已经抢在蓝营之前,做好了新一轮选战的准备。
谢长廷原本言之凿凿,15日才会宣布副手人选。出人意料的是,13日大早就抢先宣布“谢苏配”成形。当时,国民党中央推测,谢已经知道了马英九无罪的消息,此举是为了抵销蓝营士气大振的冲击。当初告发马英九的谢欣霓也承认,“很早前就知道会判无罪。”
“谢苏配”确定后,《联合报》的民调显示,马萧支持者转趋观望,支持率降为四成;而谢苏获得两成七支持率,落后差距缩小为13个百分点。更重要的是,只有33%看好马萧当选,说明蓝营支持者存在信心不足的危机。
一般情况下,无罪判决会极大鼓舞蓝营民众士气,马英九的支持率也会出现上升。然而根据以往的经验,民进党会拾起“悲情牌”,予以反击。值得注意的是,在马英九做出回应前,民进党人士就纷纷面对媒体,用的都是“司法已死”“政治破产超过司法审判”之类激烈的言辞。
“每一次在竞选活动的初期,都是国民党大幅领先。绿营一路紧追,到后来就会不相上下,出现所谓的‘死亡交叉’。所以,民调只能做个参考,不能尽信。今天的选举已经割喉到了只差一两个百分点的地步,只要那1%动摇,就能改变选举结果。”蔡玮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