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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读热点新闻,感到媒体得咎有点莫名。不知这种感觉是否准确,现如实写来,以就正于大家。
比如前些天“复方甘草合剂成分有毒,于7月1日起更名,并执行新质量标准”的新闻,事关百姓健康,引人注目。各家媒体无论是自采还是转引,基本上都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复方甘草口服溶液生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来报道这条消息。当然这条消息的发布引起了社会反应,许多市民对复方甘草合剂产生了恐慌。
大约事隔一星期,有关复方甘草合剂“有毒”的说法遭到否定。于是报纸又报道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说法,“2004年6月30日前生产的复方甘草合剂可在有效期内继续销售、使用”;报道了上海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解释:7月1日起按新配方生产复方甘草合剂,取消“酒石酸锑钾”的成分,是为了提高药品标准,与药品是否“有毒”无关。
这就是说,媒体还是在按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指示精神作报道。即使在“有毒”之说甚嚣尘上的当初,上海仍有媒体谨慎地报道:
据介绍,到目前为止本市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尚未收到“复方甘草合剂”的相关不良反应检测报告。有关专家说,“酒石酸锑钾”这种成分在“复方甘草合剂”中作为祛痰药存在,含量很少。?穴见《新闻晚报》2004年6月30日?雪
然而有人于此事对媒体、政府部门和企业却各打五十大板,说“事关民生大计,各方均应慎之又慎”,“对媒体而言,今后类似的报道应该更慎重”云云。真不知此话从何说起,媒体的报道到底要如何“慎重”才好呢?芽这样的新闻除非封锁,要报则无论怎样谨慎,引起社会反应,乃是必然的事。
还有,这次国家审计署报告中涉及“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的新闻,事后体育总局通过答人民日报记者问的形式发表声明,说一些媒体在报道中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在网上查得有关解答的文本?穴刊于《人民日报·海外版》?雪,觉得报道即使有出入,如有媒体将“中国奥委会”说成“北京奥组会”?穴此事有关媒体已经公开承认错误,表示道歉?雪外,“动用”一事还是存在,体育总局的有关官员也承认,“这个问题是这种合二为一?穴按:即身兼政府部门和民间社团两种身份?雪特别体制下出现的问题,需要整改”。
这样看来媒体报道的事实还是基本属实的。此问答各地的报纸作了一些简要的报道,较少见有全文转载的。有关官员说新闻报道与审计总署公布的“总局动用中国奥委会资金”这个信息不相符,给人的感觉似乎媒体的报道又是“不实”。媒体报道的信源来自国家审计总署的报告,这样一来,“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好像连审计总署报告的真实性也受到了影响。
仔细想想,这样的事情说奇怪也不奇怪。我们历来有为尊者讳的传统习惯,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和媒体之间,通常是前者的社会地位高于后者。为维护尊者的形象计,或许会不知不觉让媒体担过。上面所述,就是具体而微的实例。
最近,我国的《行政许可法》实施,对广大公民来说是件大好事。《行政许可法》的精神我想就是依法为民行政,限制行政的权力范围,提高行政效率和其公开性、透明度,切实承担起行政应负的责任。如今,行政发布信息,有时让媒体分担责任或蒙受不良名声,使行政方面有所解脱,这仍然是一种“为尊者讳”的表现。
比如前些天“复方甘草合剂成分有毒,于7月1日起更名,并执行新质量标准”的新闻,事关百姓健康,引人注目。各家媒体无论是自采还是转引,基本上都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复方甘草口服溶液生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来报道这条消息。当然这条消息的发布引起了社会反应,许多市民对复方甘草合剂产生了恐慌。
大约事隔一星期,有关复方甘草合剂“有毒”的说法遭到否定。于是报纸又报道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说法,“2004年6月30日前生产的复方甘草合剂可在有效期内继续销售、使用”;报道了上海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解释:7月1日起按新配方生产复方甘草合剂,取消“酒石酸锑钾”的成分,是为了提高药品标准,与药品是否“有毒”无关。
这就是说,媒体还是在按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指示精神作报道。即使在“有毒”之说甚嚣尘上的当初,上海仍有媒体谨慎地报道:
据介绍,到目前为止本市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尚未收到“复方甘草合剂”的相关不良反应检测报告。有关专家说,“酒石酸锑钾”这种成分在“复方甘草合剂”中作为祛痰药存在,含量很少。?穴见《新闻晚报》2004年6月30日?雪
然而有人于此事对媒体、政府部门和企业却各打五十大板,说“事关民生大计,各方均应慎之又慎”,“对媒体而言,今后类似的报道应该更慎重”云云。真不知此话从何说起,媒体的报道到底要如何“慎重”才好呢?芽这样的新闻除非封锁,要报则无论怎样谨慎,引起社会反应,乃是必然的事。
还有,这次国家审计署报告中涉及“国家体育总局动用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的新闻,事后体育总局通过答人民日报记者问的形式发表声明,说一些媒体在报道中的说法是错误的。我在网上查得有关解答的文本?穴刊于《人民日报·海外版》?雪,觉得报道即使有出入,如有媒体将“中国奥委会”说成“北京奥组会”?穴此事有关媒体已经公开承认错误,表示道歉?雪外,“动用”一事还是存在,体育总局的有关官员也承认,“这个问题是这种合二为一?穴按:即身兼政府部门和民间社团两种身份?雪特别体制下出现的问题,需要整改”。
这样看来媒体报道的事实还是基本属实的。此问答各地的报纸作了一些简要的报道,较少见有全文转载的。有关官员说新闻报道与审计总署公布的“总局动用中国奥委会资金”这个信息不相符,给人的感觉似乎媒体的报道又是“不实”。媒体报道的信源来自国家审计总署的报告,这样一来,“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好像连审计总署报告的真实性也受到了影响。
仔细想想,这样的事情说奇怪也不奇怪。我们历来有为尊者讳的传统习惯,在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和媒体之间,通常是前者的社会地位高于后者。为维护尊者的形象计,或许会不知不觉让媒体担过。上面所述,就是具体而微的实例。
最近,我国的《行政许可法》实施,对广大公民来说是件大好事。《行政许可法》的精神我想就是依法为民行政,限制行政的权力范围,提高行政效率和其公开性、透明度,切实承担起行政应负的责任。如今,行政发布信息,有时让媒体分担责任或蒙受不良名声,使行政方面有所解脱,这仍然是一种“为尊者讳”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