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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文学史”书写中的缺失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必须确立和构建科学的“多民族文学史观”,充分尊重和肯定少数民族文学主体地位的实际性存在。汉民族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的长期互动、共同发展以及少数民族文学史的融合途径都参与构建真正意义上的中华多民族文学史。研究少数民族文学史和主流文学史相互融通的路径,并且在价值层面对少数民族文学史构建合理性进行评判,对最终通达多元汇通的多民族文学史建构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