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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9日,内地和香港正式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明确了从2004年1月1日起,内地和香港开始实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具体承诺,并将通过不断扩大相互间的开放,增加和充实CEPA的内容。CEPA的签署为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框架内,通过逐步给予香港企业进入内地市场国民待遇,为香港工商界带来更多的商机,帮助香港经济的恢复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