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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维城:组建国家能源部,我今年再提一次建议案,这是第三次了。组建国家能源部必要而迫切,中国的能源监管部门人手严重不足,如果没有一个专业、强大的管理队伍,法律法规是得不到有效实施的。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必须下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从体制上解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所遭遇的能源瓶颈和能源安全问题。目前《能源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还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监管能源部门发展的国家层面的管理机构——能源部,统一能源执法主体,建立相应的协同监管机制,协调各部门对能源的管理,从根本上对能源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朱景辉:近几年来,我们从媒体上就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信息——煤矿乱采滥挖,抽油偷气愈演愈烈,浪费了资源,污染了环境,更付出了许多人命。导致此种局面的原因很多,但放任自流,没有能源部门的统一管理是其原因之一。1993年能源部撤销后,其职责由多个部委分担,其中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主。而在美国,能源部有10000多名工作人员。建议国家重设能源部,以便在能源需求快速上升的情况下更好地控制资源的利用。
全国政协委员陈振东:早在前年我就提过要重新设立能源部的建议。许多人都以为中国是地大物博,其实到全国各地看看才知道,中国的真实情况却是地大物“薄”。按人均资源拥有量计算,中国的资源状况令人十分担忧,但在此基础上,我们的资源消耗却在超速增长。一般而言,GDP增长8%,能源消耗增长约为5%,而内地2002年和2005年的能源相应增长为14.5%和13.5%,相当于在两年时间内,耗尽了5年的能源供应!现在仅有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这样的局级机构,是难以协调解决我国目前面临的能源问题的,重设能源部应该重新提上议事日程了。
机构重建日渐紧迫
1993年,在中国能源管理历史上,是一个转折年。这一年3月的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能源部被撤销。
“能源部撤销后,煤炭部和电力部重新组建。国家能源管理走向了分散化,尤其是能源的宏观管理大大弱化。”今年已经66岁的王家诚是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曾任国家计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一直致力于国家能源战略研究。他认为,能源行业的相关职责分散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电监会、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等相关部门。突出的问题是管理分散,职能划分不清,这种过于分散的能源管理模式,特别是缺少战略管理,难以适应能源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不符合能源自身发展的规律。
“从能源管理的内容和范围界定来看,目前各部委的能源管理职能是以管理对象界定。”他对记者说,“决策者把能源工业等同于其他加工工业或制造业,能源的基础地位被削弱,综合全面性和长远性的能源战略管理很薄弱。”
王家诚一直强调,能源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门,特别是它涉及石油等国家短缺战略物资以及电网和天然气网的建设和运行等国家经济命脉,必须由国家监控和统一管理。因此,为了达到能源和经济的低耗、高效以及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能源监控和综合管理。他建议,必须建立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以能源战略管理为核心的能源监管体系。
2002年6月11日,路透社播发的一篇题为《中国需要集中的能源政策》的报道,也援引分析人士的观点说,在中国解散能源部将近10年之后,它如今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监督能源部门发展的中央化管理机构,“中国需要一项长期的、持续的和全面的能源政策,应该照顾到煤、油、气、电和再生性能源等各个方面,而不只是以项目为基础”。
近年来,类似重新构建中国综合能源管理机构的呼声此起彼伏。
“1993年国家撤销能源部,是国家对当时能源供求形势的一个错误判断。”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能源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宏英认为,在上世纪90年代初,国际经济形势不好,国内经济形势经过20年发展后,也出现了自然的周期性波动。在宏观形势判断上,决策者认为经济会继续走低,基于这种判断,当时认为中国的能源生产已经基本满足经济增长的需要,国家没有必要再保留综合性的能源管理部门。“现在看来,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刚刚进入工业初级阶段的国家,能源的供应远远达不到经济的增长需求。”他说。
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发展速度加快,煤电油运全面紧张,这种判断得到了验证。能源短缺问题实际从2003年下半年已经开始出现,到2004年则发展得更为明显和尖锐。总的表现是缺电、缺煤、缺油,媒体称之为“煤荒、电荒和油荒”。而由于能源短缺,煤和油的价格自然高企,这也对小煤窑屡禁不止、非安全生产顶风作案提供了利益刺激。

2004年,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石油进口依存度达到了49%。但因为缺乏总体战略,没有石油储备体系,在国际油价浮动变化中,中国陷入了“买涨不买落”的怪圈。在缺乏立法和能源总体战略的情况下,中国历经10年才启动了国家战略石油储备计划。但未来石油储备基地由谁管理、巨额资金由谁承担、储备油由谁支配却仍然存在疑问。
2004年,中国能源短缺问题越发严重.这也引起中央政府开始注意到能源管理这一个重要问题。自新一届政府上任以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听取能源工作汇报已经不下三次——这是前所未有的。
“成立能源管理部门,核心就是要解决能源短缺问题,保障能源的安全生产和有效供给。能源短缺是客观的,但是可以通过综合协调发展来有效解决,比如国内资源和国外资源的有效利用问题,煤、气、水、电等的协调发展,必须有一个综合协调部门规划协调。”王宏英说。
他还注意到,目前国家宏观形势与10年前已经大不一样,能源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与10年前不可同日而语,“现在能源安全问题已经不单单是一个能源问题,已经和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外交紧密联系在一起。”王宏英指出,在这样的背景下,管理层面上没有一个国家统一的、具有权威的能源管理机关恐怕很难再适应发展形势。
“国家对能源管理机构的重建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能源问题解决不好的话,恐怕不单单影响到能源工业自身发展的问题,更重要的会影响到整个宏观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他斩钉截铁地说,“成立一个具有权威性的综合能源管理部门已经是形势所迫了。”
现实的选择和利益调整
在重构国家能源管理机构的问题上,各方面已基本达成了共识,但究竟采取怎样的能源管理体制,成立一个什么样的部门,一直还处于争议之中。
从现有的观点来看,有四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成立能源部,二是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三是成立国务院能源管 理办公室,四是把发改委能源局提升为副部级单位。
但不论哪种模式都意味着职权的重新分配和调整。在既有的利益格局面前,每种选择都需要有些部门和利益集团做出让步和权力让渡。尤其是,历史上中国能源管理部门在经历了机构设置上的历次分分合合以及变革后,决策者在选择上变得更加慎重。中国能源行业频繁的行政机构改革也使得今天的各种关系越发复杂。
1988年,中国第一届能源部成立,当时除了电力行业直接并入能源部以外,石油、煤炭两个部门都对能源部的成立不支持。能源部成立没多久,原煤炭部二十几位副部长甚至联名上书要求恢复煤炭部。1993年,能源部撤销,煤炭部恢复。1998年,煤炭部降格为煤炭工业局,2001年煤炭工业局再度被撤销。在各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也比较混乱。有的省保留了煤炭厅,有的保留了煤炭工业局,有的只在各地经委或发改委下设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煤炭部撤销后,通过对其他国家相关经验的考察和研究,1999年国家决定成立煤矿安全监察局,采取垂直管理。但是,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成立后,却出现了诸多“乱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尚未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又粉墨登场。两者之间在很多时候并不合拍,在利益面前争夺权力、在责任面前互相推诿的局面时时出现。
主张重建能源部的呼声在1999年就有人提出,当时的建议是成立一个制定政策的“能源部”和一个能源部管理的执行政策的“能源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下再设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监管委员会。监管委员会在政府序列之外。这显然是借鉴了美国的能源管理模式。
2003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其一份名为《国家能源战略的基本构想》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是组建统一的“政监分开”的政府能源管理部门。
但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有关人士则提出了不同看法:“国家现在在电力方面有电监会,在煤炭安全方面有煤炭安全监察局,再组建一个专门机构来监管有必要吗?”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能源专家认为,显然,重新成立能源部最大的困难在于部门之间的职权分配和调整,在现有的权力分配格局下,平衡各部门利益是很难的。
2003年的机构改革之前,除了能源部,呼声比较响亮的还有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持这种建议的是王家诚。早在2002年,他就提出,要从统一和加强国家一级能源管理机构着手,强化对能源的综合管理和调控能力。建议中央重建国家能源委员会。他进一步的构想是,在国家能源委员会内,按中国传统的归口管理模式可分设煤炭、电力、石油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几个行业(或领域)组,分别进行该行业(或领域)发展范围内的战略管理。同时,要实行中央统一领导下的能源分级监管体制,特别要加强省市区一级能源监管机构的建设。
但到2003年新一届政府成立,出人意料的是,出台的是更为等而下之的委管局级机构,在国家发改委下设立了一个只要30人编制的能源局。
能源局的诞生是当时国内利益格局妥协的结果。有专家认为,其实在2003年成立能源部或能源委的条件并不成熟。公开资料表明,三大石油公司中部分上市公司2002年的净利润达到了702亿元,缴纳的各种税收也超过了600亿元,加上电力企业,在国有企业总利润中所占的比例应该也在1/3以上。如果成立一个掌握如此庞大资产的超强机构,不仅三大石油、五大电力集团接受不了,也与迫在眉睫的发改委和国资委的部分职能相重叠,而要从现有的能源管理职能部门中分权,则更是困难重重。
结果,2003年的中国能源管理格局依然是多个“婆婆”、分散管理,国家缺位。
2004年以来,把发改委能源局提升为副部级单位说法又逐渐热了起来。据最新的公开报道,设立副部级能源单位的编制已由发改委能源局上报中编办,初步编制为60人。把现能源局升格为副部级单位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较小,而且也不像新设部委那样需要经过全国人大的批准程序。
“重新构建国家能源管理部门,肯定存在着利益和权力的重新再分配,但是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部门利益和职权的分配问题应该是可以协调的。”王宏英说。
应该抬起哪只手?
对于重新构建中国能源管理部门,尤其是成立能源部,有专家担心中国会回到过去的老路上去,再依靠行政权威来行使行业管理。
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在中国,对领导的服从是中国内生的,对制度的服从则是外来的。在解构与结构交错的混乱中,领导和警察总是能找到更迫切的存在理由。当管理者和管理机构从行政权威中获得更低管理成本下的最大利益时,极易形成对行政权威的路径依赖,尤其这样一个至今还有诸如全国煤炭生产订货会之类计划色彩浓烈的行业。这种机制必然还会继续自我强化。几乎可以预测到它可能采用的办法:开会、下发文件、突击检查。
但更现实的问题是,人治的权威性,在经历了市场经济的导入后,已经被现实生活中多元化的利益取向所消解。从1988年能源部成立,到1993年被撤销,其中的5年间,作为国家综合性能源管理机构,它并没有起到应该起到的作用。现在看来,最大的问题是行政职能与企业职能不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干预太多、太具体,很难从现实的利益中超脱出来,站在战略高度考虑问题。
因此,一直以来就有专家主张,解决中国的能源问题,必须走市场化的道路,重新成立能源部或者其他机构,属于饮鸩止渴。
“在中国,对于某个问题过于热衷,尤其当政府给予过度的关注时,有时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有可能出现适得其反的情况,即导致对于该问题的分析和研究陷于表面化。”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部长赵晓博士一直是市场化的鼓吹者,他认为,眼下在所谓能源战略的研讨问题上就有这样的危险。
“解决中国的能源供应,化解能源危机的关键不是靠目前讨论的这个战略那个战略,靠政府出手,而是要靠市场的力量。”因此,去年他就提出,中国能源战略的根本是市场化战略。在市场作用下,中国的能源供应不足恰恰有可能成为企业技术进步的最大动力,并通过技术进步、节能降耗来解决中国的能源供需问题。
在采访中,支持重构国家能源管理机构的专家们也普遍认为,重构管理部门并不是回归到原来的能源管理体制下,它的主要职责应是制定国家总体能源发展战略和能源政策,及时对我国的能源状况做出评估,并结合当前与长远采取有力的措施,以保障国家的能源安全。监控能源工业、能源市场的运行,建立能源安全预警机制,开展积极的能源外交,争取国际能源竞争的主动地位。
“能源部应该更多的从宏观上考虑问题,职能定位也不应该和原来一样。”作为基层的管理者,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的助理巡视员侯文锦思路也很清楚,“政府不要再去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
(摘自《商务周刊》)
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必须下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从体制上解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所遭遇的能源瓶颈和能源安全问题。目前《能源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还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监管能源部门发展的国家层面的管理机构——能源部,统一能源执法主体,建立相应的协同监管机制,协调各部门对能源的管理,从根本上对能源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全国政协委员朱景辉:近几年来,我们从媒体上就可以看到很多这样的信息——煤矿乱采滥挖,抽油偷气愈演愈烈,浪费了资源,污染了环境,更付出了许多人命。导致此种局面的原因很多,但放任自流,没有能源部门的统一管理是其原因之一。1993年能源部撤销后,其职责由多个部委分担,其中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主。而在美国,能源部有10000多名工作人员。建议国家重设能源部,以便在能源需求快速上升的情况下更好地控制资源的利用。
全国政协委员陈振东:早在前年我就提过要重新设立能源部的建议。许多人都以为中国是地大物博,其实到全国各地看看才知道,中国的真实情况却是地大物“薄”。按人均资源拥有量计算,中国的资源状况令人十分担忧,但在此基础上,我们的资源消耗却在超速增长。一般而言,GDP增长8%,能源消耗增长约为5%,而内地2002年和2005年的能源相应增长为14.5%和13.5%,相当于在两年时间内,耗尽了5年的能源供应!现在仅有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这样的局级机构,是难以协调解决我国目前面临的能源问题的,重设能源部应该重新提上议事日程了。
机构重建日渐紧迫
1993年,在中国能源管理历史上,是一个转折年。这一年3月的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能源部被撤销。
“能源部撤销后,煤炭部和电力部重新组建。国家能源管理走向了分散化,尤其是能源的宏观管理大大弱化。”今年已经66岁的王家诚是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曾任国家计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一直致力于国家能源战略研究。他认为,能源行业的相关职责分散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电监会、国家环保总局、科技部等相关部门。突出的问题是管理分散,职能划分不清,这种过于分散的能源管理模式,特别是缺少战略管理,难以适应能源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不符合能源自身发展的规律。
“从能源管理的内容和范围界定来看,目前各部委的能源管理职能是以管理对象界定。”他对记者说,“决策者把能源工业等同于其他加工工业或制造业,能源的基础地位被削弱,综合全面性和长远性的能源战略管理很薄弱。”
王家诚一直强调,能源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门,特别是它涉及石油等国家短缺战略物资以及电网和天然气网的建设和运行等国家经济命脉,必须由国家监控和统一管理。因此,为了达到能源和经济的低耗、高效以及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能源监控和综合管理。他建议,必须建立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的以能源战略管理为核心的能源监管体系。
2002年6月11日,路透社播发的一篇题为《中国需要集中的能源政策》的报道,也援引分析人士的观点说,在中国解散能源部将近10年之后,它如今迫切需要建立一个监督能源部门发展的中央化管理机构,“中国需要一项长期的、持续的和全面的能源政策,应该照顾到煤、油、气、电和再生性能源等各个方面,而不只是以项目为基础”。
近年来,类似重新构建中国综合能源管理机构的呼声此起彼伏。
“1993年国家撤销能源部,是国家对当时能源供求形势的一个错误判断。”山西省社会科学院能源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宏英认为,在上世纪90年代初,国际经济形势不好,国内经济形势经过20年发展后,也出现了自然的周期性波动。在宏观形势判断上,决策者认为经济会继续走低,基于这种判断,当时认为中国的能源生产已经基本满足经济增长的需要,国家没有必要再保留综合性的能源管理部门。“现在看来,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刚刚进入工业初级阶段的国家,能源的供应远远达不到经济的增长需求。”他说。
随着宏观经济形势发展速度加快,煤电油运全面紧张,这种判断得到了验证。能源短缺问题实际从2003年下半年已经开始出现,到2004年则发展得更为明显和尖锐。总的表现是缺电、缺煤、缺油,媒体称之为“煤荒、电荒和油荒”。而由于能源短缺,煤和油的价格自然高企,这也对小煤窑屡禁不止、非安全生产顶风作案提供了利益刺激。

2004年,中国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石油消费国,石油进口依存度达到了49%。但因为缺乏总体战略,没有石油储备体系,在国际油价浮动变化中,中国陷入了“买涨不买落”的怪圈。在缺乏立法和能源总体战略的情况下,中国历经10年才启动了国家战略石油储备计划。但未来石油储备基地由谁管理、巨额资金由谁承担、储备油由谁支配却仍然存在疑问。
2004年,中国能源短缺问题越发严重.这也引起中央政府开始注意到能源管理这一个重要问题。自新一届政府上任以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听取能源工作汇报已经不下三次——这是前所未有的。
“成立能源管理部门,核心就是要解决能源短缺问题,保障能源的安全生产和有效供给。能源短缺是客观的,但是可以通过综合协调发展来有效解决,比如国内资源和国外资源的有效利用问题,煤、气、水、电等的协调发展,必须有一个综合协调部门规划协调。”王宏英说。
他还注意到,目前国家宏观形势与10年前已经大不一样,能源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与10年前不可同日而语,“现在能源安全问题已经不单单是一个能源问题,已经和国家经济安全和国家外交紧密联系在一起。”王宏英指出,在这样的背景下,管理层面上没有一个国家统一的、具有权威的能源管理机关恐怕很难再适应发展形势。
“国家对能源管理机构的重建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能源问题解决不好的话,恐怕不单单影响到能源工业自身发展的问题,更重要的会影响到整个宏观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他斩钉截铁地说,“成立一个具有权威性的综合能源管理部门已经是形势所迫了。”
现实的选择和利益调整
在重构国家能源管理机构的问题上,各方面已基本达成了共识,但究竟采取怎样的能源管理体制,成立一个什么样的部门,一直还处于争议之中。
从现有的观点来看,有四种模式可供选择;一是成立能源部,二是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三是成立国务院能源管 理办公室,四是把发改委能源局提升为副部级单位。
但不论哪种模式都意味着职权的重新分配和调整。在既有的利益格局面前,每种选择都需要有些部门和利益集团做出让步和权力让渡。尤其是,历史上中国能源管理部门在经历了机构设置上的历次分分合合以及变革后,决策者在选择上变得更加慎重。中国能源行业频繁的行政机构改革也使得今天的各种关系越发复杂。
1988年,中国第一届能源部成立,当时除了电力行业直接并入能源部以外,石油、煤炭两个部门都对能源部的成立不支持。能源部成立没多久,原煤炭部二十几位副部长甚至联名上书要求恢复煤炭部。1993年,能源部撤销,煤炭部恢复。1998年,煤炭部降格为煤炭工业局,2001年煤炭工业局再度被撤销。在各地方,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也比较混乱。有的省保留了煤炭厅,有的保留了煤炭工业局,有的只在各地经委或发改委下设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煤炭部撤销后,通过对其他国家相关经验的考察和研究,1999年国家决定成立煤矿安全监察局,采取垂直管理。但是,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成立后,却出现了诸多“乱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尚未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又粉墨登场。两者之间在很多时候并不合拍,在利益面前争夺权力、在责任面前互相推诿的局面时时出现。
主张重建能源部的呼声在1999年就有人提出,当时的建议是成立一个制定政策的“能源部”和一个能源部管理的执行政策的“能源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下再设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监管委员会。监管委员会在政府序列之外。这显然是借鉴了美国的能源管理模式。
2003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在其一份名为《国家能源战略的基本构想》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议是组建统一的“政监分开”的政府能源管理部门。
但对此,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有关人士则提出了不同看法:“国家现在在电力方面有电监会,在煤炭安全方面有煤炭安全监察局,再组建一个专门机构来监管有必要吗?”
一位不愿意具名的能源专家认为,显然,重新成立能源部最大的困难在于部门之间的职权分配和调整,在现有的权力分配格局下,平衡各部门利益是很难的。
2003年的机构改革之前,除了能源部,呼声比较响亮的还有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持这种建议的是王家诚。早在2002年,他就提出,要从统一和加强国家一级能源管理机构着手,强化对能源的综合管理和调控能力。建议中央重建国家能源委员会。他进一步的构想是,在国家能源委员会内,按中国传统的归口管理模式可分设煤炭、电力、石油以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几个行业(或领域)组,分别进行该行业(或领域)发展范围内的战略管理。同时,要实行中央统一领导下的能源分级监管体制,特别要加强省市区一级能源监管机构的建设。
但到2003年新一届政府成立,出人意料的是,出台的是更为等而下之的委管局级机构,在国家发改委下设立了一个只要30人编制的能源局。
能源局的诞生是当时国内利益格局妥协的结果。有专家认为,其实在2003年成立能源部或能源委的条件并不成熟。公开资料表明,三大石油公司中部分上市公司2002年的净利润达到了702亿元,缴纳的各种税收也超过了600亿元,加上电力企业,在国有企业总利润中所占的比例应该也在1/3以上。如果成立一个掌握如此庞大资产的超强机构,不仅三大石油、五大电力集团接受不了,也与迫在眉睫的发改委和国资委的部分职能相重叠,而要从现有的能源管理职能部门中分权,则更是困难重重。
结果,2003年的中国能源管理格局依然是多个“婆婆”、分散管理,国家缺位。
2004年以来,把发改委能源局提升为副部级单位说法又逐渐热了起来。据最新的公开报道,设立副部级能源单位的编制已由发改委能源局上报中编办,初步编制为60人。把现能源局升格为副部级单位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较小,而且也不像新设部委那样需要经过全国人大的批准程序。
“重新构建国家能源管理部门,肯定存在着利益和权力的重新再分配,但是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部门利益和职权的分配问题应该是可以协调的。”王宏英说。
应该抬起哪只手?
对于重新构建中国能源管理部门,尤其是成立能源部,有专家担心中国会回到过去的老路上去,再依靠行政权威来行使行业管理。
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在中国,对领导的服从是中国内生的,对制度的服从则是外来的。在解构与结构交错的混乱中,领导和警察总是能找到更迫切的存在理由。当管理者和管理机构从行政权威中获得更低管理成本下的最大利益时,极易形成对行政权威的路径依赖,尤其这样一个至今还有诸如全国煤炭生产订货会之类计划色彩浓烈的行业。这种机制必然还会继续自我强化。几乎可以预测到它可能采用的办法:开会、下发文件、突击检查。
但更现实的问题是,人治的权威性,在经历了市场经济的导入后,已经被现实生活中多元化的利益取向所消解。从1988年能源部成立,到1993年被撤销,其中的5年间,作为国家综合性能源管理机构,它并没有起到应该起到的作用。现在看来,最大的问题是行政职能与企业职能不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干预太多、太具体,很难从现实的利益中超脱出来,站在战略高度考虑问题。
因此,一直以来就有专家主张,解决中国的能源问题,必须走市场化的道路,重新成立能源部或者其他机构,属于饮鸩止渴。
“在中国,对于某个问题过于热衷,尤其当政府给予过度的关注时,有时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有可能出现适得其反的情况,即导致对于该问题的分析和研究陷于表面化。”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部长赵晓博士一直是市场化的鼓吹者,他认为,眼下在所谓能源战略的研讨问题上就有这样的危险。
“解决中国的能源供应,化解能源危机的关键不是靠目前讨论的这个战略那个战略,靠政府出手,而是要靠市场的力量。”因此,去年他就提出,中国能源战略的根本是市场化战略。在市场作用下,中国的能源供应不足恰恰有可能成为企业技术进步的最大动力,并通过技术进步、节能降耗来解决中国的能源供需问题。
在采访中,支持重构国家能源管理机构的专家们也普遍认为,重构管理部门并不是回归到原来的能源管理体制下,它的主要职责应是制定国家总体能源发展战略和能源政策,及时对我国的能源状况做出评估,并结合当前与长远采取有力的措施,以保障国家的能源安全。监控能源工业、能源市场的运行,建立能源安全预警机制,开展积极的能源外交,争取国际能源竞争的主动地位。
“能源部应该更多的从宏观上考虑问题,职能定位也不应该和原来一样。”作为基层的管理者,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的助理巡视员侯文锦思路也很清楚,“政府不要再去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
(摘自《商务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