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违约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学生个体层面的原因,当然也有学校层面和社会层面的原因。必须全面客观地对之进行分析,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例如:在心灵深处感化学生,提供有效地工作保障,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拓展助学贷款方式等,从而对高校学生贷款违约进行有效防范。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 违约 成因 防范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5(a)-0210-01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从1999年至今,超过400万的高校贫困生依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成了学业。但国家助学贷款一直受到“高违约率”的困扰,对社会、学校、学生本人以及后续的助学贷款申请者都造成了很大的负面效应,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推进。
1 高校学生贷款违约成因分析
学生个体层面的因素是学生贷款违约的主要原因。
1.1 主观因素
从主观因素上来说,每位参加助学贷款的学生都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他们都有自己独特的主观想法、主观意识以及对待贷款和还款的态度。例如,有些贷款学生认为:“借的是国家的钱,赖的是国家的帐,不还也没人能把我怎么样”;还有的学生认为:“我就一直欠着,要么学校、要么国家早晚会帮我埋单”;也有一部分学生认为:“是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和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导致我要参加助学贷款,既然是不公平产生的不公平,我又何必认真对待”。由于上述这一类想法的存在,导致了学生恶意违约行为的发生。
1.2 客观因素
(1)环境因素:申请助学贷款的多数学生都是来自偏远地区的贫困生,而这些学生在毕业后有相当一部分会选择回到家乡工作。对他们来说偏远的地理位置就意味着交通的落后、经济的贫乏、还款的不便等等,这一系列的生活环境便形成了贷款违约的潜在因素。(2)经济因素:经济因素也是构成学生贷款违约的一个重要成因。当前,就业市场存在明显的供大于需的状况,人才资源的饱和使得很多学生毕业后不得不先就业后择业。而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工资收入方面多数比较差强人意,扣除基本的生活成本,学生能够剩余的可支配收入确实比较有限。因此,无力偿还贷款无疑会导致贷款违约的发生。(3)技能因素:在不能按时还款的学生中,存在一批主观上愿意还款,但是由于受到自身还款操作技能的限制而未能按时还款。
当然,从学校层面来看,管理体系的不完善、诚信感恩教育的形式化、专职工作人员的不足是构成贷款违约的重要原因。从社会层面来看,社会法律法规的缺失、信用体系的不健全以及监督惩罚机制的不到位也是造成贷款违约不可或缺的因素。
2 高校学生贷款违约的防范措施
2.1 在心灵深处感化学生
良好的诚信意识是责任心的体现和表达,而懂得感恩则是文明的体现和表达。高校应把诚信感恩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并且要改变以往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的浮夸做法。切实深入到学生是思想,在心灵深处感化学生,引导学生认识到感恩和诚信在个人成长中的重要性。同时,也要尽可能使学生明白助学贷款背后隐含的信任、期待和责任。使学生懂得助学贷款是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是扶贫济困而非理所应当,是善举义行而非凡俗无奇。助学贷款是国家和社会在学生学业遇到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那么学生通过诚信还款的方式来回报国家和社会的帮助则是做人的起码准则。从而,在整个助学贷款过程中从学生的思想意识和主观想法上避免违约现象的产生。
2.2 提供有效地工作保障
对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不能够仅关注贷中的运作,贷前的调研、评估、教育工作和贷后的跟踪、调查、教育、回访等工作同样重要。只有这三个环节首尾呼应、紧密衔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才能有效开展,从而降低贷款违约率。而要使这些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必须做到:一是学校领导对助学贷款工作的高度重视;二是配备足额的工作人员;三是建立合理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使所有工作的开展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2.3 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制经济,治理现代社会要靠完善的法律制度。同样推行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单以借款人的道德水准作为还款的保证,只有将贷款风险防范建立在法律制度上,才能有效的减少和分担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各种风险。[1]当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日臻成熟完备起来,助学贷款具备充分厚重的道德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时候,便构成了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基础;而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无疑又将促进助学贷款的良性发展,形成了一个动态有序的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有利于防范违约行为的发生。
2.4 积极拓展助学贷款方式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学生在学校参加贷款,一种是生源地贷款。当前,比较普遍的一种方式还是在学校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仅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始执行。这种贷款形式有以下突出优势:一是家长参与贷款,有利于家长进行监督和管理,掌握学生贷款金额的使用并做出合理规划和安排;二是,生源地贷款是在学生熟悉的生长环境中进行的,他们不需要面对老师或同学的问询,因此,能减少贷款学生的心理压力,减少他们的自卑感;三是有利于缓解高校在贷款学生资格审查工作上的压力,使高校有更多的精力协助银行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四是与异地银行相比,由于家庭居住地相对固定,生源地银行更容易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家庭人员组成及其毕业去向,更利于追款[2]。我们要积极拓展助学贷款方式,不断拓展生源地贷款。
总之,高校学生贷款违约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从高校和學生的实际出发,教育和管理相结合,法律制裁和道德教化相统一,贷前贷中贷后为一体,社会学校个人共合力,才能构筑防范违约的有效体系,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李长城.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重庆大学,2008,11.
[2] 宋丽波,常慕佳.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现象分析及对策[J].校园之声,2008(16):117-118.
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 违约 成因 防范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3)05(a)-0210-01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从1999年至今,超过400万的高校贫困生依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成了学业。但国家助学贷款一直受到“高违约率”的困扰,对社会、学校、学生本人以及后续的助学贷款申请者都造成了很大的负面效应,影响了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推进。
1 高校学生贷款违约成因分析
学生个体层面的因素是学生贷款违约的主要原因。
1.1 主观因素
从主观因素上来说,每位参加助学贷款的学生都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他们都有自己独特的主观想法、主观意识以及对待贷款和还款的态度。例如,有些贷款学生认为:“借的是国家的钱,赖的是国家的帐,不还也没人能把我怎么样”;还有的学生认为:“我就一直欠着,要么学校、要么国家早晚会帮我埋单”;也有一部分学生认为:“是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和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导致我要参加助学贷款,既然是不公平产生的不公平,我又何必认真对待”。由于上述这一类想法的存在,导致了学生恶意违约行为的发生。
1.2 客观因素
(1)环境因素:申请助学贷款的多数学生都是来自偏远地区的贫困生,而这些学生在毕业后有相当一部分会选择回到家乡工作。对他们来说偏远的地理位置就意味着交通的落后、经济的贫乏、还款的不便等等,这一系列的生活环境便形成了贷款违约的潜在因素。(2)经济因素:经济因素也是构成学生贷款违约的一个重要成因。当前,就业市场存在明显的供大于需的状况,人才资源的饱和使得很多学生毕业后不得不先就业后择业。而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工资收入方面多数比较差强人意,扣除基本的生活成本,学生能够剩余的可支配收入确实比较有限。因此,无力偿还贷款无疑会导致贷款违约的发生。(3)技能因素:在不能按时还款的学生中,存在一批主观上愿意还款,但是由于受到自身还款操作技能的限制而未能按时还款。
当然,从学校层面来看,管理体系的不完善、诚信感恩教育的形式化、专职工作人员的不足是构成贷款违约的重要原因。从社会层面来看,社会法律法规的缺失、信用体系的不健全以及监督惩罚机制的不到位也是造成贷款违约不可或缺的因素。
2 高校学生贷款违约的防范措施
2.1 在心灵深处感化学生
良好的诚信意识是责任心的体现和表达,而懂得感恩则是文明的体现和表达。高校应把诚信感恩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并且要改变以往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的浮夸做法。切实深入到学生是思想,在心灵深处感化学生,引导学生认识到感恩和诚信在个人成长中的重要性。同时,也要尽可能使学生明白助学贷款背后隐含的信任、期待和责任。使学生懂得助学贷款是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是扶贫济困而非理所应当,是善举义行而非凡俗无奇。助学贷款是国家和社会在学生学业遇到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那么学生通过诚信还款的方式来回报国家和社会的帮助则是做人的起码准则。从而,在整个助学贷款过程中从学生的思想意识和主观想法上避免违约现象的产生。
2.2 提供有效地工作保障
对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不能够仅关注贷中的运作,贷前的调研、评估、教育工作和贷后的跟踪、调查、教育、回访等工作同样重要。只有这三个环节首尾呼应、紧密衔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才能有效开展,从而降低贷款违约率。而要使这些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必须做到:一是学校领导对助学贷款工作的高度重视;二是配备足额的工作人员;三是建立合理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使所有工作的开展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2.3 建立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制经济,治理现代社会要靠完善的法律制度。同样推行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单以借款人的道德水准作为还款的保证,只有将贷款风险防范建立在法律制度上,才能有效的减少和分担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各种风险。[1]当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日臻成熟完备起来,助学贷款具备充分厚重的道德依据和法律依据的时候,便构成了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基础;而和谐的金融生态环境无疑又将促进助学贷款的良性发展,形成了一个动态有序的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有利于防范违约行为的发生。
2.4 积极拓展助学贷款方式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学生在学校参加贷款,一种是生源地贷款。当前,比较普遍的一种方式还是在学校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仅在全国部分省、市开始执行。这种贷款形式有以下突出优势:一是家长参与贷款,有利于家长进行监督和管理,掌握学生贷款金额的使用并做出合理规划和安排;二是,生源地贷款是在学生熟悉的生长环境中进行的,他们不需要面对老师或同学的问询,因此,能减少贷款学生的心理压力,减少他们的自卑感;三是有利于缓解高校在贷款学生资格审查工作上的压力,使高校有更多的精力协助银行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四是与异地银行相比,由于家庭居住地相对固定,生源地银行更容易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家庭人员组成及其毕业去向,更利于追款[2]。我们要积极拓展助学贷款方式,不断拓展生源地贷款。
总之,高校学生贷款违约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从高校和學生的实际出发,教育和管理相结合,法律制裁和道德教化相统一,贷前贷中贷后为一体,社会学校个人共合力,才能构筑防范违约的有效体系,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李长城.国家助学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重庆大学,2008,11.
[2] 宋丽波,常慕佳.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现象分析及对策[J].校园之声,2008(16):1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