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诉讼标的小的民事行政案件原则不予抗诉论

来源 :检察实践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anchao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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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标的小的案件原则不予抗诉,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民事行政抗诉案件需要把握的原则之一,后该原则广泛适用于司法实践之中,并逐步成为小标的案件不予抗诉的重要理由,通过对近两年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此观点科学与否,笔者认为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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