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走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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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总在秋天的时候,向往一场大雪的莅临。
  是那种琳琅满目的雪,是那种飘飘扬扬的雪。雪能遮掩住一切不美好的东西,虽然只是暂时,但也能给眼睛带来极度的感官享受。有时候,在陷入某种深邃的幽思之后,我会把视线里的一切,用皑皑白雪遮蔽。一切都是澄莹的,一切都是令人愉悦的。掬一抔细雪,顺着公园角落那棵枯瘦的柳树扔去,晕染开一圈圈白雾。我的举动,我想也能引得柳树的一阵观望。如是,柳树是我的风景,我亦是柳树的过客。
  最起码,雪花飞溅的那一瞬,我相信,有柔美的情感,正洇开在整个世界。
  我的幻想,总是被一场突来的秋风撕裂,然后落地无声。
  或许是太向往冬天的清冷,这清冷会把你所遇见的所有烦恼和不快冷藏。我承认,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往来,我或许有些生疏。有时候,来来往往成了一种习惯,一种近乎于公式般的俗套。那些挂在脸颊的喜或者悲,都令我有些不知所措,甚至麻木。
  站在楼下,仰望高空时,总觉得城市的天空被楼层的线条隔得有些残缺。那种旷远的归宿感,已经打了折扣。而漫天飞雪的时候,楼层、马路、汽车、公园、天空则融为一体,漫步期间,尽可享用大自然带来的无限感怀。
  秋风掠过,脚下枯黄的树叶如蝶舞蜂飞,满目清凉。文人多感伤,尤其是在金色的秋天。顿觉一切都是飘零的,一切都涂满寂寥。至于,在水泥森林里码字的我,大概率的,是受到古往今来有关秋天诗词歌赋的耳濡目染了吧!
  是对是错,无法评论,只待岁月不居,流水静流,待到闲暇之时,再略微思忖一二。
  二
  夜色迷蒙,当暗红色的夕阳软软地铺洒在办公室前那栋六层小楼的时候,我的内心显得无比平静。似乎屋外街道上繁忙的汽车丢下的轰鸣声,也是静止的。耳际传来的,只是一种渺远的安然。
  办公室位于小城的东边,一座旧式四层小楼,据说此前曾是林业局的办公大楼。林业局搬走后,许多单位进来,又出去。这里,似乎成了一个临时驻点,暂时停留一段时间后,终究会走。小楼由于修建时间早,目所能及的地方都显得有些苍老。完全比不上对面那六层住宅楼的气派。没有电梯,所有走上来的人无不气喘吁吁,面露不悦。
  每当在电脑前坐的有些倦态了,我总会趴在窗子上,看耿直的公路一波又一波运送着南来北往的人们,宛若永不疲倦。指尖的香烟,也会在我凝神的某一刻摔碎,溅开不规则的形状。粗壮的国槐总会在秋后的向晚,把守候着自己的叶片,悄声送别。唯有和我一样注视着它的麻雀,会在倏忽間感到丝丝伤感。
  我的痛,来自于国槐之于叶落内心的不舍,亦来自于对城市之于向晚的冷漠。
  每一个倚窗的注目轻望,似乎都有一扇欲掩的暗黄色的大门,大门里面林木呈澎湃状,肆意生长,密密匝匝,无孔无隙。就像被楼层堵住出口的加油站,汽车一辆接一辆钻进一片橙黄后,不知所踪。能看到的,都是繁荣的,忙碌的。
  而那片秋风,已在树梢停留,咬碎了混沌的天空,吹落了酡红的落日。
  一切,都有规律在维持整个体系的运作。来的来,往的往。如水,不停息……
  三
  穿梭在喧嚣与水泥组成的都市里,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就是那一棵没有根的莠草。
  租住的房子在城市的边缘,四楼,一间房子隔成四间,四家人同居,厕所公用。我们一家三口子住在房间的南畔,属于客厅。
  下班摸着黑回到临时的窝,一路尾随在身后等待拆迁的黑黢黢平房,咧着大口,吞噬着夜的寂寥。打开房门的一瞬,妻子已将饭菜置于茶几之上。不出我所料,是我最喜欢的小米稀饭,外加一个凉拌黄瓜,一碟红腌菜。刚满周岁的女儿咿咿呀呀地朝着我言语,稚气的脸上,溢满笑意。
  简单的生活,朴实地过。日子,就在月色洒满阳台的那一刻,变得甜蜜起来。有妻子的呢喃,有女儿的纯真。倒一杯茉莉花茶,在馥郁的茶香中,翻开余秋雨的《文化苦旅》,也倒是过得惬意。
  周末。当一缕曦光填充街衢,我一个人静静前行。嘈杂的早市是我的终点。紫色的茄子、绿意盎然的菠菜、暗黄色的土豆,它们一起打点着我们悠然的生活。
  妻子是甘肃人。我是陕北人。工作的地方,又是另一个地方。而陌生并没有带给我们生疏,相反,我们很快就能融入。
  有飞鸟,掠过清远的天空,女儿无暇的脸庞,总能漾出来,如玉般滢澈的笑容。妻子则蘸着瑟瑟秋风,在一旁,像旷野的一棵桑树,静谧且柔婉。她的瞳孔里,有着平淡的憧憬。可那些憧憬,又是如此遥远。偶尔会在饭后,妻子突然对我说,以后有房子了,装修也要那种浓郁的简约风。说完又自顾自地大笑起来。而我的内心,却生起一股苦涩。这些苦涩,竟然像不绝的涟漪一样,孜孜不倦地撞击着我的心壁。
  耳畔传来了歌手孙燕姿的《我要一所大房子》,曲调轻快,唯美恬静:我要一所大房子,有很大的落地窗户。阳光洒在地板山,温暖了我的被子……
  歌声还在继续,而我,却不得不收拾行装,走向上班的路。和经常迎面遇见的陌生人一笑而过,和国槐树上叽叽喳喳的鸟儿打个照面。沐着朝阳,寻觅,一朵花开,世界,一片叶落的,无声。
  一柱檀香前,裹着稠密的梵经,有时候,我也能想到未来。
  四
  清晨,楼缝间穿过的暖阳渗透窗户将我掩埋。我的脑海,二十年前生活过的乡村上,也有金色的阳光穿过黄土高原一个接着一个的山垭,喷决而出乡村的阳光不似城里的那般温雅。那阳光遍铺在梯田的时候,是决然的,是蓬勃的,是遒劲的。
  父亲单薄的肩膀扛着头,背影投射在斑驳的地面,他的身边,刚好有野鸽忽闪着翅膀穿过。高原贫瘠的土地上,长满了体态孱弱的绿色野菜。
  其中苦菜和野蒜,是乡村餐桌上常见的食物。苦菜经过水煮后,加入辣椒和盐巴,成了调剂生活的最要菜品。野蒜花是吃凉粉的主要调料。将野蒜花置于瓷碗中,铁锅烧油,油热泼之,倏忽间香气弥漫,扑鼻而起。切好凉粉,浇一勺野蒜花,是炎炎夏日最佳的消暑品。   父亲走过一畦黄豆地,在一弧土洼前停下来。他放下头,在丛丛杂草中找出甘草茎蔓,朝手心吐了一口唾沫,弓身朝着荒田上深挖起来。当豆大剔透的汗水沁出父亲额头的那刻,父亲总能拿出一根细长的甘草根递给我,然后又把土壤回填。我幼时不知道这种草叫甘草,只知道村人们叫它“甜美美”。踩着父亲的身影,我把“甜美美”填进口腔,爽然地坐在田埂吸吮着甘草的香甜。父亲,则沉浸在微曦的弥漫中,与一株株绿意浓郁的庄稼,亲切地交心。
  我犹记得,在离家最远的一块田边,有一条逶迤如蛇的羊肠小道。顺着小道一路下坡,会在沟谷间看到一条瘦小的河流。河流自山涧婉转而来,一路有苍柳相随,有蜀葵为伴。我牵着妹妹,折柳笛,挽柳帽,在狭窄的沟壑间嬉笑玩闹。让我们感到讶异的是,我们竟然在小河里发现了小鱼儿。要知道,在黄土高原上,河流里有鱼类是非常少有的。虽然我们费尽心机也没能逮到一条,但那些乐事却为我们的童年镀上了一层艳丽的光辉。
  童年,是金色的。而某一段时间,曾愚拙地认为乡间的一切是用粗线条勾勒的,是粗犷的。如今忆起,心域的乡村是那么娟秀,那么静美。
  窗外,一声刺耳的刹车声扰乱我的思恋。我扭头望去,日头已悬于城市的上空,它正透过厚实的雾霾,无奈地哭诉着,哀伤着。
  五
  城南有一处人工湖,名曰三台基。三台基呈三角状,湖边苇荡悠悠,细鸟低飞。湖畔有一大片杏树林,每到六月份,杏子挤挤挨挨,几欲压翻指头粗的枝条。
  还没踏入三台基,迎面便扑上来一股浓郁的鱼腥味。人工湖湖水澄澈,清可见底,在团团棉絮如云彩的水藻间,暗灰色的鱼群,闲散地游弋着。扶栏远望,碧波荡漾,胸怀和眼界瞬间变得博远,旷达。
  人工湖距我租住的地方甚远,一年大概也只来三两次,都是烈焰般的夏日。
  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人工湖畔的一片草地。草地上多卵石。皆为经年累月的风沙洗礼所致。在鄂尔多斯高地,地表的土层很浅,土层下面,都是润滑细腻的卵石。到草地的时候,妻子会带着小女,用手机咔嚓咔嚓留影纪念。而我,便和一群群六七岁的孩提埋头钻在草丛中,挑拣长得秀美的石头。石头可以养性。办公桌前,我的爱石总是不离左右。心烦意燥了,捧在掌间摩挲一二,便能缓减很多。既锻炼了手掌关节的灵活度,又有益于身心,两全其美。
  石头不需要多精贵,多华丽,哪怕一块朴实无华的石头,足以令我心满意足。每到捡拾到自我认为美丽的石头,心间就腾起一阵愉悦。挑拣的累了,困了,躺在草丛之上,看清远的天空云彩翻滚,看飞机走过留下的纤长细影,只一会,便打发完周末时光。
  离开的时候,没有不舍,没有依恋,一切轻松如意,悠闲自在。
  一路小走,在离拆迁区不远的十字路口,借着昏黄的路灯,一屁股坐在地摊前,和来自安徽的大嫂要一屉小笼包,两碗云吞。云吞里不放香菜,不放葱花。妻子和我一样,不喜这些。没有你情我浓的你来我送,只是埋下头,在烧烤摊酣畅淋漓的酒语里,吃毕。
  城市是繁忙的,而我的生活,却能从繁忙中,慢下来,静下来。
  沉淀时光,慢品韶华。或许,只是安享一碗云吞的时间,只是跨越一条街道的距离,只是阅览一本散文集的厚度。
  生命苦长,生活不易。何不拨云见雾,问道日月,在一泓池水前安宁,在一袅烟岚里迷醉,在一盏淡茶里芬芳。
  六
  夜晚的朗月,总是悬挂在楼宇的空隙处。
  瞭不见星辰,听不到蛙鸣。曾经熟悉的声音,似乎在城市里,消失殆尽。只能在浩淼的梦境中,觅得心中所愿。突然觉得,我的乡愁,只是一声嘹唳的蛙鸣,只是一缕灿烂的星辉。
  石碾,连枷,锄头,碌碡,桔槔,这些曾经伴随我成长的物什,皆以作古。城市里不需要也没有地方将这些东西安放。它们只能幽静地躺在记忆的黑白画面里,拙朴地存在着,缓慢地消失着。直到大部分销毁,少部分封存在玻璃罩子中供人怀恋。
  乡村越来越远。虽然我知道,只要两三个小时的车程,就能到达。只是在亲人一个一个远离之后,我再也找不到回家的理由。似乎只是为了心中那枚乡愁而回去,似乎显得有些做作。我还未到那个年龄。渐渐地,乡村变得陌生起来。许多邻里邻居,见面也识。那些问嘘问暖的温婉画面,就更少见了。酒场上,为了业务往来,很多话都是逢场作戏。内心的积郁,反而很少向人倾诉。


  城市里,人们住的越来越近,心却似乎越来越远。也只有在霓虹閃烁震耳欲聋的酒吧里,化解陌生,饮酒作乐,救赎脱离自我的孤苦灵魂。
  我住的楼下,三四个酒吧一溜排开,它们装修风格迥异,有的是浓浓的欧美风,有的是冰冷的工厂风,有的是狂放的加勒比海盗风。每到夜里,衣着奢华的男女便从四处涌来,钻进仿若世外的酒吧里,迷醉自我,释怀悲喜。其中不乏朝九晚五的办公室一族。
  基于我自身性格所限,我很少去类似酒吧,KTV的地方。即便去了,也是坐在一隅,浑身像是有千虫啃噬一般,落得不自在。那些嘈杂的地方仿若并不适合我。深山古寺、黛山流云、苍松翠竹,琴瑟和鸣,才是我流连的,也许是大多习文之人的喜好。游山玩水,吟诗作赋。
  七
  农历九月,城市在一场清爽的秋风后,变得枯瘦起来。
  夏日满眼的葳蕤,成了金黄,似乎少了勃勃的生机。倚窗凝望,总觉得突然摈弃了一些什么事情。
  妻子做好了饭菜,把我从窗边叫来。转身的那一刻,我突然看见,不远处拆迁区一间平房的烟囱里,袅袅地浮出游丝般的炊烟。那炊烟,槐树,平房,犹如一幅淡青色的水墨画,在缓缓展开。
  真是像极了陕北窑洞上空漫散的炊烟。
  ——选自《平泉文学》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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