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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察武力使用训练日趋成熟的的当下,存在着为训练而训练,把技战术训练作为施教施训的全部内容或主要内容。如果从更高的标准考量,必须努力突破瓶颈。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教官除掌握技能之外,要树立牢固法律思想、法治思维。要解决这个问题、增加实战训练中的法律含金量,需要重新回头审视自己,厘清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概念;了解最小武力原则、武力升级规则和"加一"安全原则之间的法律逻辑关系;积极寻找确立法律精神和法治思维的理念、方法和途径。